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我歪头疑惑。
纯纯的诽谤竟然还能搞出物证,是真的,还是伪造的?
等官差呈上所谓的物证后,我松了一口气。我可是玩过整部《逆〇裁判》的人,这种等级的破绽简直手到擒来!
“这是查封白菟轩后,从后厨搜出来的药粉,已经找大夫看过,就是能够致人失声的药物!”状师说。
“异议!”我立刻高高举手。
“什么?”
“咳咳,我是说,我不同意。”
“原告失声是在四天前,查封白菟轩是在昨天下午,中间有三天的时间,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白菟轩,你不能证明这包药粉就是李掌柜买的。除非……药铺老板能够出堂为你作证。”
“强词夺理!白菟轩压根没有客人光顾!你如何证明药粉不是李掌柜买的?”
我摊开双手:“我不能证明。”
“但你如何证明你早晨没有吃屎?”
“嘶~”
“呕~”
“咦~”
连李伯伯都侧目看过来,很吃惊我会说出如此粗鄙的话。
“你、你!你胡说什么!我当然没有吃过!”状师气急败坏。
“证据呢?”我反问。
“证、证据……早餐铺子的人可以为我作证。”
“他们只是能为你作证你吃过早餐,又不能证明你除了早餐外是不是还吃过其他的什么。”
咱们话糙理不糙,人无法证明自己没做过的事情,与其陷入自证陷阱,不如攻击敌方作为防守。
也是我运气好,对面这状师不知是从哪个犄角旮旯请来的,一点儿都不够精明老辣,轻易就被我带跑了。看他一下青一下红的脸色,要不是时间地点不对,他都能气得上来直接撕扯我。
吴大人看不下去,叩击醒木,主持公道:“公堂之上,不要提及无关之事。”
“既然药粉从白菟轩搜出来,李相持便有重大嫌疑。原告是否有证据可以证实,药粉为被告所购买?”
“这……”状师为难,“禀大人,暂时没有证据。”
“既如此,无法认定李相持有罪,今日暂且收押。令快班衙役走访城中药铺,调查药粉来源,寻找人证,明日午时再审。”
“退堂!”
我抚着胸口散了口气,其余人伏地跪拜,我目送着吴大人起身离开后,和李伯伯挥了挥手,回到远非身边。
“哎?兰兮呢?”我问。
她不知何时离开了。
远非轻微摇头,低眸看我。我将他如古井般无波的眼神理解为佩服,毕竟我刚刚的那一长段话足以抵得上平时三四天的话量了!
“我们先回去兰兮家。”我说。
我无暇顾及兰兮的去向,刚刚打赢一场胜仗的兴奋逐渐冷却后,我心底浮现起了隐隐约约的违和感。
我性格中不安定的特性使我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事物都保留着质疑态度。而从我过往生活经历的经验来分析,其实我是个挺倒霉的人,所以当某个事件特别顺利时,那么我就要怀疑,麻烦或者问题即将来临了。
吴郡守这样明显地偏向我,原告凭什么认为自己能胜诉呢?作伪证起诉李伯伯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他若想为儿子报仇,该直接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我是妖女,呼吁大家将我拷上火刑架烧死,这才更为合理吧?
兰兮她……会在这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吗?
在往兰兮家走的路上,我胡思乱想,因而沉默不语。
还没走到桂花坊,有位衙役从后方追来。他喊住我,与我说了几句话。
但我没有仔细听他讲话,我很少见地掀起兜帽,去仔细观察他的身形与脸。很眼熟的一张脸,就是刚刚公堂之上站在两侧的衙役之一,虎背熊腰,卧着佩刀的手指很粗,指腹有厚厚的茧子,指甲很短,是圆角的正方形。
我又想起兰兮的手,虽然称不上细腻修长,但和眼前这只手天差地别,尤其是指甲。
兰兮是个很时髦的女人,衣服要选卖得最好的颜色,妆容是从皇宫流传出来的细柳眉点朱唇,所以也理所当然地蓄着长指甲,小指上还带了个铜制的鱼纹镂空护指。
他与她,该是完全无关的两个人。
可是……衙役身上却有着兰兮的气味。
就是我与她初次见面时闻到过的那种劣质香粉味,后来相处多了,我便闻习惯了那味道。因为嗅觉灵敏,所有香粉、香水、香囊的味道我都不喜欢,但我也碍不着别人喜欢,所以从来没有和兰兮提起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