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白长发,鸽子血般的瞳孔,这竟是兰彻幻化出鲛人体态的样子...
与他人形的样子气质完全不同。
唯有左眼眼角下那颗痣坚定彰显着这是同一个人。
那长长的鱼尾拖在浅滩,尾巴尖部还沾着海水把玩,这个男人就好像在自己面前堂而皇之的使用了魔法,把静谧的海滩都弄得像梦幻一般了。
罗尔威斯看到男人身上斑驳的血痕,急切起来,一边问人伤得怎么样,一边已经上手查看,轻轻一触,手掌间便是湿湿的,混着铁锈的味道,那是男人身上的血。
“你是不是傻!”这是戴上懦弱暗雌的伪装面具后,罗尔威斯第一次这么暴躁吧。
可是没有办法呀!男人光洁细腻的背上现在血肉模糊,不赶紧处理的话别说发炎,他都怕等下失血过多就死了!
手边什么东西都没有,荒凉的海滩上连看起来能止血的叶片和草根都没有。
罗尔威斯心急如焚,忍不住大骂男人是蠢蛋。
心里急躁的话,难免手上使用的力度就会跟着大起来,兰彻伤口被碰疼了,立刻脸皱成了包子状:“嘶...痛痛痛...”
把人的手拍开,不满的抱怨:“下手没轻没重的!”
接着兰彻抬头向上看,视线的尽头正是高悬的崖尖,真难想象他们刚才就是从那里掉下来的,更难想象的是,他们居然还活着。
但今天晚上(其实现在已经是凌晨)是不可能原路返回的了,他们两个人都受了伤,山崖的方向黑灯瞎火,这片海滩又因为在人迹罕至的后山密林后面,是水晶岛没人踏足过的区域,兰彻更是不知道路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找找海滩附近有没有岩洞一类的地方,先凑合一晚。
或者等上面的人来救援,但他们也没来过这里,怎么也得等到白天了。
简单思虑一番,兰彻得到稍安勿躁、顺其自然的结论。
和他不同的是,身边古铜色皮肤男人的注意力显然一个劲儿扑在他身上,那异色双瞳的视线在他皮开肉绽的伤痕间游走,热烈得好像有温度。
兰彻可以肯定,如果是物理意义上的温度,他现在的皮肤上已经起火了,还会冒出烧焦的味道,正好止血了。
开个玩笑。
借着月光,在对方焦急查看自己伤势的同时,兰彻也在观察面前的人,他也受了伤,脸上、脖子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被石头、砂砾和树枝割出来的痕迹。
当然,胳膊、胸膛、大腿上也有,好好的衣裤,已经摔得褴褛不堪,只不过到底有布料挡着,不如脸上和脖颈间的显眼。
讲道理,这么一张精致的脸蛋,落些伤痕在上面,万一以后留了疤,不是暴殄天物?
兰彻想象了一下那个样子,咦,摇摇头,这种事还是不要的好。
望着“林歌”的脸,印象中,这是第二次他这样仔细打量人家,第一次是溜进帝宫偷人的那个晚上。
那天晚上他想着,主角受嘛,肯定只有设定成这样的颜值才承担得起“万人迷”的标签,可就在几分钟前,这家伙伸手推动祭床,却把自己置于深渊,兰彻印象库中关于这人的部分不得不再度刷新。
这个主角受比他预想中勇敢,比他预想中善良。
嘛,这样才承担得起万人迷标签嘛。
兰彻伸手拉住对方,让他不要再围着自己乱转了,顺便报刚才他骂自己是蠢蛋的一箭之仇:“你又好到哪里去?我是为了不让你死,才会掉到这里来的!”
对啊,说起来兰彻毫不犹豫纵身跟着跳下来的时候,脑子里的念头就是不让眼前这个人死。
罗尔威斯怒从心起,握成拳的手掌在背后捏得嘎吱作响,他可真想捏死这不合时宜一昧松弛的男人。
不过很快他就会发现兰彻的松弛不假,但这个男人从来不会不合时宜。
只见男人奶皮糊的一般的背上原本血淋淋的伤口,不到10分钟时间,竟是出血量大幅减少,30分钟的时候,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准确来说,是坏死的皮肉自动脱落,而新生的组织已然顶替原来的位置,粉嫩光滑的新皮新肉,露出崭新的模样。
罗尔威斯自信于阅历和知识储备量,极少有让他表现出震惊的事物了,他惊讶的合不拢嘴。
这好像才是真正的魔法。
而兰彻则长舒一口气,太好了,他赌对了。
来到新世界后,并没有一本装订成册的权威的指南供他全方位了解现在自己种族的特征,反正在村里人东一句西一句的拼凑中,他能确定的就是鲛人族有着极为强悍的愈合能力。
“强悍”已经并不准确了,今天亲身经历,才知道堪称“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