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开始挺烦她的,她是那种特别爱偷懒的,你知道吗?”许婕恨铁不成钢,“每次仰卧起坐,二十个她都做不完,上了抱石,V1都不肯挑战爬到顶,明明努一努就能上去,可她就是不愿意尝试,就想瘫地上不动……”
沈曼琳觉得挺有意思:“那她来健身干嘛?”
“不知道,心理安慰?蛮作的,”许婕大喝一口柠檬茶,“大爷的,最讨厌作的人。”
沈曼琳觉得有趣:“这么作,你怎么还喜欢上人家了?”
“……我也不知道,”许婕顿了顿,“我只是觉得,她挺开心的。”
“我之前有很严重的厌食症,你也知道,”许婕挥了挥自己麻秆一样的细胳膊,“我对自己身材的要求太高了,也太在意别人的目光了,我特别不能接受别人说我胖了、重了,一点儿肥肉都让我厌恶自己。”
“可她不也是在意别人的目光才来健身么?”
“她不一样,她如果在意,就不会偷懒。”许婕突然笑了,“她来健身,却又想方设法偷懒,我明明生气又厌恶,可同时又感到很治愈——很奇怪,对不对?”
沈曼琳听得有点费力:“是挺奇怪的……”
“可是如果是建立在我喜欢她的基础上,就不奇怪了。”许婕叹道,“我发现我喜欢她,是有一次丁晨带她练,她偷懒,然后丁晨就说好吧好吧,那歇会,她就冲丁晨嘿嘿笑,笑得我满腔的怒气,然后我突然就发现,我不是因为她偷懒而生气,是因为她对着别人笑生气。”
“哦,你酸了。”后半段是听懂了,可是沈曼琳却不知道她的第一句是如何总结出来的,“唔,为什么喜欢她,就不奇怪?”
“当你喜欢别人的时候,什么都不奇怪,你可能这一秒还很喜欢她,下一秒就很恨她。你的情绪会因为她起起落落,这正是你对她牵肠挂肚的表现。”
“哦——”沈曼琳似懂非懂。
“而且,你知道么,”许婕突然笑了,“前段时间,我上课的时候,特别是给温堇上课前后,别人总说我状态好,比之前积极,笑得也多。”
——“毕竟人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是开心的,总想好好表现的。”
“哦,”沈曼琳突然垂下了眸子,兀自笑起来,“所以她不是摇钱树。”
“嗯?”
“我们店长,张旭,还有别的那几个拳击教练,他们其实挺看不上我的专业水准的。”沈曼琳低头搅拌着杯底的冰块,“我申请去考过一些证,但张旭老跟我说,让我不用在意,他说那些来上课的学员,特别是男学员,看中的是我的状态和感染力。”
所以,是张浔在课上,她状态好,才吸引了许多人,对么?
所以,她从第一面起,就喜欢她了。
对么?
“啊——”沈曼琳哀嚎了一声,长臂一屈栽倒在饭桌上。
“怎么了你这是?”
“本来我都快要放下了,又有夫之妇,又忽冷忽热的,她都好久没来了,也没联系我。”沈曼琳的声音闷在臂弯,“可是谁知道她还和我业绩挂钩啊——”
“怎么办,我觉得她如果还来上课,我就还会继续喜欢她。”
“那就喜欢吧,你不是说她没孩子么?”许婕把她的头从臂弯里拽起来,“小沈,我们女同已经很难了!有的时候道德底线不用那么高,既爱之,则安之。你又没想着要破坏人家家庭,当成闺蜜,顺其自然就好了!”
虽然心里知道这许婕鬼扯的是实打实的歪理,脆弱的沈曼琳却还是被她说得眼泪汪汪,拼命点头:“嗯嗯!!”
*
有时会给两个人的关系带来质变的并不是朝夕相处,而是小别重逢。
因为在分开时,你会有更多时间思考关于她,关于自己。你会一遍遍确认自己对她的感受,会想象重逢的场景,同时又想,等到真的发生了,肯定和想的不一样。
被时间压抑了的情绪,会在第一眼看见她时喷薄而出。
沈曼琳第一次体验在心中放烟火般盛大的重逢,是这年除夕前的最后一节团课。
本以为是没人来的,毕竟上海的年味淡,务工的人大多都回老家去了,健身房的人流量也少了很多,沈曼琳的团课已经连着两节没人了。
但就在六点左右,沈曼琳站起身穿外套,想要出去觅食时,出了拳馆的隔门拐了弯,就看见眼熟的身影靠在一边打电话。
白色围巾,长款羽绒服,灰色运动裤,牛皮靴。
张浔回头看见她,抱歉地指了指手中的手机,做口型让她等一等。
沈曼琳感到心中酸涩潮湿,没能笑出来,也不大想哭出泪,于是便只是点了点头。好像分别也是奇妙的,她想,平白添了重逢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