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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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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泛白,大地像被笼罩了一层灰纱,远方传来的鸡鸣声,划破了陵城的寂静。

谭暮莘看着眼前黑漆漆的废墟,意志消沉,无力地坐在地上,身上的长衫外罩脏乱不堪,狼狈至极。

她疲倦地闭上眼。

原以为她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式,能够让谭家死灰复燃。

没想到棋局对面,是老天是在同她下这盘棋,她有何能力下得过老天爷?

耳畔那阵刚起没多久的弦声,随着一根清脆的断裂声,戛然而止。

弦都断了,后面的弹唱如何能继续?

琴弦?

她及笄礼上,丝竹声悦耳,应家趁着兴头上,迫不及待同她当场定亲。

因着两家是世交,知根知底,都以为应邦会是个好归宿。

于是那日后她娘开始着手为她置办嫁妆,全天下再好的嫁妆也敌不过她娘亲手织得云锦。

故而她及笄那年,她娘织了一匹云锦收藏在房中。

如今应家翻脸,再知根知底也敌不过人心易变,嫁妆恐怕是用不上了。

她一个激灵从地上爬起,跌跌撞撞地冲进她爹娘的卧房。

云锦是她娘亲自收纳的,人走的突然,没告诉过她放在了哪里,她只能把每个角落统统找一遍。

阿笙眼尖,看见妆台下有一个上了锁的箱子,猫着身子将它拖出来。

箱子上面覆了满满的灰尘,谭暮莘一身缟素经历了火灾,脏的看不出原色,便直接用衣裳擦拭,擦完又寻了书桌上的砚台,对着锁狠狠砸下去。

连着砸了几下,才将锁破坏掉。

她连忙打开箱子,在看见一匹色泽鲜亮的织云锦后,轻轻摸着上面的纹路,如同失而复得的珍宝。

她娘亲的手法遵循了谭家制作云锦的独门秘诀,却又对秘诀有着自己专门的见解。

是以这般顺滑柔亮的绸缎,饶是谭家最上级的染丝人也做不出来。

谭暮莘抱着云锦喜极而泣。

迟早有一日,她会重振门楣。

她要亲手将关掉的坊铺重新打开,让谭家再次成为陵城第一云锦商户。

下葬爹娘的翌日。

她带上云锦离开了家,同行的还有阿笙。

去京城路途遥远,二人没钱买马车,风尘仆仆走了一天才出了陵城。

谁知刚出城门,不知从哪里蹿出两个土匪将刀一横拦住了她们的去路。

谭家云锦出事后,各方盯着她家的人太多了。

她难以辨别是有人故意派土匪来取她性命,还是陵城外本就有土匪打劫。

为首的土匪满脸横肉,一道旧刀疤横亘左右脸,讲话时的面部狰狞恐怖。

“小娘子,打哪来?往哪去?”

谭暮莘神情紧绷,牢牢将云锦护在怀中。

“……”

“你怀里抱的什么?”另一个土匪瞎了只眼睛,独留一只眼,却万分眼尖,一看便看中了她怀中的云锦,“大哥,正好两个人,你我兄弟一人一个……”

“别!二位英雄。我们有钱,我们给钱,放过我们吧。”

谭暮莘边说边从身上掏出钱袋,绳子系得复杂。

她解结的时候故意将钱袋不小心掉在地上,然后手忙脚乱地蹲下去捡,起身时顺手抓了把土,趁土匪放松警惕,直接扬在了他们脸上。

她拉起阿笙慌不择路,“快跑!快!”

为首的土匪有些嫌弃,到底还是收下了,收下后却半分没有要让道的意思,将手中的刀往肩上一扛,步步威逼。

“臭娘们儿!敢耍花样!追到你们看我怎么收拾你!”刀疤土匪揉着眼睛,一脚踹在独眼龙土匪身上,“追啊!废物。”

扬土暂时阻得了一时,能不能趁机跑掉,全凭运气。

奈何她自小养尊处优,没干过什么体力活,跑了几步便气喘吁吁,突然脚下一软,云锦从她怀中坠落。

她被阿笙拉着没命的跑,眼见着离云锦越来越远,心中万分纠结。

这是谭家唯剩的云锦,她哪怕侥幸活下来了,可是丢了云锦拿什么同人做生意,万万不能丢。

她跑了几步又转身回去捡。

刚捡起,身后两个土匪便追了上来。

土匪本身有点武功,追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不在话下。有了这遭追杀,也懒得同她二人多废话,直接举刀砍下。

谭暮莘认命得闭上眼睛,却听到耳边传来马儿的嘶吼。一阵迅疾的寒风过后,重重的倒地声传入耳朵。

她睁开眼,看见那个举刀要杀她的土匪反而倒在她面前,脖子被一支箭贯穿,往外突突冒着鲜血。

她吓得失声,瘫软在地,又亲眼目睹出手的男人拉满弓,射向逃跑的独眼土匪。

眨眼间,独眼土匪也倒地了。

出手的男人端坐在马上,逆着光,腰间缀着一块品质极佳的翡翠,看似价格不菲。

一身骑装偏给他穿出了几分文雅之气,骑装外还披了件素色长袍,用金丝线绣着暗纹。

她若不是亲眼所见,断不会将这两支疾风羽箭与他联系上。

在谭暮莘出神之际,男人身后跟上来一个黑袍少年,他抱拳道:“三爷,清理干净了。”

被唤作三爷的男人坐于马上,垂眸看着谭暮莘,目光清冷,瞧不出任何情绪。

“你的东西掉了。”

她回过神来,立马捡起云锦抱在怀中,“多谢,敢问此处该怎么走?”

原先逃命的时候没想过去哪儿,一时间慌不择路,竟跑入了一片森林当中。

她从未离开过家,生平去过最远的地方是陵城的郊外庄子。

而且……还是去避暑享受的。

三爷:“你去哪儿?”

“京城。”谭暮莘紧紧抱着怀中的云锦,神情穆然紧张起来。

“一起吧,我们去晏城,可以顺路送你们去京城。”

“这……”最近的遭遇令她不得不提起防备。

她正思考着要不要受他恩惠,只听三爷对着黑袍少年道:“给她们挑两匹温驯的马。”而后便驾着马跑到了商队最前方,他应该没有坏心吧。

“……”

“小姐?”

听见阿笙唤她,她收回目光,黑袍少年恰好递过来两根缰绳。

她不会骑马,甚至连马房都不敢靠近。

一是觉得马儿高大,有重重的压迫感,摔下来定会骨折。

二是觉得马房味道太重。去一趟,洗的脱层皮也能闻到马粪味。

她握进缰绳看着踏板犹疑着,眼见着商队一个个从她身旁路过,将她们抛在了最后,才鼓起勇气试探性地踩了上去。

身下的马匹高大却忠厚,似是通人性一般,格外听话,骑了一会儿便熟悉起来。

她想起慌乱中,还不知三爷的姓名,于是轻嘘一声,追上了三爷。

谭暮莘:“恩人可否告知姓名?”

“就叫三爷吧。”

他声音淡淡,夹着一分疏离。

没了光的遮挡,她看清了三爷的脸。

他的脸部线条硬朗,下颚尖秀。眉宇间带着一股子凌然正气,整个人看上去英姿勃发,气质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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