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啊。
从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整整十年,你和方月华朝夕相处,抵死纠缠,直到你生命结束的那一刻,也未停止。
若问你是否后悔过,你会嘲笑这样的问题太过白痴吗?
也是。一个人在人生路口所作出的选择,看似基于性格、所见、所求,其实早已根植于你的骨血里。
你母亲说的没错。你摆脱不了她。永远也摆脱不了。
现在又多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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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月华出现在何家巷这套房子时,你像见到了鬼。
他那张端正帅气的脸竟然让你母亲为他开了门,给他沏了茶,还拿出你小时候的照片给他看,最后竟然留他吃了饭。
要知道你母亲除了老陀,平等地仇恨任何一个男人,哪怕对方皮囊再好看,兜里再有钱。
方月华打破了她的规矩,闯入了她的世界,让她如少女般笑出声来。
“王阿姨,我也没想到能这么巧。我小姨给我介绍相亲对象竟然是李重。我们可是老同学,很熟的,这下连互相了解这个阶段都可以直接省略了。”
“哎呀,月华,可见你和我们家的重重的缘分是挡也挡不住。”
这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说得那叫一个亲热和开心。
你明明是他们之间的桥梁,此刻却被他们抛弃,彼此直接结出紧密的链接。
“王阿姨,你看重重好像被吓到了。一个字都不说。”
“月华,我家重重性格腼腆,容易害羞,这肯定是不好意思了。”
你眨了眨眼睛,心中猛然生出从未有过的害怕。
这两人像戏台上唱戏的傀儡,扮着假笑,说着假话,甚至还要把你拉上台一起演戏。
你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方月华眼疾手起身快挡住路,满脸笑容地说:“重重,饭都做好了,你准备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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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里也不能去。
你看着方月华在家里进进出出,你的手又被母亲紧紧攥着,不该出现的人,不该有的母爱……一切假到不可思议,虚到脑袋空白。然而,面前香气扑人的饭菜证明这一切不是你幻想的。
“月华说你们不仅是初中同学,还是高中同学。还说你们之前谈过一次恋爱?”母亲露出难过表情,“你这孩子学习能力强,即便早恋也不耽误成绩。但你从没跟妈妈讲过,妈妈有点小伤心啊。”
你浑身鸡皮疙瘩骤起,不可思议地盯着面前母亲的脸。
原来这张总是充斥着幽怨、痛苦、冷漠的脸上竟然也能生出这么鲜活真实的“母爱表情”。
方月华紧接着说:“当时因为我爸要把全家迁到广东那边,前途未卜,我怕耽误重重,没办法只能和她暂时分开。其实我心里一直都惦记重重的。”
他说完这话,冲你温柔地笑。
你胸口一阵阵地发闷发紧,胃里有什么东西不停翻腾,你立马捂住嘴。
“重重!”
“重重!”
面前两人急速呼唤你,在一声声催命中,你松开手,朝着面前香气扑人的饭菜吐了一大堆臭气冲天的腌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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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呕吐像导演突然喊了一声咔。
戏台上的傀儡们立马停下来,露出初始表情。
你缓缓抬起头来。方月华嘴角抽搐着,想把你直接掐死的心昭然若揭。你母亲则满脸嫌恶,怪你破坏了她的好心情。
但也不过一瞬。
方月华立马喊道:“哎呀,重重是不是吃坏肚子了。我现在带她去医院。”
你母亲也缓过神来,赶紧起身道:“月华,那麻烦你了。你们赶紧去,这里我来收拾。”
你再次被挟裹上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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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月华背着你,冲出家门。
你母亲还不忘隔着二楼阳台的三角梅喊道:“注意安全啊。”
沿途邻居都看到了这一幕,相信没过多久,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叫王庆芬的怪异女人找了个帅气高大的女婿。
刚拐过弯,你立马伸出手疯狂朝方月华头上打去。
他猝不及防挨了一个巴掌后,把你狠狠摔到地上。
他居高临下踩着你的脚腕,声音冰凉。
“李重,你以为你能逃哪里去?”
“你以为那个傻小子家里人是吃素的?人家早都把你的底细查了个清清楚楚,我只不过推波助澜,给他们一个整治甩掉你的理由。”
“你以为那张结婚证是真的?假的!除了你和他被蒙在鼓里。”
“还有,你舍得了宋景富,舍得了蓝灵,你这个神经病妈,你真就舍得丢下?”
“她那么喜欢我,你就忍心让她失望?”
说到这里,他松开你的脚腕,蹲下来,伸出手轻轻抚摸被他踩出的红痕,目露心疼道:“只要你乖乖听我的话,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离开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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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然可以一走了之,更不需要谁帮。
只是你鬼使神差地还要回来。
你说不清到底对母亲是厌恶多,还是爱意多,亦或是两者在你这里是同义词。你有多厌恶她,就有多热爱她,有多热爱她,就有多厌恶她。
你终于看清楚这个事实的时候,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和那个恶心男人结婚以谋求出国机会是你做出的最后挣扎,但失败了,你被再次抛入命运的漩涡中……这次却更加复杂,更加险恶。
你宁可自己伤害母亲,也不允许其他人伤害她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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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还不会演戏呢?
方月华和母亲既然想演戏,你陪着就是。
从医院出来后,你主动挽起方月华的手,面无表情地问:“你家什么时候来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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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走得很快。
既然双方父母无意见,小两口又情投意合,自然可以省略很多步骤。
提亲宴结束后,你看着满屋子方家送来的聘礼,转过身问母亲,“妈,你知道高中时,就是他试图□□我。”
母亲坐在沙发上,淡淡吐了一个字,“嗯。”
你死死咬着唇,“你知道?!那你为什么还要逼我嫁给他?”
母亲笑了一下,“知女莫若母,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清楚?肯定是方月华傻不拉几才会中你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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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月华非常会演戏。他完美地融入到男朋友和女婿的角色中。
街坊邻居总看到他每天天不亮就来家里干活。打水、浇花、洗地、做饭……勤快地不像女婿,像上门女婿。
就连累死人的羊肉粉店,他也时常去帮忙。他有段时间甚至住到店里,和母亲一起早起、熬肉、煮粉。本该你做的刷碗工作,也被他抢走,他还当着邻居们的面帮你擦护手霜,心疼地跟大家说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肯定不会让你受这样的苦。
大家都说王庆芬得了这么好的一个女婿,好日子终于要来了。
未来婆婆赵芳桂知道你是当年害得她儿子被开除的“罪魁祸首”,自然对你没什么好脸色,不过她也不敢当面这样做,因为方月华的父亲彼时远在广东,并不知道当年他儿子转学的实情。不然方月华的腿肯定会被打断。
两家人就这么微妙地保持了一种诡异的亲热和平衡。
你唯独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母亲会这么喜欢方月华?在你看来,她恨不得把你绑在她的身边,永远不要嫁人,然后当一辈子的哥哥替身。
直到你发现,母亲把老陀遗留下来的那件卡其色夹克让方月华试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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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方月华听话地把这件已经褪了色的夹克穿身上,还一脸天真地说:“阿姨,没事的。我穿自己的衣服干活就行,不用穿这个!”
你母亲像是没听见,亲自帮他拉上拉锁。
从下到上,小心翼翼,脸上带着唯有你才能觉察到的“虔诚光芒”。
她仰起头,看着比自己高很多的年轻男人……光洁的下颌,坚挺的鼻梁,圆润的双眼,直到这种时候,你才发觉方月华还真是和老陀有些许的相像。
母亲伸手轻轻拍了拍方月华的肩头,凝神看了一会,说:“往左转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