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hree.
那时我还年轻,有无限伤害自己和被他人伤害的可能和冲动。那些可能和冲动可以简化为一个词,梦想。有天,有个男人走到我面前,递给我一张照片。他问我,你坐在这里干什么?这里只会埋没你,你应该出去闯荡闯荡,你如此美丽,你如此动人。时至今日我已无从察知他当时是抱有怎样一种心态同我搭话的。讥讽?欺骗?嘲弄?戏谑?但如我所说,那时我还年轻,我太容易接受别人的意见了,于是我接过照片。时至今日我也无从察知他是不是一个刚在纽约碰了一鼻子灰的摄影师了,或者他根本是别的什么。他说,要想闯荡,还有哪里比得过纽约吗?于是我去纽约了。纽约,他的爱,那么深,那么重,他在我不经世事的时候给我如此深重的体验,让我一生都不能幸免。
我在纽约遇见托尼。
纽约有许多托尼,这个托尼,那个托尼,高的托尼,矮的托尼,胖的托尼,瘦的托尼,许许多多。但纽约只有一个托尼吉诺。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我遇见他时他已经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和一个三岁的女儿了。当初我并不知道。当初我什么都不知道。但如果非要有一个人怀着愧疚之心来讲这个故事,那个人不该是我。我是最无害的部分,至少那时如此。在我告诉尽可能多的人我会唱歌之后,我终于可以冒着被占便宜的风险在酒吧里唱歌了。那是间很可爱的酒吧,有五颜六色的玻璃,还有五颜六色的灯。一天,在我去到那里大约半个月的一天,经理在休息室找到我,他说,吉诺先生想要见你。我问他,吉诺先生是某个唱片公司的老板吗?那时我觉得唱片公司的老板会来酒吧喝酒,然后发现我,和我签约。经理笑了,他说,不,吉诺先生不是唱片公司的老板。他又说,吉诺先生是唱片公司老板的老板。
我穿过桌子去见他。我之前从没见过他,因为他总坐在阴影里。他像一只老鹰,逡巡着他的领地。既然我踏进那间酒吧,我自然而然成为他领地的一部分。他没问我从哪里来,他没问我叫什么名字,他问我,要不要喝杯马提尼。我没喝过马提尼。没关系,他说,我想请你喝一杯。
他穿着西装,衬衫领子规矩地呆在西装里面,打着领带。他戴手表。他眉骨很高,黑暗中让人看不见他的眼神。他穿皮鞋,我们坐得很近,他的皮鞋尖会蹭到我的小腿肚。我穿的是裙子,没那么长的裙子。我不敢动,我不敢看他。他是个大人物,一定是。而我是个女孩多过是个女人。我的心跳得很快,现在也是。他的皮鞋尖移到我的两根小腿骨之间,他的皮鞋尖光滑得像条蛇。他离开后我的第一反应是低头查看我的腿上有没有鞋油。喝点东西,他说。于是我抿了一口马提尼。全喝完,他说。于是我剧烈咳嗽起来。
他笑了。一个微笑,那是。他问我感觉如何,我说我不知道。突然他压过身来,不要咬嘴唇,他说着,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我的下嘴唇。不要这样做,他说,再也不要这样做。
我喜欢他。我没有爸爸。我是否说过?我爸爸是一个花钱来我妈妈床上春宵一度的粗俗男人,对异域风情着迷。我喜欢他,托尼,尽管我的嘴唇很痛。他像是那种会教给我什么该做而什么不该做的男人,他让我觉得可以依靠。他喜欢我,与此同时。在我向外小小呼气的时候,他的拇指指腹在我嘴唇上碾了一下。
他松开手,恢复先前的姿势,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那天晚上他几次提醒我不要咬嘴唇,用语言,那天晚上之后我改掉咬嘴唇的坏毛病。其实我只是有点紧张,当我独自面对他。我诚实地告诉他,我咬嘴唇的原因,在我们分别之前,而我的诚实中有不少讨好的意味。我说这话的时候他刚站起身,他用一只手扣西装纽扣,因为我忘了站起身相送,他低头看我,扣纽扣的那只手停住,另一只手伸出来,摸了摸我抬起的下巴。
