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目全非。”楚群这么评价道。
因此,去了一次之后,他怎么也不愿意去了。
“诶呀,不是不是,我是在那儿吃的,但不是店家做的。”楼欢急急解释道,“是我看到隔壁桌上有这盘菜,都是干辣椒和芝麻,看起来特别香,我就想点。老板说这不是他店里的菜,是他和那人认识,那人借材料灶台自己做的。然后我一看,那还是比我们高两届的师哥,宿舍里走出走进都见过的!”
楼欢一脸回味无穷:“师哥特别好说话,他盘子里的辣子鸡剩得不多了,还专门帮我炒了一盘。真好吃,太好吃了。”
……还是师哥做的菜,听起来更不靠谱了。
听到这里,楚群更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哪怕楼欢后来常常提及又碰上师哥做了什么菜、有多么多么好吃,也没想到问一句这师哥到底姓甚名谁。
他自然没有料到,这个听起来非常不务正业的师哥,正是他暗暗钦佩了许久的颜瑾。
颜瑾比他们高两届,在学校里是风云人物——楼欢当然也是风云人物,但他的风云更多来自于他的好样貌:他笑容阳光灿烂,常常骑着车穿行在校园里,阳光洒在他身上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
他是在当地的艺术团里长起来的,校园里自然有不少与他同批的学生和他相熟。楼欢路过他们时就按一按车铃,爽朗地打声招呼,就有认识他的人和旁人介绍他叫楼欢。于是便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大一新生里有这么个笑起来会发光的男孩子。
颜瑾则不同,他生得温文尔雅,声音也是温温柔柔的,并没有像楼欢那样外放的夺目光彩。楚群第一次和他交谈时是进宿舍楼的时候,颜瑾先进门后没离开,替楚群撑着门。楚群道了声谢,颜瑾说了句“不客气”。
他的名声,就是在这样润物细无声的周到处事里传开的。
然而,别人提起他时称道的并不是他待人接物怎么有礼,而是一句更简洁、更令人震撼的话:“颜瑾啊,特别能赚钱!”
那时广告业繁荣发展,而偶像经济尚未起步,广告商很乐意从影视学院里挑些长得好看、又有表演经验的大学生进行拍摄,身边的同学们也都靠这个赚外快。多数人拍一次多则几千,少则几百块钱,但颜瑾偏偏能接到几万块酬劳的广告!
楚群有一次听别人议论,说颜瑾怕是有十多万的存款了。
十多万呐。对于交一次学费就要掏空家底的楚群来说,实在是一个遥远的数字。
他也听说,颜瑾和他算是老乡,都是从山村里走出来的,正就更令他对颜瑾佩服不已。
寒假里大家不是回家过年,就是进组实习。楚□□了假期住宿申请,给自己的所有身家找了个安置的地方,就轻车简行南下,拍了几支广告,又在做宴席的酒店里唱了几晚的歌,凑上了下学期的学费,卡着开学前两天回了学校。
一进宿舍,就看见楼欢站在屋子中央,手里提着的衣架上挂着一件西服,熨烫得笔挺。
“楚群,你来了!”楼欢听到门开的声音,转过身笑得没了眼睛,急不可耐地取下西服往身上套,“看看,怎么样?”
西装是那种最常见的商务黑西装,春秋款,在这年后沪城能把人冻僵的天气里实在是太过单薄。
楼欢将呢子大衣脱了,里面的高领毛衣雪白,更显出了被冻得通红的手和鼻尖脸颊。这时他的骨架还有些少年的纤细,这套西装的肩垫又厚,穿在身上并不服帖,但因为他面容英俊并不弱气,看起来并没有小孩穿大人衣服的滑稽,反而有一种“吾家少年初长成”的青涩与勃勃生气。
“怎么样?”他睁圆了一双眼睛,迫不及待地想听楚群的评价。
“还行。”楚群把大衣扔给他,“别得瑟了,当心冻感冒。”
等楼欢哆哆嗦嗦地重新把大衣套上,楚群看了眼西装上的标签,惊讶地挑起了眉毛:“我记得这牌子挺贵,得两三千吧?你怎么舍得买这个了?”
“我拍了西装的广告,这是广告商送的。”
“呵,”楚群咂舌,“真大方。”
楼欢把冻僵的手伸进大衣口袋里,耸起了肩取暖,脸上还是眉飞色舞的:“酬劳给得也多,整整两万呢!”
“嚯,这么好的事被你给赶上了。”
“也不是赶上的,是师哥给介绍的。”
“师哥”二字透着一股子熟络与亲近。
楚群怔了怔,终于想起问一句:“哪个师哥?”
“就颜瑾师哥啊!我一直说的,做菜特别好吃的那个!”
楚群的脑子一下子不会转了。
还没等他的思绪解冻,房门就被敲响了,柔和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小楼同学,走吗?”
“走!”楼欢从双肩包底下翻出了钱包,三步并成两步地开了门,又转头和楚群说,“你来得巧,说好我请师哥吃饭谢谢他的,一起吗?”
看到楚群有些愣神,楼欢笑得更灿烂了:“错过这次没下次了呦!”
“你是......楚群?”颜瑾朝他伸出手,“楼欢和我提过你们,终于见到了。”
楚群握上他的手——手指纤细,指骨坚硬,像他的人一样藏着锋芒,分明是温温柔柔的语气,却让人下意识地想按着他说的去做:“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