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些时候,饿了就会找鸟窝,吃鸟蛋或者烤着吃雏鸟,味道也是好极了。有时实在找不到肉了,就会去抓蚱蜢,房锦不是不知道可以吃虫子,南疆那么吃虫子的老多,但是她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蚱蜢这种虫也能烤着吃,而且味道还不错。
随后,他们走了四五个月,终于走到了蒙国的首都布宫,这宫殿才是真正的金堆玉砌,不管太阳照不照,一天从早到晚都是金灿灿的,好看极了。
问了当地人才知道,这些黄黄的东西真是金子,不愧是蒙国,就是有钱,顿时,落天宇瞬间自信满满,感觉这次绝对能大赚一笔。
他们按照惯例,在布宫的周围盘了一个小店,每天都卖烟酒和布匹,但是买的人没有那么多,大多数也是贵族才买,平民没有一个人买的,这和其他国家完全不一样,剥削十分严重。
房锦在房间,看着写好的信,感觉这一路途经历的事情写的非常生动形象,十分优秀。她非常自信的将信准备交给送信员,结果发现蒙国没有送信的,太远了,这么单边都要四五个月。
她找了许久,才找到个固定送信的,半年才走一次,距离他下次送信还有一个多月。
于是她将这段时间写的信全都交给了送信员,一封信也贵,还得用他们专门的纸和专门的信封,花了她几十两银子。
这边做生意和落天宇想的完全不一样,他以为这个国家很有钱,没想到非常穷,还有很多地方都是部落,语言都不同,这里没有村落的概念,全都是游牧民族,这里的人只有三种人,贵族,平民和奴隶。
有些混乱的地方还会随意抓平民卖给其他部落当奴隶,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权力机构,地痞流氓收费一个月都会有好几批,根本就赚不了什么钱。
直到有一天,这里举行了一场祭祀,这才让落天宇下定决心没赚钱也要离开。这场祭祀是在布宫正中央,所有的信徒都俯首称臣,又几个祭祀敲着打鼓,
听当地人说这鼓的皮是用未经人事少女的皮肤制成,寓意纯洁无瑕,那琴是用婴儿的骨头制成。
这些都不是最恶心的事情,最恶心的是他们以人祭天,将奴隶一排排斩首,刮皮,割肉喂鹰,活人火烧,在油锅炸,简直是修罗场。
在当地人看来习以为常,他们说这得有七十二酷刑,这些卑下的奴隶受苦后,天神就不会再降祸,他们就不会再受苦了。
尽管闯了几十年的老江湖,看着都只犯恶心,房锦第一次受到如此强烈的视觉冲突,祭祀完后,直接高烧不止,连续几天,明显萎靡不少。
看着这场修罗场后,他们看着这些当地人都感觉一个个都是罗刹,再待下去,他们也活不了,于是火速收拾行李,连夜打道回府。
再回去的路上,由于准备不够充分,遇上了冬天的大雪,他们几十个人孤苦无依地走在茫茫雪地,天黑了就生火取暖。
直到有一日,房锦看到了一头狼,冬季没有食物,这些狼已经悄悄尾随了他们好几天,今天终于正面碰上了。
房锦无奈的抽出利剑,这是她第一次上战场,握剑的手还在忍不住颤抖。
但是,恐惧的发现这不是几只狼,而是一群狼,可能有一两百只,他们跳起来有一个成年人那么高。
房锦第一次感受到恐惧,随着狼群的奔跑,人们也无可奈何进行斩狼行动,房锦的主要任务不是斩狼,而是守护粮食。
但是看着不停有人被狼群锁喉,人类的鲜血使她渐渐冷静下来,第一次感觉到人类的渺小。
随着站着的人逐渐减少,躺在地上的人了无声息,她无法在独坐钓鱼台,下场开始与狼群厮杀。
在杀第一头狼的时候,房锦的手还是有些抖,但是在杀第十头狼的时候,她开始麻木了,在杀第二十头狼的时候,她手麻了,感觉剑与手被血液冻在一起了。
她漫无目的的杀狼,突然听到一声惨叫,是她的父亲,一头狼袭击了落天宇,他一剑削下狼的脖子,只剩一个狼头死死咬在他小腿上。
他一个重心不稳,摔倒在了地上,一头狼随即扑了上去,就在那个瞬间,房锦将剑扔向了那头狼,利剑直直扎穿狼头,重重摔在落天宇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