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钟的眼珠子瞪得更圆了,孟谨洲松开衣角,替他抚平,人向后倒着,又靠回桌角,没瞧见似的不看他眼神里的拒绝,面色不改:“你自己说的话还记得吧,要好好谢我的。”
“可是…”林钟有无数个可是想说,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哪一条。
“哦,我忘了问你,” 孟谨洲看他欲言又止的模样,突然想起什么,支在桌上的手指轻轻叩击着桌面,收回了目光,不在意似的随口问道:“是不是你有男朋友了?”
“没有。”林钟快速摇头否认。
闻言孟谨洲放松地把手掌铺平,修长的手贴着胡桃木桌面,顺着木头的纹理摸了摸,笑了:“那就好。”
“既然没有男朋友,答应我一下也没关系吧。”
自始至终林钟一句反驳的话都没说出口。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好像面对孟谨洲就难以拒绝。
这算交易吗?郑向东说的话虽然难听,但他现在似乎就是靠孟谨洲拿回了比赛的名额,反过来也要帮他一个忙。
林钟心里列出一百条不妥的理由,可不用孟谨洲开口,他又想了两百条借口劝服自己。
人家刚才帮了大忙,他这样是不是也算有情有义?
全然忘了这件事本就是因郑向东而起的。
更何况,提出这个要求的人是孟谨洲。
他没有点头,也没有说不好。
有些话说不必说得太明,一个不问,一个不说,装聋作哑。两个人怀揣着各自的心思,算是默认。
沾了污渍的风衣紧邻着高定西服,相触时画面诙谐又让人觉得本该如此。他不比孟谨洲矮多少,不撒谎地说也有一米八零,稍微抬点头就能对上孟谨洲的目光,但他没有。
这个身份是一场相互利用且得益的交易,坦白说他可能得利的更多些。开始的如此草率,也不知道会在哪一天结束。这一切大概都要等孟谨洲说了算。
他低头想着,顺着香槟色大理石蜿蜒的纹路一直看向前方。孟谨洲也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地砖的线条柔软舞动,像蓬松的刘海。孟谨洲微转过头,林钟的额头就近在眼前,想必触感与看到的一样好。
他们都背靠桌子站着,窗外的光线一点点变暗,这个季节阴雨不定,天上不知何时飘来了大朵灰色的乌云,正在逐渐吞噬这片区域。光线原本还在墙壁上那副风景画的上方,很快就下移了,掉落到画框底部,只点亮一小片,其余都靠头顶暖黄色的灯光支撑。
大厅里只剩下寥寥几人还在搬运剩下的几个纸箱,清场结束,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走出酒店,天色已经彻底暗了。正午还金灿灿的大楼,此刻在阴蒙蒙的天空下变成了银灰色,四周的色彩都暗淡下来,像潮落后归于平静的海面,有些寂寥。
林钟看了眼时间,才四点。天空稀稀落落地下起雨来,雨点子砸进草丛里发出簌簌的声响。
他准备回家了。那么,接下来什么时候再见?
“开车了吗?”孟谨洲问。
“嗯,停在大门左边,”林钟缓过神来,见孟谨洲手边不知何时竟多了个小行李箱,他伸手接了一点雨,判断雨势,绿豆大的颗粒砸进手心里,有点凉,“你要在这等助理送伞吗?”
“他不来,”孟谨洲也学着他摊开手,接了点雨水,他不太做这样的“蠢事”,没什么经验,被玻璃顶上砸下来的一大颗水珠溅湿了袖口,炸开一滴小水花,“我让他先回去了。”
“那你怎么回去?这里不太好打车。”南城好的地段不多,酒店开在这里,多半是为了吸引自驾来度假的游客,几乎没有交通工具直达。
“搭你的车啊,”孟谨洲顺理成章地答道,语气稀松平常,像是两个熟稔的人在对话,说到后半句时却又带了点调侃,“新男朋友不得领回去见见家长?”
“不是,别开这种玩笑啊。”林钟本想那就顺路带一程,但听到孟谨洲说跟他回家,霎时又慌乱起来,眉毛纠成一团。
“好了,不逗你,”孟谨洲欣赏了一下林钟精彩的表情,笑笑,甩甩手,把水珠抖掉,“但我现在确实没地儿可去。”
“本来今晚是要去郑家吃饭的,现在吃不成了,回去肯定要被我爸说。我让韩兴先回上海应付一下,我找地方待两天。”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就差明说我是因为你才有家回不去。
林钟为难地蹭蹭鼻梁,犹豫半晌,见孟谨洲那无奈的样子也不像是装的,半推半就地邀请人家上他那辆小破车:“我家有地方住,但你过去可别乱说。”
“我能乱说什么?”
