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威尔逊此刻正撑着扶杆看楼下的晚宴。
他身旁蹲着一个男人,西装被他穿出了漫不经心的慵懒感,此刻正百无聊赖地逗弄着一只白色的波斯猫。
那只白猫被他逗弄得很舒服,舒服地打了个滚,又往他手里蹭了蹭。
迟将麦笑着收回自己的手,看着在地上打滚的猫,问道:“我记得小威尔逊先生并不喜欢猫?”
小威尔逊想到什么,“啊”了一声,然后缓缓道:“前几天在香港和一群朋友飙车,结果撞死一只猫,一个华人朋友听说了便送了我这只波斯猫,告诉我,猫是中国的上帝养的特殊宠物,如果撞死了一只猫却没有做补救措施,上帝会惩罚我的,并说想要补救的话可以养一只猫。”
迟将麦“哦”了一声,站起身来时,金发碧眼的东道主殷勤地给他递来一块擦手的手帕:“看来这只猫与您投缘呢,不如……”
迟将麦一边擦着自己的五指,一边打断对方的话:“不用了,我也不喜欢养猫。”
小威尔逊态度恭敬地说了个“好”。
迟将麦算是小威尔逊在剑桥读书时的校友。
当然,算是。
迟将麦读的是历史悠久又权威的剑桥大学,小威尔逊读的却是建校历史还没有50年的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
威尔逊公司本来是英国的一家外贸公司,前几年全家移民美国,现在,威尔逊家族已经是芝加哥当地有名的大家族。
至于迟将麦,小威尔逊对他知之甚少,只知道“迟将麦”是他的中文名字,以及显而易见的,他是个混血。
而关于迟将麦,美国的上流社会里有很多传言。
有人说他的真名叫布莱,在纽约有一家证券公司,是个低调但有名的东区富豪。不过这位花花公子不怎么管自己的产业,一直在全世界玩。
又有传言说,他是美国政府部门的一个高级官员,专门收拾芝加哥那群无法无天的黑-手-党。
也有人说,其实他是个一无所有的骗子,某一天在巴黎的一家高定衣店里偷了一套合身的西装,然后凭借高超的骗术一路骗一路花。
还有人说,他姓卡文迪许,全名叫布莱·卡文迪许,是英国卡文迪许家的私生子,因为血统缘故无法认祖归宗,所以家族给了他一大笔钱让他在全世界流浪。
再后来,传闻逐渐离奇,有人说,在一个寻常的午后,在场的所有人都喝醉了,于是,听到他亲口承认自己的手上沾满鲜血。
但其中最离奇的一个传闻是:他全世界乱跑,其实是为了找一个人。
……
这些传言初听还有趣,时间长了,就让小威尔逊有些牙疼。
因为关于这些似是而非的传言,迟将麦一个都没有否认过,但也一个都没有承认,他听完只是淡淡一笑。
甚至很多人,连他的面都没见到过。
他既不是美国东部的Oldmoney,然而他表现出来的各种行为举止,也让他看起来并不像一个NewMoney。
至于他究竟和英国的上流贵族卡文迪许家族之间有没有关系,就连小威尔逊的父亲威尔逊先生都无从得知,但却告诫过儿子:别惹这个家伙,必要的时候态度还要谦逊一些。
毕竟,卡文迪许这个姓氏,漂洋过海到了美国,在美国上流圈那群土老帽的眼里,含金量只增不减。
毕竟,按照花旗国上流圈的那条鄙视链,能盖过Oldmoney光辉的,也就只有日不落帝国的影子了。
外人只知道比起布莱,他更喜欢用“迟将麦”这个名字,并且十分热衷于在这个战火纷飞的时刻满世界乱跑。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这样的人是很难伺候的,所以他原先也没有准备邀请迟将麦,他邀请的是尹斐,一个身材很棒的中国女人。
他原先的打算是——在这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方搞定她。
就算霸王硬上弓又怎样?
他的背后站着日不落帝国。
只是对方没赏脸,还把邀请函给了迟将麦。
这样一来,他火都不好发了。
尤其是,他很难不怀疑迟将麦这个终日游荡、没有归宿的公子哥儿是故意的,就为了英雄救美。
有此猜测后,他便更憋闷了。
迟将麦懒洋洋地靠着二楼的楼梯扶手,视线瞥到楼下穿梭的女子,平淡的目光终于动了动。
“布莱,尹小姐她……”
“再说。”迟将麦扭过了头,烟被摁灭在一旁的烟灰缸里。
问走过来的服务生要了一杯威士忌,轻轻地抿了一口,酒液一点一点滑下喉咙,他的视线跟着在楼下穿梭的女人身影……
一杯酒的时间,他的喉咙被烧得微微暗哑。
农乌泽提着小提琴,乖顺地跟在李纳德身后,另一只手则提着黑色的裙子。
裙子是李纳德刻意给她选的,修身的抹胸鱼尾,将她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腰被勒出盈盈一握的性感。
处处透露着男性审美里的低级趣味,哪怕是在一堆名流里,也不可避免地呼应着原始欲望。
农乌泽扬着明媚从容的笑容,心里淡淡地讽笑着。
她走在西装革履的名流间,就像一只包裹着精致黑色外壳的打火机,点燃了一簇又一簇欲盖弥彰的火苗。
悠扬的曲子从高档的唱片机里缓缓流出,她的高跟鞋一下一下踩在干净得能够反光的地砖上,清脆、响亮。
她像一道最精致的菜肴,被李纳德端上最顶层的餐桌,供最尊贵的客人享用。
农乌泽看到他的时候微微惊讶,只是被她用微笑掩饰的很好,而他低头擦着一只精致的欧米茄表。
也不知道是看见她了故意装没看见,还是看见了但并不想理她。
又或者是因为就这么突然地碰上了,所以,他有点没面子。
李纳德回头低声嘱咐她:“这是主人的贵客,喊迟先生就好。”
顿了顿,李纳德的声音更低了一点,几乎是用听不到的气音补了一句:“先喊迟先生,再喊小威尔逊先生。”
农乌泽声音清脆,如同一只声音婉转的百灵鸟:“迟先生好,小威尔逊先生好,我是这一次乐队的小提琴手之一,农乌泽,你们也可以喊我Ashley。”
“你好,农小姐。”仿佛是听到了她的声音,迟将麦才抬起了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名字很特别。”
这么答的意思,就是想装作不认识了呗。
果然啊,有钱人还是要一些面子的。
哪怕是浪荡子,也不太乐意被同为富豪的朋友看出自己和一个没钱的尤物有牵扯。
毕竟没人会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是清白的,只会觉得怎么想都满是香艳旖旎的故事。
接着就是最可怕的事情,他们会根据对她的印象,来审判自己朋友的眼光好坏。
农乌泽遗憾地回以微笑:“很多人都这么说。”
她大胆打量着迟将麦,他的侧脸很好看,很立体的那种深邃,眼睛更深邃,如同能将人卷进去的深渊一般。
真是神秘啊,太让人有探究欲了,要是被叶莲娜看到了,说不定,他就会成为她志在必得的猎物。
想想就有趣。
只是他应该不会被任何人得到。
他像咸湿海风里抓不到的春日,像远海的地平线上摸不到的晨曦,是午夜梦里的歌舞升平,更是甲班上一眼万年的海雾。
只是,现在由不得你装作不认识。
农乌泽笑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