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荡;
颠簸;
剧痛。
两辆闪着红蓝警示灯的救护车在市区的街道上风驰电擎,前方有铁骑为它们开路,最终在第一人民医院的急诊部大楼下轰然停下,等待已久的医务人员立马推着铁架床冲上前。
抬下来两个血迹斑斑的担架。
两盏手术灯亮起,远道而来的郑局见到这情形简直气得要爆炸,在手术室门口破口大骂:“应戈要是有什么闪失,老应队和孟春逢的亡魂怎么安息?啊!他们不得掐着老子的脖子质问我怎么把他们女儿照顾成这样!”
应戈作为公安烈士遗孤,自四岁起就被全方位秘密保护着,要是她出了什么闪失他们老应家也就真绝后了,郑家荣自从好兄弟牺牲之后就成了应戈的干爹,尽管这孩子从来都没有承认过。
姗姗来迟的北桐市局局长陈尧资猝不及防就被他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只能用年底到省厅开会碰面的那一点交情劝他先不要着急上火。
让郑家荣着急上火的还不止应戈,傅斯敏是省厅秘密安插在边境埋伏了九年的功勋卧底,即便那次任务失败了也还算差点就获得最高荣耀的警察,要是出点什么意外,估计她家里人和省厅都不会善罢甘休。
护士匆匆抱着两个文件夹走出来,语气焦急:“现在两位伤者都要进行手术,叫她们家属过来签字,伤者一腹部中弹失血过多已经休克了,伤者二没有伤到脖颈大动脉与声带,刀片卡在锁骨附近,但是血止不住。”
“现在在里面躺着的是我们市局的参加缉毒任务受伤的警员,不需要家属签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郑家荣把文件夹接过来匆匆写上自己的名字。
他签名的手一顿,又说:“去通知一下傅书稷,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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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的环境很嘈杂,各种医疗器械运行发出规律地滴滴声,穿着手术服的医护人员围在手术台旁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开刀前的准备。
多年刀尖舔血的经验早就了她超乎常人的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都到这个时候了,她的意识还是无比清醒,伤口传来的钝痛弄得她浑身都在颤抖,猩红的鲜血顺着皮肤蜿蜒到手术台上。
据说人在死前都会经历一段走马灯般的时刻,傅斯敏觉得,这没有那天那么痛。
护士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心跳呼吸频率记录仪,以为是她害怕,俯下身抬手虚掩着她的脸,迫使傅斯敏闭上眼,温柔地哄道:“不怕昂,你会没事的,很快就好。”
傅斯敏一愣,眼睫微动。
紧接着她感受到有一股凉意顺着自己的血管从手臂蜿蜒而上,慢慢地,意识开始模糊,最终坠入一片深海之中。
2016-6-4,缅甸仰光。
少女被一群人簇拥包围,身上穿着干练的白短衬,下搭一条粉色阔腿裤,满头漂亮的栗色卷发被扎成了高马尾,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被夏日午后的阳光照得闪闪发光。
海风呼啸,远方一望无际的湛蓝海洋一浪推着一浪,地平线上方一轮红日在人看不见的地方徐徐落下,海鸥在头顶盘旋鸣叫。
而在她们眼前的,则是琴穗上个月过生日时四叔送的生日礼物。
只见一只半人高的狼犬被关在笼子里,它拼命地嚎叫、示威,更显得它的凶猛健壮。
就是因为狼犬不够听话,现在琴穗她不喜欢这个生日礼物了,所以需要解决掉。
彼时的傅斯敏21岁,这是她在缅甸卧底的第三年,在秦骇身边才刚刚混出头。她站在恭维着大小姐的人群之中,在伺机找到能够转入到加陵阵营的机会。
也许是家族遗传的因素使得她也是一个神经质的人,琴穗并不愿意就这么简单地处理掉这只麻烦的狼犬,反而想了个更好的游戏。
她眼里满是近乎嗜血的兴奋,单手叉腰静静地扫视着面前的人群,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个被父亲与丈夫宠得骄奢蛮横的大小姐,也都不愿意为讨她欢心而丢掉姓名,纷纷不自觉地低下头去。
莫约两分钟之后,琴穗似乎是物色到了心仪的目标,嘴角一勾,抬手指着傅斯敏便说:“你。”
傅斯敏故作意外地抬起头与她对视,随即微微点头,人群自动为她们让出了一条路。
琴穗顺着这条路朝着她款款走来,一把开过刃的蝴蝶刀就这么重重地砸在了傅斯敏胸口,又顺势跌落在沙滩上扬起一地灰尘。
“你帮我杀了它,怎么样?”话虽然是以疑问句的方式提出来的,但她的动作让人不容置疑。
只见琴穗抬手捏住傅斯敏的肩膀,就这么硬生生地让她半蹲半跪下去捡起那把刀。
傅斯敏把它捏在手里掂量掂量,似乎是在熟悉它的重量与手感:“为什么会是我?”
