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双最喜欢不需要上朝的日子,她可以慵懒的睡到中午才起床,约上友人去喝个下午茶,吃饱喝足去打猎或者游湖,至于晚上,当然是跳舞和打牌。
要是珠珠在家的话,她还可以享受在床上的早餐。
这是美好的夏天,草原的夏一点都不热,凉风习习,满目苍翠,真的是好山河,好风光。
她觉得,这才称得上是人过的日子。
只不过她也知道,这样美好的日子,建立在她是首辅的前提之下,不然谁要和她这个讨厌阿姨一起去喝酒吃饭跳舞。
所以必要时,她还是会屈服于讨厌的茉奇雅,给东家一个面子,虽然东家一句话就把她给免职了,她还是要办好大丞相应该做的每一件事,否则,等待她的将不是起复,而是随便换个人来做首辅。
在漠西这种垃圾地方,文官是可供替换的,而且罢免一个文官没有一个人会站出来帮她说话——相比之下,如果是将军,那日子可真好过,就像素言,被几十个人弹劾,大娘娘轻飘飘一句“你能替代她吗”就可以把所有雪花一样的折子全部扔回去。
所以她还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在中午之前起了床,带着贞纯去找巫婆时青主,一同去送白玉京上任——茉奇雅和金墨都不在,只能她们几个充充门面。
“为什么叫她巫婆?”贞纯摇曳着团扇,蹙着眉,仿佛是一种责怪,眼神中似乎是在诉说,承平娘娘在的时候,大家可不是这个样子,那个时候,大家都是亲密无间的异姓姐妹。
“那是你不认识她。”双双当然自认自己是个好人。
巫婆这个外号,真的非常贴切。
这样的说法只能换来贞纯的不屑。
“你见了她,就知道了。”双双敲开了四楼的门。
事发当时,时某正拿着一本伤寒杂病论,对着她养的那些坛子和瓶瓶罐罐,挨个介绍,“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传世的著作,你们努力,好好生长,我也会写出这样的东西,你们就会被书本铭记,成为传世之著,无数的后人都将会记得你们的名字,我也能带着你们飞黄腾达的,我们有一天能搬到紫禁城去住,正经八本的紫禁城,皇宫。”随后,她把竹简挂在了门上,非常虔诚的拜了三拜,就差上几炷香。
双双看着贞纯流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这次换她不屑地笑,“巫婆,你又在干什么?”
“嘘!”巫婆对着每个坛子都作揖,“不要打扰我,我在给细菌和寄生虫请安。”
她甚至真的很虔诚的鞠躬,叩首,拜三拜,连对上金墨,她都没有这么请过安,“天灵灵地灵灵,保佑今天有好结果。”
“真够迷信的。”双双道,她很无奈的摇头,“没救了。”
这下好了,巫婆跳起来了,“你怎么能说我们这种养细菌和寄生虫萨满迷信呢?”她扑过来,几个月不见,她绑在眼睛前的玻璃片更厚了,“这叫虔诚,虔诚明白吗?你不够虔诚,细菌一缸一缸的死给你看。”
“这是什么?”贞纯指着巫婆脸上的玻璃片。
“她是个瞎子。”双双说,“十米之内,人畜不分。”
“你胡说。”巫婆很生气。
“有种你把玻璃片摘了。”
巫婆吓得连连后退。
“你们来干什么?”巫婆可能是终于想到了这是她的地盘。
“我们要去给白玉京送行。”双双解释道,“你也得一起去。”
巫婆果然发出刺耳的尖叫,“我不去,”她说,“我都不认识她,我为什么要去?”
“你也不能一辈子都缩在你的屋子里吧。”双双很无奈。
巫婆是一个性格很奇怪的人,她和上一个萨满婆婆不一样——她完全是没办法和任何人沟通,她很孤僻,完全不能接触任何陌生人,和西陆故事里那种会熬魔药的女巫很像,除了她没有绿色的皮肤,而且她只能熬出来甚至会把细菌毒死的肉汤,“我不要。”
“你必须得去。”她只能抓着巫婆往外拖。“金墨她们俩不在,不能就我一个人去。”
她才不要一个人跟贞纯一起去吃午饭。
“我死都不去。”巫婆抓着门框,“杀了我都不能让我离开我的小屋子,我死都要死在这里。”
很快,贞纯满脸的不耐烦,“她到底怎么回事?”她不能理解,“为什么她会当萨满?”
“你要知道。”双双把巫婆从屋里拖了出去,“不管是金墨还是茉奇雅,她们都很难容忍萨满的存在,”对于那两个人来说,她们默契地认为,世俗的权力应当高于这种神神叨叨的鬼神,“但是,巫婆她是这个性格,她们可开心了。”
她觉得,巫婆这辈子最惨的就是遇到了金墨这对姑侄,她们才不会逼巫婆做一个正常人,也因此,巫婆自我感觉非常良好。
“那出兵前谁来祝祷?”贞纯问。
“哈哈。”双双意味深长地说。“你猜。”
“这就是为什么,”贞纯对她说,“你不该和她们站在一起。”
“你能不能搭把手?”双双累的直喘。
贞纯这个混蛋站的非常远,掩唇道,“我有肺痨。”
“我能治的。”巫婆大喊,“我找到了一个比结核细菌更烈的细菌!你只要感染了这种细菌,它肯定能打败结核细菌!”