我知道,他说。
他让我拥有第一件珠宝。是项链。他托经理转交给我。经理说,他希望我戴着这条项链去见他。我们都知道去见他是什么意思了,来接我的车是林肯,它带我去到纽约存在而我不知道的地方。那里住着他。我走进房间,他说,向我展示你的新项链,于是我把衣服一件件脱掉了。
只剩项链。他送我的项链。
还有我。
有时他很心急,在楼梯上。我不得不用手肘撑着一阶一阶向上挪,当他压住我。太糟糕了,不是因为裙子坏了,而是因为我身上都是淤青。淤青有好几个阶段,有次我的腿上出现一大块,底色是黄和蓝,黄和蓝上盖了一片紫,紫上面是红色的小斑点。有够吓人的,实际上没那么痛。我买过一颗青椒,一直忘记吃,它也会这样变色。有够吓人的,实际上没那么痛。我买过一颗青绿色的番茄。我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出现的。
他对我很好,他从不吝啬把我打扮的漂亮。无需我开口,新衣服,新鞋子,新首饰,飞到我身上。我的小鸽子,他这样称呼我,我美丽而特别的,我的小鸽子。他带我到人群中,他搂住我的腰,贴着我的耳朵与我讲话。他有着强烈的气息,包围着我,从上到下。他用过的被子,他用过的枕头,他用过的水杯,他用过的餐叉,永远是他的,再不能属于别人。
他喜欢看我笑,在人群中。
他带我去餐厅,温暖又舒适的环境。我们吃牛排,我们吃面包。我们喝葡萄酒,我们用面包蘸葡萄酒。他说,我猜你喜欢冰淇淋。放在玻璃杯里的,上面打了鲜奶油的,点缀着糖渍樱桃的,那种冰淇淋。像件艺术品,当然我喜欢它。他看着我吃冰淇淋,用他的眼睛,像鹿又像鹰。我用一柄长银勺,把奶油和冰淇淋搅在一起。白色的。我一下一下吃光它们,在他的注视下。这里,他说着,拿手帕蹭我的嘴角,全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人们羡慕我。纽约有很多美丽的地方,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观赏。我们开车出去兜风,我常回头看跟在身后的他的手下。他的手掌垫在我脑后,以确保我总是看向他的。他一直这样。他带我去赌场,他给我拿来筹码。我对此一窍不通。坐在赌桌前我询问他的意见。他说他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我说,那我也不玩了。
事实上我还是玩了。
他带我去看地下拳赛,他告诉我应该押哪一个。我说,我明白他为什么说自己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了,因为他掌控全局。他那晚很开心,他的笑容从骨头浮出皮肤,他贴在我的耳边对我说,他只想要我。于是我们都把他的妻子和其他情人们抛在脑后了。
他不是在街上晃来晃去的角色,有时他很忙,无暇顾及我。不过他会给我礼物,心情好的时候他甚至会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说,我想要唱歌。他说,你已经在唱歌了。我说,你明白我的意思,不是这种唱歌,而是,真正的唱歌。他没再说什么了,拿给我一叠名片,他工作的时候我就按照名片找去一间间唱片公司。我被拒绝了,无一例外。我有点沮丧。我很沮丧。我很伤心,我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最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为什么。总要有个原因。是有关技巧吗?是有关嗓音吗?领班被我缠得不耐烦了,他说,因为你。因为我。因为我是谁,纽约不会有一间唱片公司和我签约。这有点,难以理解,理解之后更多的是难以接受。他甚至没有评价我唱得如何。太过分了,但我当时没法讲出这句话。我感受到巨大的无力笼罩住我。他的态度代表一些事,我清楚,他的态度反应一些事。我应该和他争辩的,但有个声音告诉我,那绝不是明智之举,所以我灰溜溜地逃走了。
