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萧长宣曾觉得自己被隔离在世界之外,不像一个真切的活人。
这种感觉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日复一日的孤独中瞥见的现实。他自有意识起,就一直被锁在萧府的四方天地之中,目光所及最远处是萧府红墙墨瓦,飞檐翘角下那一抹湛蓝色的天空。
十七年,他每个日夜都坐在回廊处,抱着膝盖抬头张望。
看那片天空袭过南飞候鸟,看檐下金铃在岁月里一点点生出锈迹,春去秋来,拂过脸颊的风从刺骨寒冷变得微凉温和,从吸进鼻腔时清新微冷,变得悄悄燥热。
风声带来了远处缥缈的人声,却带不走他孤寂的呼吸。
他跟外界唯一的联系,就是从小到大跟着他的仆从,一身素布麻衣,总在灯笼底下虔诚拜神。仆从告诉他,他的名号响彻北域,告知他,整个北域以萧氏为领头羊,笃定他,他会是这个时代最年轻的仙使,会成为整个三界最后的神灵。
好多个最。
萧长宣却没有一点概念,被多年诗书浸淫的理智大致明白了这是多么千古流芳的成就,情感上却依然如同一张白纸,或者说风平浪静的湖,这些斐然名衔在他那里留不下一点墨水,翻不起一丝波浪。
这不是他要的。
“那您想要什么?”仆从跪在神龛前,手上电子香火燃起的光落在萧长宣眼底,像雪日雾气氤氲的炉火。
那是出发前往升仙台的最后一个冬,他们在与神像辞行。萧长宣面对着神像——仆从没有让他跪,他微敛紫眸,看向雪夜里昏暗的红墙墨瓦,廊外白雪飘飞,檐铃被冰霜,锈迹染上铃舌,早就发不出声音。
他沉默了很久,最后说:“家人。”
“想要这世上,能证明我活着的人。”
仆从插上香火,拍了拍衣袍,从蒲团起身,声音很轻,听不出来什么情绪,“您这话说得可有意思,将自己说得像一具行尸走肉。”说着,他看向萧长宣,沉黑的瞳没有一丝光亮,“您觉得什么样的人才算活着?”
“……被人爱的。”他语气迟疑,自己也不太确定,“或者是,爱人的。”
仆从在喉咙里闷出来两声笑,“可公子,您知晓爱吗?”
不知晓。
也不明白。
他对情爱只停留在诗书之上,贫瘠的脑海无论怎么想象,都不能描绘出那种感觉,哪怕赋歌颂词写得再动人心弦。
直到,他遇见了寻。
那是怎样的一眼呢。
那天他打完升仙对垒,原本是奔着九重天寻亲去的,颇为兴高采烈,却被忽如其来的意外打断,抬眼便见到了他。
他弯着腰,指尖比怀中玉兰还要白,低眉信手间如若琼枝玉树,神清而骨秀。
目光交汇那一瞬,天地皆茫,世间万物被荡开,萧长宣听不见别的声音,却听见了自己极细微的吸气声,还有快要蹦出耳膜的心跳。
这是他第一次模糊地明白喜欢。
而第二次,是他从梦中醒来,一步踏入美好得如同幻境的朦胧幸福之中。
晨光遍撒,他走入清晨微凉的风中,重叠的碧瓦朱檐之中,心上人红衣艳绝,银发在风中飘散,声色清冷。
“临沂萧氏重金为聘,选明月楼仙使寻为妻。”
“夫君,晨安。”
萧长宣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一天了。
他那刻不是患上失语,而是完全失声,太幸福了,甚至都觉得不真实。萧长宣盯着他愣愣然发了好一会的呆,随后一头向后栽倒,惊起一大片喊叫。
“天哪!公子!”
仆从、家人、九重天侍者都手忙脚乱过来扶他,有人联系仙医,有人吵嚷呼喊,有人握着他手腕不断输送灵阵,而他晕晕乎乎,强撑着最后一丝意识扒开了所有人的手,够着握住了那个慢悠悠走过来的半仙指节。
寻似乎有些诧异,淡然地敛眸看他,跟周围急成一团的人对比鲜明。
萧长宣明明眼前天旋地转,却像个傻子似的,边咧唇笑,边勾着他无名指,“我保证……”
后面的声音轻得听不见。
于是寻将耳朵凑近,面对面问他,“保证什么?”
“我保证……对你好。”萧长宣马上要晕过去了,话音都糊在唇齿中,“我说过的……我不让你……不让你后悔……”
寻起身,垂着眼看他。
他终于撑不住,完全晕倒,俊秀眉目在淹没在清晨大片的阳光里。
远处云雀遥飞,羽翅没入云霞,红楼飞檐之中万千檐铃鸣响。
寻低下红玉眼眸,少年的手指勾着他的无名指,像是一个郑重的誓言。
*
那天之后,天重的名号真正开始名满三界。
他先前对决,纵然不受血脉限制这点颇为引人注目,但一向对垒都只是点到为止,并且速战速决,赢归赢,瞧着却没什么干劲,自然也不具备什么观赏性。
因此积累下的信徒大多都是些能看懂他速战门道,纯纯慕强的内行人,势力根本无法往外扩展,继而在升仙排名中,也只是第三第四这样优异,却也不能被人记住的位置。
可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萧长宣对垒方式变了。
从用一晃而过的阵术迅速定局胜负,到阵术符等技巧齐上,将对垒战线拉长,多让对手发挥,每一局萧长宣都打得精彩纷呈,不仅让对手心服口服,甚至让信徒都能回味无穷。
半仙一般只选择一条道路进修,从来未曾有人能够像他一般,同时辅修这么多条还能应用得如此精妙绝伦。
一时间,萧长宣信徒暴涨,天重两个字以意想不到的速度传遍神都大街小巷,人人传颂他的名字,众生仰慕他的天赋。
而那年,少年十八岁,世间再没有人比他更意气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