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挥舞着五彩斑斓的光倾泻而下,由橘红色的光笼罩了这条街道,绚丽的彩霞在天际铺开,层层叠叠的云朵闪着光追逐着人们在天空中的每一处落脚点。
希拉悠闲地漫步在明日大道上,呼吸着傍晚带有余温的空气。
她听见车轮行驶而过的轰隆声,听见路边商店里悦耳的音乐声,听见人们快活热闹的交谈声。
她也看见流连徘徊的浪漫情侣们,看见天空中翩然而去的飞鸟,看见周围逐渐点亮的灯光。
最后,她被食物馥郁诱人的香气吸引。
看着年轻女孩吃着热狗渐渐远去的背影,希拉停下脚步,略微思索了一下,抬头看了看顶上的招牌,不由自主地迈脚进去了。
希拉边走边想,她吃过晚饭了,可以明天再来,但是——今天她都到这里了,不吃怎么可以呢!
“芝士牛肉热狗和火焰热狗。”希拉愉快地决定,并交付了六美元。
热狗很快做好了,希拉捧着盒子走出去,像只快乐的小鸟,她准备找一个长椅坐下,走了一段较长的路,她来到了大都会广场。
广场上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将这里照得通明,广场齐整的地砖、喷泉喷涌而出的水花、四周的房屋,还有房屋的玻璃窗,都在闪闪发光。广场很热闹,不仅能看见大都会的居民,还能看见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他们中的一些正在热情地交谈着。
希拉还看见不少请求陌生人帮他们拍照留影的人,当然,也少不了有些活泼的家伙在别人的照片里留下了自己快乐的身影。
她随便找了一个长椅坐下。
这个长椅上有一对正在吃披萨的母女,她们看见希拉,友好地笑了笑。
希拉也回了一个友好的微笑。
她坐好,将盒子放在膝盖上打开,一个是她最先点的芝士牛肉热狗,一个是火焰热狗。
最先说的是她的最爱,另一个是埃斯特尔的最爱。
几年前,她和埃斯特尔来大都会玩,去光顾了这家据说是大都会热狗招牌的店,自此惊为天人,一发不可收拾。
凡来大都会,什么都可以不吃,但必吃这家的热狗。
在哥谭,她是不喜欢吃热狗的,无他,难吃!
希拉鼓起勇气尝试过四五次,但每一次她都没有吃到过味道好的,真的一次都没有!这导致她一直认为其他地方的热狗和哥谭的一样难吃,只是人们出于自己的口味夸大了说法。
吃了大都会的热狗之后,哥谭的热狗为什么难吃就成了萦绕在希拉心中始终不得其解的问题。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找到了答案。
她加入的大学社团有聚会,聚会发起者极力赞扬了预定餐厅食物的美味,大家都高高兴兴地去了,还充满了期待。
结果,食物的味道与那家伙描述的大相径庭。
“奥德里奇!为什么这个这么难吃?!”一个梳着单股麻花辫的女生艰难地咽下口中的食物。
被叫做奥德里奇的男生瞪大了眼睛,很是不解地反问道:“亚娜,你觉得难吃?你们都觉得难吃吗?”
奥德里奇皱着眉打量着朋友们,发现大家都眉头紧锁,食难下咽,他不可置信地说:“怎么会呢?明明挺好吃啊!”
就算希拉不怎么挑食,对食物口味的接受程度比较高,她也无法昧着良心附和他,夸赞这些东西好吃。
希拉说:“我发誓!我没有吃到过这么难吃的东西!我发现与这些食物相比,我之前吃的那些难吃的热狗!它们都变得美味无比了!”
“啊?”奥德里奇继续演了一会儿,实在憋不下去了,他才捧腹哈哈大笑。
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你小子,你完蛋了!”
“要不是我们是朋友,你今天别想走出这个门,我要让你把它们全部吃掉!”
“这一周别想休息!社团的工作都交给你了!”
“下次我要是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第一个请你吃!”
“好好好。”奥德里奇笑着应道。
希拉恍然大悟地看向奥德里奇:“我可算知道为什么我经常吃到难吃的东西了。”
“就是因为有很多像奥德里奇这样的讨厌鬼!”有人大声说道。
奥德里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伊芙,我的错,但我发誓,最开始不是想来这儿的。但是,真的好想带你们来!哈哈哈——”
打闹了一阵子,奥德里奇把大家带去了隔壁餐厅——他真正想要聚餐的地方。
拨开云雾见日月。
希拉终于明白为什么在哥谭吃不到好吃的热狗,无他,哥谭人总是无私地把吃了不喜欢的东西热情地分享给其他人,而她有时候运气不太好,没挑中正常的。
真是伟大的分享精神!伟大的哥谭人民!
他们怎么开得下去呀!
真的有人会再去吃吗?!
她不相信!
但也说真的,隔壁餐厅很好,就是她有个小小的困惑,为什么一个食物做得难吃至极的店会和一个食物做得美味无比的店比邻而居?难不成是什么新型营销策略?
研究这些没什么意义,不过却让希拉想起了犯罪巷一个小摊贩卖的辣热狗,有很多人光顾,颇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