数秒后,贞纯款款走上前,揪住了巫婆另一边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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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你犯的一个致命错误是什么吗?”贺兰珠窝窝囊囊的坐在一堆布偶里面,紧紧的抱着前边的椅背。
茉奇雅的性格跟小垃圾特别像——她现在坚定的确信了,小垃圾克她,她跟这样的姑娘八字犯冲。
正常人会迟疑的问为什么,而小茉开着她的粗质劣造版本的甲壳虫,“我还没死。”
贺兰珠尽可能的远离小茉的可怕抑郁症老妈——她娘不止有躯体症状,甚至还有阳性症状,要多吓人有多吓人,不过,现在最吓人的可不止她的老妈,更可怕的还得是茉奇雅在古代糟糕又狭窄的山路里驾驶着拥有不锈钢轮胎的小汽车,一脚油门踩到底,开出来了所有表盘转数的极值——她这个角度愣是看不清茉奇雅小破车仪表盘的数——古代人标的东西都很奇怪。
“你应该努力的是,”她企图描述一个管用的仪器,但脑海里又想不到这种东西应该叫什么,最后她说,“研究出来时光机,这样我们就能回家了,就算回不去我家,能回你家也是好的。”她问,“难道你不怀念热水,电,网,手机,小汽车?”
“我想要呐。”小茉回答,出人意料的是她还挺像这里的女孩子,都喜欢亮晶晶的饰物和软乎乎的布偶,她背后驾驶位的坐椅里一字码开,分别是刺猬医生,蛋糕兔子,毛绒龙,还有一只小狐狸,她怀里趴着一只毛绒小狗,左拥右抱的特别快乐,她似乎陷入某种回忆的漩涡,不过很快的挣扎了出来,岔开话,“所以我有了个小车,”她拍拍方向盘,“它叫蛋奶酥,皇帝呢,就是要有辆小破车的。”
除去她和小垃圾相似的地方会引起她的不适外,小茉是一个很好玩的女孩子,和她不熟的时候会觉得她是一个冷冷清清的小孩子,自闭,孤僻,跟谁都疏远,等熟悉起来,她跟这些形容词都不沾边。
首先,生性/冷清的小姑娘绝对不会在手边放一竹筒的奶茶,时不时的来两口,其次,真正孤僻的人不会给自己的车起名叫舒芙蕾。
“你真的要在这个……”贺兰珠寻找了下措辞,她不想在古代人面前显得太低俗,毕竟这一车四个人里坐着两个正经的远古人。“鸟不生蛋的地方当皇帝嘛?在这种地方,就算当皇帝,有什么意义?你吃的,穿的,用的,还不如你那个时代的普通人,走啊小茉,我们回家。”
不过这个时空神奇的地方在于,她遇到的古代人胆子都特别大。
小茉她娘竹子上车就东张西望,而娜娜她娘勇敢的坐副驾驶。
相对半疯半傻的竹子,她觉得娜娜她娘还挺好的,只是娜娜她娘看面相是温柔阿姨,实际上打人很疼,还非常讨厌。
萨日朗扭过头看看她,“珠珠,你是什么仙?”她问,“我觉得你不像小刺猬,黄大仙比你机灵,你跟狐狸不太搭,所以你是耗子?”甚至,她知道许多装神弄鬼的知识,“你是哪个堂口的?”
还没等她回答,小茉斜里来了句,“战舰堂?”
“草原没有水师。”萨日朗淡淡说,回头把珠珠的狗爪子打掉。“别扒我椅子,老实会儿。”
珠珠特别娇气,她都没打到,但珠珠立马委屈地嗷呜一声悲鸣。
“不许打她。”竹庭把珠珠搂在怀里保护着。
她曾经还挺喜欢萨日朗的。这个姑娘生的端庄大气,温婉从时,谈吐也风趣,相由心生,因此她也曾以为萨日朗是个柔情似水的活泼女子。
直到她发现萨日朗没有一点爱心,对小孩,她习惯性的抬手就打。
“映蕊,”她实在是不习惯漠西的人名,但直呼大名与礼不合,以字相称难免暧昧,叫萨日朗的绰号花花又过于轻浮,弄得她垂眉尴尬了好一会儿,还是选了类似闺名的字,不过,她还是想跟萨日朗讲道理,“君子行事……”
萨日朗有一种要完了的感觉。
她的耐心极其有限,很想冲竹庭发脾气,可如果这个讨厌的家伙又变成木头人,不能自理,茉奇雅肯定第一个逃之夭夭,金墨千金小姐绝对干不来伺候人的活计,又剩下她一个冤种。
最后她柔声并恭敬地说,“是,殿下。”
茉奇雅果然蹦了,她像只小兔子,有点风吹草动就能把她吓得跳的很高,还擅长绝招兔子蹬鹰,“为什么她连你的字都知道?”
“因为她记不住我叫什么。”萨日朗支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