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怎么办?不管怎么说,这孩子都和魔血有关,无害化处理呗。”
舒杉沉吟片刻,抱着女婴来到死去的女人身边,挑起一点女人的鲜血喂到她嘴边。
女婴本就饥饿,小小的手立刻抓过她的手指用力吮吸起来,瞳中的红色也随之变得深而妖冶。
“果然,魔血就是魔血,嗜血本能,变不了的。”
要求无害化处理的褐发女队员陈今鄙夷地别过脸去。她的父母死于魔血人之手,对魔血唯有满腔恨意。
这里的不少队员都是如此,这也是他们加入猎魔队,日日游走在生死边缘的原因。
舒杉叹口气,虎口卡向女婴细弱的喉咙。只要她稍一用力,这个魔血新生儿就会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
女婴懵懂无知,还张着手臂,嘤呀寻求着食物。
忽然,有节奏的歌声在密林中响起。
“你是我的姐妹~你是我的北贝~”
“什么情况?”众人警惕起来,朝声音源头投去视线。
那里,一个撅着屁股的队员正直起身子,看到都在看他,挥手摇了摇手里的物件,“别怕啊,是我刚发现了个音箱,感觉没坏就换了电池试试,竟然还能响。这首歌我还没听过,有点好听啊。”
“省着点用电池啊!”有人吐槽。
“哎呀,今天的任务完成得这么顺利,稍微庆祝下嘛。”拿音箱的队员平日里就是个跳脱性格,全然没有在意魔血婴儿的事,自顾自扭动起来。
舒杉对他也见怪不怪,目光再次看向女婴。
似乎是因为音乐,女婴没有再吵闹,只是忽闪着圆圆的大眼睛专注听着,小手偶尔跟着节奏抓空气。
她瞳孔中的红色逐渐退去,眸子清亮,笑呵呵看她。
舒杉的手松开了。
“她确实是混血。瞳孔应该是在情绪激动的时候才会变色。”
“混血又怎样?混血就不是魔血了吗?”陈今拧起眉头,“如果队长你下不了手,那我来。”
她上前要夺过婴儿,被舒杉挡下。
“我知道她有魔血血统,但她现在是人类。”
“那让她再喝点血,变成魔血,我就把她当魔血处理了。”陈今再次伸手,却又被舒杉避开。
“队长?”陈今神色难辨,“你难道想保她?”
“阿杉,冷静些。不要意气用事。”秦凯走上前。他是猎魔队的副队长,也是舒杉从小到大的朋友。
“我很冷静。你也看到了,她体内的魔血基因可以被压制,她可以做人。”
“是,可以被压制,但一旦压制不了,她还是会吃人!谁能保证她一定能压制?”
“我们狩猎魔血,说是为了保护人类。”舒杉咬牙,“故意让她变成魔血,然后杀了她,这又算什么?”
“可这个孩子,无论在魔血,还是在人类,都不可能被接纳,她的出生本来就是个错误,她不可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这是她的命。”秦凯张开手,“你不要想太多了,交给我处理吧。”
舒杉倒退两步,想起一些久远的往事。
13年前,她所在的定居点被强盗洗劫,父亲带着怀孕的母亲和她一起逃难,他们住在野草城外的难民点。
食物和衣物的缺乏让一切非常艰难,母亲难产虚弱,刚降世的妹妹没有奶喝,她和父亲没有任何办法,最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死去。
这时候,有人找上了他们。并不是为了帮助。
“她们已经死了,我们还要活。让给我们吃吧。我妈生病了,也快了,到时候可以给你一条腿。”
那个人说。
父亲没有同意,那个人拿出了刀,周围人知道情况后,也纷纷拿出武器——指向父亲。
父亲势单力薄,自然不是他们的对手,母亲和妹妹的身体被抢走被分食。那绝望的场景让父亲疯狂,他大开杀戒,然后竟因舍生忘死的勇猛表现,被路过的城里大人物看中,收入麾下,成了猎魔队的一员。
猎魔队的伤亡率很高。父亲死后,舒杉继承了他的衣钵。
其实父亲留下的遗产,足够她在城里过上相对富足的小日子,但当日的场景,舒杉也看到了。比起面对一些人类的目光,她发现自己更愿意面对魔血族。
后者吃人,她杀得天经地义,理所应当,还有钱赚。
人类和魔血族的区别究竟在哪里,有时候她并不清楚。
比如眼下这对母女。
女人被魔血族杀死分食,她已经变成魔血人的丈夫为了替她报仇,反身杀了自己的族人。而同为人类的猎魔队,则要杀死她有一半是人类,并不一定会犯恶行的孩子。
“你要是想留她一条命,可以。但我不会再认你这个队长,你也最好让她离我远一点。”
陈今站在一旁,冷冷道。
“队长,你就听大家的吧。”
“是啊队长,没必要为了一个魔血搞得大家都不痛快。”
“……”
明明是舒杉所熟悉的队友们,此刻却眼神陌生,和当年想要妈妈和妹妹的那些人很像。
“好吧。”舒杉缓缓呼出一口气。
见她态度缓和,在场众人放松下来,重新展颜。
舒杉却是伸手,扯下了胸口处的猎魔队队长徽章,扔给秦凯。
“走了。都保重。记得做好收尾工作。”
没有再看队友们惊愕的表情,她转身,伸手向后挥了挥,然后头也不回地朝着密林深处走去。
*
至今回想,那都是一个鲁莽的决定。
——我根本不会带小孩,更不用说一个魔血混血小孩。很长一段时间,她的行为一直更像只野兽,而我不知道人类小孩是否也是如此。
我在荒野里养了她两年,两年后,她的情绪起伏没有那么大,比较像是个蠢笨木讷的人类小孩了。我决定带她去城里生活,想要真正当一个人,适当的社会化训练是必须的(主要也是没钱了,带着孩子在荒野真挺难的)。
这过程并不顺利。一个人的时候,她可以表现得很好,但一旦和人类小孩打交道,她会开心,会激动,也很难控制自己超凡的力量。我只好在每次露马脚的时候带着她逃跑。幸好她也比较笨,从来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这样的日子很煎熬,每次在我以为她可以的时候,她总能出幺蛾子。
我不是个有耐心的人,或者说,我只能对确定的事情有耐心,而她并不是。
所以很多次,当她屡教不改,再次表现出和魔血人一样的嗜血本能时,我考虑过放弃。我把这只养不熟的小野兽带到废墟,以捉迷藏为名,想让她自生自灭。
结果这孩子毫无察觉,傻乎乎的还玩得挺开心。
这也让我渐渐找到了养她的好方法——和人类捉迷藏。
让她养成捉迷藏的好习惯,这样把她丢在废墟时,哪怕偶尔出现一些人,只要她藏好,便不会被发现,也不会起冲突。我也有时间赚钱养家——主要是拾荒,俗称捡废品。
干这行久了以后,我发现这工作挺好的,时间自由,地点自由,也不需要和很多人打交道,只需了解几个收废品佬的出没地就好。不稳定的买卖关系,相互之间也不会深交。
这正是适合她的好工作。
这世界没有给她很多机会,如秦凯所说,哪怕我能让她始终压制本能,她也很难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我也只能让她不要多思考,这样她就不会像我一样纠结那些虚无的问题,给自己找罪受。还好,她在这方面也算有天赋,也好忽悠。
说实话,回过头去看,我也不知道自己做的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
一个并不那么讨人喜欢的大力笨小孩活了下来,仅此而已。
但,管他呢。
祝我的北贝,永远开心快乐。
——舒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