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末的学习速度永远比他想象中的快。
在头盔的包裹底下,他悄悄笑了笑。
*
布鲁克林大桥。
史蒂夫跟景末并排靠着栏杆,凝视周遭的美景。
暮色之下,阳光在哈德逊河的水面波光粼粼地流动,又随着微风与水波逐渐在地平线汇成一整条亲吻这座城市的金边。
此刻,冰冷的钢筋水泥也在夕阳底变成有温度的存在,落日中,悬索桥樑的钢线交织出大桥的独特美感。
“很棒的日落。”史蒂夫赞叹道。
太阳终于落山,如同油画被赋予生命,自由女神像占据暖色调画布青灰色的一角,光线和色彩随着生命的灵动而绵延数里,哪怕在布鲁克林土生土长的美国队长也情不自禁惊叹于它的美丽。
“是啊。”景末喃喃。
她望着玫瑰色的日落,忽然觉得鼻酸,于是摘掉摩托车头盔,使自己整张脸沐浴在碎金中,用余晖的温暖驱散心底再次升起的苍苍寒意。
为什么突然觉得伤感?
只因为这里是纽约。
这是她十三岁便独身前来的城市,它喧嚣着,也寂寞着,繁华街景带给她的是陌生与不安。第一年起她便恨这座城市,恨它与故乡之间横亘的北极航线,恨它的炮火与快节奏,恨它害她的左腿缝了不知多少针,哪怕年岁渐久依然留下难看的疤痕。
可在哥谭待着的地狱一般的日子里,她却克制不住对它的疯狂思念。
有时在梦境的最深处,她梦见自己回到中城中学,回到泽维尔学院,回到跟旺达皮特住过的小公寓,回到自己的朋友身边。然后黎明悄然而至,她于晨光熹微中睁眼,目睹面前属于阿卡姆疯人院的灰白砖墙,每至那时,她心里都升起与此刻相仿的寒凉。
所以,原来不知何时起,她对纽约已经由恨转爱。从古至今,人们带着记忆的包袱远走他乡,追忆的种子在新的土壤上生根发芽,结出新的回忆,骨骼如树般安居在时光之上,于是这片土地渐渐也由异乡成为故乡。
如今她终于回家了。
“你怎么了?”史蒂夫望着发蔫的景末,偏过了脑袋。
“……我想我的朋友们了。”景末顿了顿,又补上一句,“可现在我已经是个死人了。”
那时一种哪怕在最温暖的光线下也能被感染情绪的悲伤——想象一下,重回故地,却因为背负秘密四处躲藏,更无法回到所爱之人身边——如果你把自己代入其中就能意识到这到底多悲惨了,而在此之前景末只是个连高中都还未能毕业的姑娘。
“嗖!”
正当史蒂夫在脑内搜刮如何恰当安慰的词句时,一束金色礼花陡然从湖面升起,直指天空,粒粒金砂喷射而出,在黄昏与浅紫的渐变色中傲然于天空绽放。
随后的几秒内,一束束烟花接二连三释放,金色、银色、红色、蓝色、绿色……如流星般徘徊,亦如稻谷撒了漫天,火树银花绚烂着,绽放着,又星星点点地落下。
“为什么要放烟花?难道今天是——”
“美国独立日。”史蒂夫.罗杰斯接道。
女孩湛黑的双瞳里映着烟火的倒影:“已经七月了吗?这么快!”
教堂的钟声开始鸣叫,桥面上,挂着花灯的游.行车驶过,车架上的人们扮成十八世纪的牧师或贵族小姐,边舞边行。
复古服饰,宽沿礼帽,丝绒风衣……他们逐渐被奇装异服的人群包围,四周满是欢庆的节日气氛,像一个奇妙的漩涡,把他们卷进时光洪流里。
史蒂夫戴上他的摩托车头盔。
“哦,所以趁他们发现之前,你得先把自己藏起来?美国队长也开始有偶像包袱了吗?”
“没……”美国队长难得想不出该如何辩驳,“只是,呃,人有点多。”
其实自从步入现代社会以来,他渐渐讨厌起人多的地方。
“我们离开这里吧。”景末说。
“难道你就不想再看看吗?”
他知道年轻人总是喜欢热闹,而当身后游.行乐队开始演奏乡村舞曲时,两个跟景末年纪差不多的女郎便一个劲儿往这个方向瞅——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于是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坏笑着走向一边。
“什么?”
还没等景末反应过来,那两位穿着华丽的女郎便踏着活泼的步伐过来勾住她的两只胳膊,拉着她加入游.行队伍,大跳方块舞。
不,她可不会跳什么方块舞!
换句话说,景末对任何舞种的接收能力都几乎为零。
隔着鲜艳的、舞动的人群,景末边僵硬地变换着步伐,边求助地看向站在桥边偷偷拉开头盔镜片冲她眨眼的史蒂夫.罗杰斯。
“都怪你!”女孩幽怨地冲他摆了个口型。
严肃正经什么的,才不是美国队长的代名词。
然后她便看见戴头盔的美国队长抱着肚子哈哈大笑,庆典的喧闹声把大桥上的一切都变得太美好了,也自然而然地掩盖住他的笑声。
史蒂夫也冲女孩摆了个口型:“不用客气。”
哈。
见状,景末气得撇起了嘴,她转了个圈,随着共舞的旋律错落进令一组队列中。
这是个动人的瞬间。火红的微光攀岩进女孩的眼窝,将她瓷白的皮肤照亮并点燃,宛若印象派画幅里最动人的一笔朦胧光线。傍晚的微风激荡起湖水的波浪,吹过桥面,也拂起她耳边的乌黑碎发,烟火味在鼻尖弥漫开来,融入人群的欢声笑语。
纽约啊,纽约。
史蒂夫面带笑容望着这一切。
尽管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他却产生了这样的不该有的感觉——他实在很少舍不得离开某个地方,可他的确舍不得离开独立日的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