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以后少喝点酒,对胃不好,不要让自己多一个能让敌人抓住的缺点。好好休息吧,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郑时朗回到家,发现穿着的衣服已经沾上了很浓重的玫瑰香水味。俗气吗?他没觉得,自己也是俗人,怕什么俗气。
雪不会一直下的,总要有东西给它画一个句号,或许是第一朵怒放在春天的花,或许是开裂的湖面,是一切生机勃勃的,足以抵抗寒冬的事物,也许不是美好的,但应该是明亮的。等到树又长出新叶,桃花艳艳时,小院边上的长椅就会坐着一个姑娘。
她扎两个麻花辫,喜欢戴白色小花簇拥得热闹的头饰;最爱是白色素净的旗袍,旗袍上不要多余的颜色,只是做暗纹,绣些梅兰竹菊的图案;脚上环白玉的脚环,手上两只叮当镯,翻起书页来就碰在一起,声音清脆悦耳。在万物明媚的春天里,她像冬天的余声,像还没化尽的一小片雪,孤单但不落寞,自有乾坤在。
她就是周林。
她爱读诗,尤其喜欢小院边上的这个长椅。这里离学堂很近,她常常能看到女学生们三两作伴,有说有笑。她想不出还有什么能比这更美好,所以她喜欢这里,从徐志摩读到林徽因。
她喜欢在这里读诗,有人喜欢在这里读她。她注意到,有个男学生,这几天常常徘徊在这里偷偷看她。正在她疑心对方会不会是埋伏她的敌人伪装的时候,他居然朝她走来。
“你好啊,这两天我常常看你在这读诗,林徽因的诗我也爱读,或许我们可以聊聊吗?”看得出来,他很紧张。虽然话说得还算流利,但说完这句话,就有些不知所措了。他挠挠后颈:“哦哦,我是附近思齐学堂的学生,我叫冯清筠。你放心……我,我不是坏人。”
他穿着深蓝色的中山装,戴着黑框眼镜,手上还拿了本书,倒是很符合学生的身份。白白净净的,看着好像比自己小两岁。
“你也喜欢林徽因小姐的诗吗?那我们肯定有很多话可以说。”周林微笑着,朝他点点头。
冯清筠感觉到的时候,自己已经盯着周林的脸看了好久,自觉失礼,低下头来:“敢问小姐名讳?”
“你不认识我?”
“我……鄙人不敢说认识,只是觉得有些面熟,也许是这两天总看见小姐的缘故。”
“这样啊,那你叫我桂小姐吧,我名字里有个桂字。”周林站起来,朝冯晴筠伸出手,“很高兴认识你。”
冯晴筠掏出一块手帕,覆在手上,和周林隔着手帕握了握手。
周林有些想笑,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会还有人这样拘谨:“冯先生,怎么握个手还要隔着手帕呀,难道是你嫌我身份低微,不配同你握手吗?”
“我怕桂小姐不喜欢同异性有直接的肢体接触,而且……我有点紧张,或许手心会有点出汗……”周林看他头还是低着,生怕眼神冒犯了自己一样。
毕竟和百老汇里的客人不同。百老汇里的客人多半不会尊重她,他们为色而来,当然不会注意什么礼节。而冯清筠则是太小心了,好像她是什么易碎品,碰也碰不得,一碰就碎了。她觉得他傻得可爱。
“你把头抬起来嘛,我们握了手就是朋友了,不用这么拘束。”周林朝边上坐了坐,拍拍自己旁边的位置,“你坐下吧,站了那么久肯定累了。刚好我刚才读到一个地方不是很理解,你来看看。”
好在看了诗,他就渐渐沉进去了,自然也就没有先前那样拘谨了。两个人交谈甚欢,就是遇到一些观点不一样的部分,也能相互理解尊重。直到太阳西沉,鸟雀回巢,周林才和冯清筠道了别。
冯清筠:“桂小姐,你明天……还会来这里读诗吗?”
“通过这几天的观察,你发现了什么呢?”
冯清筠意识到自己这几天的“偷看”行为被发现了,显得很不好意思:“对不起!我不是……”
“好啦,明天见。”在夕阳下,霞光勾勒出周林的轮廓,看起来,就像在发光一样。
冯清筠朝她招手:“明天见,不见不散。”
难得有这样安静的日子。好像时间走得很快,又很慢,平静到差点失去时间的概念。郑时朗早已习惯白天赶稿晚上上课的节奏,还是一如往常地看着《月月评报》靠批评他赚尽热度,可能最近心情不错,居然还买了一份看看。
只是报纸虽买了,还没来得及看,就有一位不速之客来打扰。
是村上其井。他来邀请郑时朗晚上到他家去用晚餐,他对之前那次棋局上的交手念念不忘,一直想找机会和郑时朗再下一盘。他还提到,自己的妹妹一直都很喜欢《沪上新刊》,也想同他见一面。
借口罢了,他才不相信岛国人能多喜欢他的文章。
“好啊,少佐的邀请,岂有拒绝之理?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郑时朗写了个请假条,托人送到秦家去。提前回家休息了一下。他平时不喜欢睡午觉,觉得是在浪费时间。但今晚要动脑的地方多着呢,还是提前做些准备吧。每一次和村上的交手,都注定不简单。现在他在明,村上在暗,他的每一步都会被放大,所以必须如履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