林钟别过头,跟他约法三章:“所有的,都不能说。”
雨势没有一点要减小的意思,酒店大门到地面停车场要走一小段路。风衣反正脏了,林钟干脆脱下来当雨披用,他两只胳膊张开到最大,两个人都还有半边身子露在外面。
孟谨洲一手拽着行李箱的拉杆,另一只手自觉接过风衣外套的一侧,抓着边沿,最大限度地撑开撑高,将林钟严实地挡在衣服底下。
然后他们小跑着,钻进了雨里。
解锁汽车的后一秒,林钟才想到。那为什么不让孟谨洲就在这个酒店住下啊。
邀请前男友回家?脑子是秀逗了吗。
孟谨洲放好行李,径直走向前排,拉开副驾的门。
林钟想拦,张嘴了才想起来近半个月后车门也拉不开了,没法载人,一定要载客的话得从前面爬过去,于是话卡在喉咙里,嘴巴张大了半天一个字也没蹦出来,眼睁睁看着孟谨洲捋平了衣摆坐进去。
接着他自己也钻进去,狭小的空间一下子就挤满了。
“你可以把座椅往后调一点。”林钟说。
虽然是四座车,对孟谨洲的身高来说也是有点憋屈了,稍微坐正些,头就会顶到天花板,卡死了似的。他只好弯点身子,将就着挪动。
怎么买这么小的车,人都活动不开。
孟谨洲回头看着同样发梢戳在上方的林钟,有些不解。
他忽然想起郑向东说的破产,应该不是随口胡说的。是什么时候的事?
浅色风衣上雨点斑驳,几乎连成一片,潮湿到没法穿,林钟就势将外套三折,打算从前排的间隙里甩进后座,单穿一件白衬衫。
这样的天气还是有一些凉的,初尝到突然降临的凉爽空气,林钟就激起了一层薄薄的鸡皮疙瘩。
孟谨洲的外套是深色,也看不出有没有淋到雨,调整好坐姿后就闷头回消息。跟郑家闹掰的事情果不其然已经传回了孟邦那儿,免不了一顿骂。不喜欢不要紧,把事儿办得这么难看可就不行了。
他没脸接电话,连着拒绝了三次,又点开了好几个大段的语音,每次播放几秒就掐断,不用听都知道不是什么好话。
孟谨洲觉得今天大概率着了魔,帮忙解围就算了,还把自己捎带了进去,此刻更是厚脸皮地上了林钟的车。他手指飞速地点着,敷衍地回复信息,掩盖住一些别样的情绪。
他理不清这是顺其发展的自然结果,还是自己刻意的引导造成现在的局面。几次想抬头看看林钟在做什么,又怕贸贸然地对视引起尴尬,就这样听旁边一阵小动静,然后林钟打了个喷嚏。
第一时间别过头,看到林钟上身的衬衣。
刚刚没有注意,这会儿坐下来才看见,这就是件款式简约的白色衬衣,没有任何繁琐的花边,唯独胸口一个刺绣的字母M是品牌logo,低调得不起眼,但孟谨洲还是瞬间记起来这件衣服的来历。
读书时学校办过一场活动晚会,要求全员都要着白衬衫。林钟没有,临时买了一件。字母也不是刻意选的,只是这件打折,性价比最高。8英镑的价格,小气鬼林钟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拿下。
一件做工剪裁都非常一般的衬衫居然一直穿到现在,倒也挺符合林钟的抠门劲儿,他一直就不是铺张浪费的那类人。
林钟自然也记得,但他穿出门的时候哪能想到今天会见到孟谨洲。
风衣抱在手上扔也不是,穿回去也不是。而孟谨洲赤裸的目光直白地打量,像要瞧个仔细。
林钟肯定是瘦了,原本还能恰到好处地撑起肩线,现在多了些余量,肩膀处鼓起一团圆弧,显得不那么合身。他想起刚刚握过的手腕,确实比以前细了,腕骨突出,单薄脆弱,给人一种易折的错觉。
林钟被这目光看的不自在,背后发热,火烧似的撩开一片。尤其车内空间不大,孟谨洲身上的木质香总若有似无地飘过来,不知再过会儿是不是就会充斥满整个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