话一出来,周遭时有的窃窃私语声瞬间凝滞,她还是第一个敢这么问琴穗的人。
琴穗作为曾经缅北军阀、现在三巨头之首的加陵捧在手心上独生女,从小就是要星星连带着月亮一起送过来,坐拥着自家老爹的亿万财产,性格是出了名的刁蛮。十七岁被送到澳洲留学四年回来后就更怪了,平日里不主动讲话,但只要一点不顺心的事情发生就能闹得所有人心力交瘁。
当然,大家都只敢在背地里蛐蛐这位大小姐,毕竟有琴穗上次把忤逆她的人直接推进海里喂鲨鱼的前车之鉴在,各位都尽可能地顺着她、哄着她过日子。
“因为你的脸,”她说着,纤长的手抚上了傅斯敏那张青涩却惊艳的脸,“让人觉得恶心。”
啪。傅斯敏没有握刀的手轻轻握住琴穗搭在自己脸上手,最终微微偏头一吻她的指尖,目光紧紧地黏在面前的人身上,顺从道:“好,我尽力做到最好让您高兴,小姐。”
别听她话说得真诚,眼神却透着丝丝寒意。
琴穗满意地将自己的手抽回来,微笑着示意保镖将笼子打开。
狼犬如离弓之箭般窜了出来,灰蓝色的眸子写满了愤怒,必须得有三名保镖拉着它背后的项圈才勉强将它给控制住,唾沫丝随着嚎叫声滴落到沙滩上,凶得让人发怵。
傅斯敏起身举步走近,抬手一扯垂在脑后的马尾将头发弄紧,一扬手,她身上穿着的黑色皮夹克外套就被扔到了一旁。
21岁的傅斯敏并不像现在这样张扬,喜欢露肤度高的衣服,相反,她此时穿着件领口洗得变形、布料发白的黑色宽松T恤,长裤不知道是特意设计的还是怎么样,裤脚拖出一圈流苏。
保镖们一松手,狼狗冲向人群,傅斯敏操刀刺向它。
起初,傅斯敏并不占优势,对手的力量实在是太强了,她只能被动地防守,等着找到规律与时机。
身旁的人群对这些是喜闻乐见的,身旁尖利的起哄喝彩声四起,无数双眼睛都不怀好意地望向中间这个与狼狗肉搏的瘦弱黄毛丫头。
“咬啊!咬!咬死这个小娘们!”
“嘬嘬嘬!上!上!”
