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遥岑心中一苦,却还是勾起唇角,温温和和地答:“嗯。是好久不见。”
刘老爷子伸出手,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又跟十分爱惜似的慢慢滑下,捏了捏他的手腕,感受着掌心底下血液缓慢而富有生命力的跃动。
“一眨眼四年没见,你长大了很多。我当初还极力反对你父亲因为一件小事就把你送去美国,但现在看来,或许结果不坏。”刘老爷子慢慢地说,“现在想想,也刚好是你去美国不久之后,我就把卿柳接回来了。”
他眨了眨眼,眼中有些显而易见的怀念,似乎是在缓慢回想当初的场景。
可沈遥岑忽然觉得他说的话语有些奇怪。按照自己的理解,应当是刘老爷子在上山礼佛的过程中“恰好”遇到了刘卿柳,并且认为这一切都是神明的指引,所以才把人给带回来的。
但是听刘老爷子的意思……怎么好像他与刘卿柳认识的时间要比他们所有人想象中的都更长呢?
刘老爷子似乎也没有瞒着他的打算,而是絮絮叨叨地往下说:“那个时候,她还很小很瘦,一个人在大山里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伤,但她从来没有怨过我为什么不早一点接她来这边,毕竟那个时候我也还没有下定决心。那里条件不好,不过她很聪明,我只是帮了她一点小忙,她就以全校第一的成绩毕业了。”
“我本来打算把她送到国外读大学的,那样或许会轻松一点。后来你知道的,我生了病,亟需有一个人来替我处理公司里的事情,所以我把她接到了身边来。我亲自带了她两年,很快她就能独当一面了,这令我感到很欣慰……”
沈遥岑愣了愣:“所以……刘卿柳是您的……?”
刘老爷子苦笑一声,艰难道:“她……就是我的亲生女儿。”
此消息一出,沈遥岑如遭雷击,愣在当场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刘卿柳曾经说过,她就是刘老爷子的女儿——但他没有相信,只是觉得不管是养女也好,情人也罢,这个位置她注定不会安稳地待的太久。他不知道十年后刘卿柳到底是用了什么手段才爬上那个位置的,却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这个位置本来就是属于她的。
“二十年前,我也还不算太老,勉强是小有成就,手底下有了一帮能够信服我的人,也还有些关系不错的亲人亲戚,”似乎是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刘老爷子居然将这些陈年旧事尽数翻找出来细细说于他听,“他们见我事业有成,于是迫不及待地给我介绍对象,想让我趁着身体还算强壮的时候生个一儿半女下来继承家业。”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早在十八年前,我就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人——爱上了一个自己不该爱的人。”
沈遥岑的嘴唇蠕动了一下,将从沈母那里听说的关于刘老爷子的人际关系与他现在口中所说的事情结合一二,便能得出一个惊天动地的答案:“您的……亲妹妹……吗?”
刘老爷子苦笑了一下,并未否认。
那这个看似扑朔迷离的故事的前因后果就很好理清了。
从农村出来打拼的青年在孤独和寂寞之中爱上了一个与自己同一骨肉锻造的亲人,他们朝夕相处、日夜不分,并且将这个消息隐瞒得很好。但在男人功成名就之后,女人却忽然有了男人的骨血,于是不得不远走他乡,在穷乡僻壤隐姓埋名生下一个女儿。
刘老爷子终身未娶,或许是将心里身侧的那个位置留给了同一人。
但听刘卿柳的意思,她的母亲最后应该是去世了,又或者是失踪了。总而言之,这个住在他心里的女人再也没有出现过,唯一留给他念想的,就只有这么一个孩子。
虽然这个孩子很幸运地没有因为近亲结婚而导致什么先天性的生理残缺,但与之同时又很不幸地因为困苦的生存环境与来自外人的压迫而罹患精神分裂。
好在现如今医学技术发达,这种精神疾病并非完全无法治愈。只要谨遵医嘱,保持身心平静,按时吃药……她大多数时候看上去都像个正常人一般。
“刘卿柳……曾经跟我说过,”沈遥岑慢慢道,“她说她的母亲是被拐进山里的大学生,她的亲生父亲是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恶人,最后因喝醉了溺水而亡。这些难道都是假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