他们一路从拐棒胡同走到后海。
后海街区相对比较安静,虽然也有不少商铺,但是没有地安门大街的喧嚣热闹。
每每夜晚来临时,后海就变成了年轻人宣泄烦恼的地方,在酒吧灯光洒下来的时候,给这里的街道增添了温柔的味道。
他们从街头走到街尾,耳中充斥着酒吧内动听的歌声,让人安心,却又让人觉得浮华不真实。
夜晚,掩盖了白天的瑕疵,却是后海最舒服的时候——矗立在银锭桥周围的那排饭店,胡同里充满堆砌感的小卖部,以及路口摊儿上卖的花儿,都那么可爱。
晏麒此时停下来,弯下腰挑了几束淡色的玫瑰。
“他是要买花吗?”
金启晗要过去阻止,却被徐翊乔一把拽住,“你最好别扼杀他的这点小浪漫。”
金启晗刚想反驳,就被徐翊乔打断,“想让他多爱你,就得让他多付出,懂不懂?”
金启晗略有些诧异,“这难道不是相互的?再说了,我也不缺这些东西。”
“起码证明晏大哥这个人还是挺有情调的。”
金启晗略有些不认同,无奈翻了个白眼。
徐翊乔这时挽住金启晗的手臂,“安心啦!生活是偶尔需要仪式感滴。”
金启晗当然知道生活需要仪式感,不过他需要的都直接从晏麒的工资卡里扣了,比如前两天七夕节,他就直接跟晏麒说看上了某个博物馆的文创,买来当七夕节礼物。
金启晗不是不喜欢浪漫,也不是不喜欢惊喜。他的生活从不缺少物质的东西,所以经常能够保持理性。
徐翊乔笑意盈盈的看着晏麒付完钱朝他们走过来,一人一束玫瑰花,嘴角一勾,轻轻笑着:“老板说拿回家打理一下,能开一个礼拜。”
徐翊乔笑得开怀的说了句‘谢谢晏大哥’,金启晗马上学着徐翊乔的语气也唤了一声,三个人不约而同都乐了。
此刻站在不远处的金达安,就那样淡笑不语的注视着几个孩子的互动。
要说自打见到晏麒,金达安就一直在默默的观察着,他觉得晏麒整体的气质和金启晗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金启晗就是那种标准的北京男孩,很有礼貌,行为举止不殷勤但是却也规矩大方,风趣幽默,儒雅随和,让人挑不出刺儿。
金启晗没上过几天班,但是不能说他就是懒散不求上进,只是比较随遇而安罢了。
金达安这辈子一直在教会子女们一件事情,就是能做喜欢的事才是最幸福的,真为了工资拼死拼活属实犯不上,万事都贵在一个喜欢。
相较于金启晗,晏麒打眼一看就是正儿八经的大院子弟,没有所谓的那些臭脾气,再加上多年部队的磨练,自带一种刀锋般的锐气。
金达安接触过部队上的人,无论是级别高的还是级别低的,通病就是都很轴,骨子里犟。不过说他们‘犟’其实是褒义词,搞技术的,没点儿钻劲那指定是不行。
经过一路的闲聊,似是无意,却是走心,金达安越看晏麒,内心越欢喜。
他走过来,指着不远处的长椅说道:“去那边坐会儿,看看夜景。”
“姥爷,您都和晏大哥聊什么了?”徐翊乔用捧花遮了大半张脸,悄声问着金老爷子。
“探听情报啊?就不告诉你。”金达安笑眯眯的逗着徐翊乔,便率先朝不远处空着的长椅走了过去。
“说真的,你们俩聊什么了?”
晏麒被金启晗拽住,眼中带笑的看着他,之后凑近了一些压低声音说:“我在努力求姥爷把你许给我,要实在不行,我嫁过来也可以。”
“滚你的!”
晏麒笑了笑,“我过去继续陪姥爷聊天。”
他们面前是波光粼粼的湖面,此时夕阳的余晖渐渐散去,将天边映成了渐变色。近处的灯光五颜六色,撒在水面上。
晏麒走到金老爷子身边,椅子的长度也只能容纳下两个人,金启晗他们只得找了个离得不远的地方坐下来。
徐翊乔闻了闻玫瑰花,之后开口道:“今儿我才发现,晏大哥其实挺会聊天的。”
金启晗也不得不承认,今天晏麒的表现,确实出乎他的意料。
“是啊,只要他想聊,他其实挺能说的。”
晏麒其实是属于慢热的,金启晗最怕的就是别人问一句他答一句,话少惜字如金。
今天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见了家长,能感觉出来家里人已经尽量创造轻松氛围了,不过好在晏麒没有掉链子。
“都一样,慢慢熟悉就会好的。你看孔云程,刚上咱家的时候那么拘谨,可是了解他的都知道,他私下里贫得不行。现在怎么样,他在家里混得比我开。”
想当年孔云程上金家拜访家长的时候,提前一个星期买了香喷喷的沐浴露,硬说是要提前一个礼拜把自已腌入味,号称:去你家身体要香香的。
更夸张的是,他还买了一条好看的内裤和一双自称超帅的袜子,说是要搭配徐翊乔给他买的牛仔裤。
徐翊乔在电话里骂他有病,谁家长辈会盯着他的内裤和袜子看?
可是这干刑警的脑子就是和普通人不一样,他反驳徐翊乔不懂时尚。
“你懂什么!就是要穿牛仔裤的时候腰间露出我这条特别帅的内裤边,就那么一弯腰,诶wo操,真他妈性感!你家人就会发现我腰间盘和我品位一样突出。”
“突出你大爷!”
这些事情现在想来都让徐翊乔觉得无比搞笑,一晃,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时间过得真快。
“你在想什么?”
金启晗沉默着,徐翊乔也不着急,就这么静静的等着,之后她听到金启晗轻声回答道:“你说如果苏家诚没把我送进少管所,我现在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