……
傅斯敏抬眸注视着它灰蓝色的眼睛,眼睁睁望着它闪电般冲上前。
她痛哼一声,狼狗已将自己扑倒,直直地咬向自己的领口。
傅斯敏往后微仰,黏腻的唾沫丝落在自己耳边的发丝上,裂帛声响起,自己能清楚地感受到衣服被它撕开了。
就在第二下攻击落下之前,她本能地抬手,它咔吧一下咬住她的小臂,刺骨的疼痛传来,猩红的鲜血与冷汗一同淌出,将衣服浸透。
傅斯敏咬牙摸到了身旁的那把刀,一扭膝盖翻身就将狼狗压在身下,对手拼命挣扎,发出的嚎叫与四周的欢呼声渐渐扭曲成变调的背景音。
没有人相信一个女人能做到从一只恶兽手中全身而退。
身下的庞然大物一发狠起身,傅斯敏平衡不得重新到底,扬起一地灰尘。
它咬死了傅斯敏的小臂不松,如果她硬是要到上方制压它的话,那么这手臂大概率也是不能要的了。
可傅斯敏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只见她扭身一个鲤鱼打滚就将狼狗的后肢给绞死,小臂血肉翻起,最终干脆利落地刺穿了它的脖颈,血如瓢泼大雨半倾洒而出,模糊了傅斯敏的视线。
霎时人群沸腾了,蹦跳吼叫,唏嘘声在上空盘旋环绕,迤逦而去。
傅斯敏剧烈喘息,一脚把狗踢开之后,用衣角擦了一把脸上的血坐起身。
她的半个上身都裸露出来,左侧肩胛骨内衣肩带之下,一朵山茶花静静绽放。
目光越过面前这群魑魅魍魉猝然在远方停下的黑色牧马人前停下。
牧马人前站着两个男人,一个西装革履,一个穿着件白色的内搭外套件黑色衬衫,他们有说有笑,瞧起来关系很不错。
琴穗小跑着上前,休闲穿搭的男人一推架在鼻梁上的银框眼镜对着她张开双臂。
两人在落日余晖下接吻拥抱。
琴穗目光柔柔地望着他,玄烨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纸巾为她擦拭着额头的汗水,说:“刚才玩得开心嘛?”
他们新婚刚满一年,正是婚姻之中最浓情蜜意的时候。琴穗挽着玄烨的手臂向他撒娇,抬手指了指傅斯敏,扭头道:“阿烨,我想要那个人到我身边干事,我喜欢她。”
玄烨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在她耳边问道:“谁啊?”
这么一说,倒是提醒她了,琴穗根本就不知道傅斯敏叫什么名字。
身旁的秦骇顺着她的动作望过去,眯着眼辨别了许久,笑道:“shimely。”
“shimely?”
秦骇点点头,他和玄烨的身量都很高,两人一块将地面挡出一片阴影:“是在我这边做事的一个小姑娘,如果不是琴穗小姐提起来,我可能还真一时半会不记得这人,但我听我手底下的人说她干事很利索并且还挺狠。怎么,您是想要把她从我这边挖过去?”
琴穗在自己丈夫的同学面前也很放松,反问道:“难道秦先生不肯吗?”
秦骇摆摆手,笑道:“没有,如果您开心的话,我很乐意。”
与此同时,傅斯敏踉踉跄跄站起身,身上的衣服毫无疑问不能穿了,她干脆脱下来直接用牙撕成条当成绷带简单地处理了下伤口,拍了拍身上的沙子想要去捡起自己的外套。
她很清楚自己现在的摸样肯定很吓人,浑身不知道是狗还是自己的血。
倏地,一件厚实的风衣外套就披到了自己肩膀上。
她回过头与琴穗对视。
“我这件外套反正穿了三次也不想要了,你拿去穿,回去直接帮我扔掉就好。你那件那么薄,我可不想你穿出来勾引我老公。”琴穗的表情有些嫌弃,双手分别揉了揉她的左肩与右臂,“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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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9,缅甸掸邦。
枪林弹雨中傅斯敏护送着加陵穿行在深山之中,身旁的保镖一个接着一个地倒下,最终只剩下她。
在这个片满目疮痍的罪恶大地上,黑吃黑的混战基本上每天都在上演,今天不是这个仇家上门,就是那个集团想要你所拥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