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一天我的谜底会揭开
——《遇见》
“对不起,我要走了。”
对面的人紧紧地抓住自己的衣角,涕泗横流,苦苦哀求。
“不,你千万不能走,你走了我可怎么办,你千万千万要留下来啊,你走了小乖怎么办啊~~~”
“对不起。”挥一挥衣袖,把人甩在地上,走过几步,冷酷地回过头来,眼里又蕴含着几分不舍,然后毅然离开了,出门,风起,吹起风衣的一角,干净,利落,帅气。
“叮铃铃~”门口的风铃想起。
“冬冬,你等很久了么?”郭敬明一袭驼色风衣帅气推门进来,让人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气场和帅气这个东西还真的是和身高没有太大的关系的。
一声问话把沉浸在幻想里头的陈学冬一下子惊醒了。
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四爷,糯糯地开口,“四爷,你来了啊。”
郭敬明无语,自顾自坐下了,等这个呆呆的陈学冬想起来招呼自己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反正他俩也不讲究这些。
坐下来之后,两个人就相顾无言了,或许还不能这么说,陈学冬发呆的时候脑子里能跑火车,这个时候真人坐在他面前了又不敢看了,不好意思看。本来的轻松的氛围一下子就僵下来了,郭敬明也被这个氛围搞得怪怪的,不知道说什么,于是一个盯着自己的手指,一个顶着对面人的头发,无言不相顾。
偏偏冬冬选的这家饭店是一家很私人的会所,叫“南乡”,老板很牛叉,没有菜单,都是来了之后这有啥给上啥的,偏是如此还是一位难求。如果说是菜品味道好的话,再好吃能好吃到哪里去,而且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搞这么一大块地,大部分还用来布置捯饬成一个小园林了价格必然不菲,那就是卖一个家常味卖一个自在,隐蔽性不错,所以圈里不少人会来这儿。“南乡”的老板就是个厨师,看着四十来岁,大众脸,偏偏不少人看过之后都觉得看不透这么个看似普通的人。
当初郭敬明带着陈学冬来的“南乡”,是为了照顾这个小盆友的口味,而且此地风格还真的是一派南方风味,陈学冬一来也是真喜欢这儿,特别喜欢美美得饱餐一顿之后,在石板路上走走,听听风吹,叶啸,虫鸣,真的是美,和静安的那种精修的奢侈的美是不一样的美,能在上海找到这么一个地方,也是不容易的。
“叮铃铃~~~”
“来咯,今儿是清蒸鲈鱼,中肉爆笋尖,西湖牛肉羹和八宝糯米饭。”
“客官您慢用~~~”
“米饭随后就来~~~”
老板一幅小二打扮,拖长的口音配着古香古色的建筑,一不留神还真让人以为自己穿越了。
是了,这个又是老板的一点小小的怪癖了。
陈学冬这才抬起头来,看着对面的四爷,一边催眠自己,对面是白菜对面是白菜对面是白菜,做了一番心理建设之后才开口。
“四爷,你吃,今儿菜不错。”
郭敬明扑哧一声笑出口,“都是你喜欢的吧。”
这一声笑五行之后化解了不少尴尬。
陈学冬不好意思地拿起筷子,给四爷加了块肉。好吧,还真的是巧了,今儿这菜都是自己喜欢的。
四爷看着对面的冬冬,时光仿佛回到了两年前,和当时稚嫩了许多的冬冬也是这样坐在一起吃饭,面对面,谁也不会想到他们的关系会发展到这么亲近。
两周多没有看到冬冬了,目光在他的身上巡视,脸上,漂亮的眉骨,漆黑的眼,高挺的鼻梁,形状美好的唇,略带凌乱的发,最普通的白体恤,感觉两年的时光一点都没有改变眼前的少年,有感觉他时时刻刻都在改变,和两周之前的感觉又有些不太一样了,不由有些后悔没有见证这两周的变化。
郭敬明突然就想通了。其实之前还在纠结个什么劲儿呢,毋庸置疑,自己对冬冬肯定是有好感的,那一夜让自己认清自己比自己想象的更在乎他,比喜欢还要多一点点的感情,微醺的像是香槟杯里的泡泡,忍不住开心的感觉就想冒出来。
见到人之前自己纠结了很多,可是见到人之后所有的纠结仿佛就抛到了脑后。
那,就这样顺其自然吧。
自己反正已经不相信感情了,那就陪伴吧,像做一个朋友那般像做一个亲人那般的陪伴吧。
只要把这份喜欢放在心里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