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后,两人都稍有醉意,凡文吊儿郎当看着房锦,随后问:“你约我出来干嘛?咱俩无亲无故,干嘛对我这么好,难不成是喜欢上我了?”
听到这话,房锦稍红的脸上立马烧红,手脚也不知如何摆弄,矢口否认道:“哪有,我就想着我俩小的时候有着过命的交情,看你现在混的那么差,给你吃点好的。”
房锦说完后,似乎感觉有些不够,又补充道:“你看,上次看你那么穷,连个荷包都没有,就送你一个吧”
说完就扔了一个荷包给他。他看着这歪歪扭扭的荷包,顿时笑了起来,
“我谢谢你了哦”说完就准备顺手打开荷包
“先别打开,我荷包里面放的有好东西”
好东西?难不成是金子?凡文暗自思考。“好吧”
“天也快黑了,我要回家了,明天如果不下雨的话,我就要和我父亲一起去蒙国做生意了,可能下次见面要好久以后了。”
“那祝你一路顺风!”
“你会写字吗?我记得你当年好像学了一点,是吧?”
“嗯,会认一些”
“那等我去蒙国了,给你写信,让你也长长见识。”
“好”
“如果我们回不来的话,我床底下还有一大瓶猴儿酒,你可以挖来喝。这个东西千金难买,是个稀罕物。”
“别说丧气话,你们一定会路途平安,满载而归”
听到这话,房锦有些沮丧的心情舒展了一些,
“嗯,到时候回来我们再会”
说完后,两人便离开了。凡文走在回家的路上,摸着口袋里的荷包,有些忍不住,打开看看是不是更大的金锭子。
结果,一大颗,里面就一把贝壳,他也不怎么认识,但是还是比较稀奇,毕竟邺国没有,但是有些遗憾它不是金子。
凡文抖了抖手上的贝壳,随后又将他们装进荷包里面,揣进了口袋。忽然想到,好像没给房锦送礼物来着,算了,后面再说吧!
说完,他便回了住处,又继续学习在王宫无法学习的兵法。
到了第二天,艳阳高照,房锦穿上了普通丫头的衣服,将所有东西都收拾好后,有些期待的看着人群,希望凡文会出现送送她,可惜出了城都没看到人。
这次出去,似乎没有以往那么开心,可能是因为出门习惯了,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有可能是因为在邺城有了朋友,似乎在家里也没有那么孤单了。
这次去蒙国,又是一个漫长的旅途,他们从翠绿青山,走到了戈壁大川,又走到了炎炎沙漠,最后到达了贫瘠荒野的蒙国,漫长旅途少有人家,他们跟着水源走,鱼倒是吃了不少。
不过,这些浅浅的河里,小鱼是真的多,一个小石头下面就有一条手掌大的鱼,房锦捞起袖子裤腿,两只手一抓,就能抓到一条,用网兜能兜到好几条,并且味道也十分鲜美。
这旅途就鱼是最好吃的,还有鸟,这里的鸟,它竟然将鸟窝建在土坡里面,真的十分神奇,虽然的确没有什么大树,稍微高的草丛都是刺丛,好像的确也不怎么适合打窝,但是在土堆里面打窝,她在哪里都没见过这种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