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声给灰上完一课,这位乖巧的学生耸耸肩,从善如流: “好吧。”
为完成交易,他开始在自己身上翻找金币。
他双手分别从呢子大衣左右两侧口袋取出两把金币,又从裤子口袋掏出两把金币,做完这些,他的动作依然没有停,而是从大翻领下方以及双手袖口又翻出一串串金币……
“……”
于声眉头一皱,察觉事情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果不其然,灰不慌不忙地解开扣子,优雅地卸去大衣,翻了个面儿,那件呢绒大衣竟然是个能双面穿的多功能大衣,翻面后,呢绒大衣瞬间成了长款西服外套,就是转头出席宴会也不失体面。
就见灰忙碌地从西服腰线的侧袋、票袋、胸袋、里兜、钢笔袋、名片袋、袖口翻边,皮带金属扣后面,领子下方……总之,各种地方找出新的金币。
于声不由感叹:“你是真能藏啊。”
一百个金币,一个不落全藏身上,腰缠万贯说的就是你吧。
“你在夸我?谢谢。”
灰将最后一枚金币放在于声手心时,说:“论偷偷摸摸藏东西,你也不遑多让。”
他神秘兮兮地笑了笑,弯曲食指,指了指于声的脖子。
“从见面起,你不止一次整理围巾。它藏着秘密,我猜的对吗?”一双灰色的眸子倒影着清澈的天空,“是围巾有什么特殊之处?还是里面藏了什么?是我不能看的吗?”
他距离于声不过半步之遥,如果他想,或许可以——
“唉。”最终,灰没有咄咄逼人继续追问,也没有强人所难,而是学着于声方才的样子深深叹了口气:“可惜刚刚有人给我上了一课。我如果自己动手,那叫做抢。“他颇为惋惜地摇头:“抢,太野蛮。我不跟人抢东西,也不能抢你的东西。”
“……”
于声感慨,人类的记忆构造果然处处都是坑,不过三年的时光,回忆就能把人美化得完美无缺光彩照人。要不是今日重逢,他简直快要忘了,这位彬彬有礼的青年平时也会有如此欠收拾的一面。不如说,这一面才是他们当初相遇相处时的日常。
手中的金币光可鉴人,币面上刻印着漏斗状的花朵图案,像是沙漠附近常见的天宝花。
天宝花,又名沙漠玫瑰,盛放时绚烂夺目,艳如玫瑰。
他曾在另一个地方遇见过同样怒放的花影。
在3年零9个月前。
……
一滴晨露迎着玫瑰的绽放开始了它短暂的冒险,它沿着娇艳柔软的花瓣跌向花萼,撞成无数个破碎的自己,滴滴答答落在郁郁葱葱的草坪上。尽职的园丁提起铜制的喷壶浇灌着满园的姹紫嫣红。最终,流向泥土深处的露珠以新的面貌重获完整。
宾客干燥的鞋底踏上微微潮湿的草坪,他们接过侍者端来的酒,举杯向着广袤的玫瑰园,向着玫瑰山庄的主人致敬,感谢慷慨的庄园主邀请他们共赴这场历时三天三夜的筵宴。
年轻的侍者端着盛满美酒的高脚杯走向一名沉默不语的宾客。宾客神清骨秀,戴着一副细框的眼镜。两片薄薄的镜片遮不住那双点漆的明眸,他整个人像是一件镶嵌了黑钻的艺术品,身上有恰到好处的魅力与锋芒。若不是周身散发出拒人千里的冷淡,侍者递酒的步伐也不至于拖拉至此。
于声摆了摆手,拒绝了侍者的好意。他注意到年轻的侍者穿着不太合身的工作服,像是刚入职没多久的新人,端盘子的手也不够稳当。
他随手托了一把晃晃悠悠的酒盘,收获一个感激的眼神。
“我就不必了,你去招呼别人吧。”
于声在酒盘上放了一枚银币做为小费,客客气气地遣走了侍者。
他没有白日醉酒的习惯,也不在工作时间喝酒。
是的,他是来工作的。
工作地点:沙盒游戏——玫瑰山庄。
根据沙漏记载的内容。
玫瑰山庄是一款平平无奇的悬疑解谜游戏,由一段青涩的爱情串联主线。
讲的是玫瑰山庄的主人罗伯特有一个挚爱玫瑰的女儿罗莎,生得如玫瑰般娇艳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