我逃回托尼的住所。我躲进被子里,终于忍不住哭了。或许过了很久,或许只有几分钟,一双胳膊抱着被子抱住我。那是他。他无处不在。哦,我的小鸽子,他说,没关系,你在我这里。
我全心全意地跟着他了。
那是很新奇的体验,在纽约,在他身边。一切都是我没经历过的,繁华,热闹,高楼大厦。它们都不属于我,但置身其中时总会迷失,总会产生错觉。就像有一个人长期在你身边时你会觉得他是爱你的。但我想说的是,人不应该对城市产生感情,因为城市只是一个名称,它没有爱人的能力。即便它有,它没有爱人的责任和义务。某些人。很多东西同理。他很好,纽约很好。我爱纽约,我爱他。皇后区很好。皇后区很好。我住在很好的房子里,窗外是罗斯福大道。
我不知道该怎样讲下去了。
我很累。
乔把我带回他的住所,在吃了些麦片后,他让我先睡一觉。
“等你醒来,我还在这里。”乔说,“不会有别人。”
“我睡不着。”我说。
很多人爱他,我想我也要爱他。如果我不爱他,那是我十恶不赦。
乔问我:“你说的他是谁?”
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我梦见詹姆斯,我梦见托尼,我梦见我拿着偷来的胡麻去赌场里换筹码。再将筹码换成钱。我应该立刻离去,但我留在那里,留在那个罪恶之地,把筹码分给身边人,把剩下的筹码摞成高高的小山。我输了很多,赌徒永远不会收手,我输了更多。我又用胡麻换筹码,转头之际,赌场里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人,没有一切,只有我的座位,一束顶光打下来,照着孤零零的我的座位。我把筹码垒起来,垒成高高的小山。然后它们也消失了。
醒来后我洗了澡。我觉得有点冷,乔拿了毯子给我。我在毯子里喝了点白兰地。
“你想要点三明治吗?”乔问。
“不了。”我说,“我想要点白兰地。”
乔给我倒了白兰地。他抱着毯子抱住我。
他抱着被子抱住我。我哭得很厉害,因此我的记忆有失公允。他什么都没说。他什么都不必说。他抱住我,轻轻抚弄我黑色长发,他亲吻我,好像我是一片羽毛。他受不了眼泪,他受不了雨天,他认为雨是懦弱的表现。但在那一刻,他包容我的眼泪,让我觉得我是安全的。我什么都没有,我可能死在街上,我可能死在家里,我可能死在任意一个地方。那时我把生命看得太重要了,而我得到的期许也只是活下去,没人盼望我做出成绩。所以我全心全意地跟着他了。
他的家人知道我的存在,他的妻子,他的父母,可能他们见过我,但我从没见过他们,我是说,即使他们站在我面前,我不知道是他们,没人要为我介绍。就像是,你站在中央公园或第五大道,但没有人告诉你这是中央公园或第五大道,亦没有标识和路牌,那么你永远不知道这是中央公园或第五大道。我认识他的很多手下,昨天晚上他答应买给我的东西,隔天经常是由桑尼或维克或格拉齐带给我,我见他们和见他一样多。当然,他们不是和我握握手再告诉我他们的名字,他们的身份。是他吩咐他们做事,我在日积月累中慢慢了解到他们是谁。就像你不知道楼下有间杂货店,但你需要一些生活用品,你走进去,一次又一次,你知道那里有间杂货店,在送货人和老板打招呼时你知道老板的名字。
我想念无事可做哪里都不用去的晚上,没有灯光,没有派对,没有酒水,只有他,在客厅里通电话。我知道他的生意,显然不是全部。有些事他对我从不避讳隐瞒。那些枪,那些鲜血,那些暴力。在我脑海中那些画面总伴随一首小调,那首我曾唱过而他在黑暗中听过的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