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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chapter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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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one.

我时常提醒自己,我这一生可能再不会遇到这样好的一个男人了。金棕色头发,富有,受高等教育,彬彬有礼。是那种家中小儿子所特有的孩子式的彬彬有礼,洁白,纤细,虚弱,会被流感轻易夺去生命。当然,属于他的流感将会是破产,或者什么其他的重大的人生打击。他总是能记住我的所有喜恶,他是我最优秀的学生,精准填写试卷答案。他知道我是个喜欢蓝调音乐的美国女孩,他知道美国是个移民国家,但他毫不在意,他也从不过问我的绿眼和黑发。有时我会觉得他太适合我了,不算太新也不算太旧,不是太古板也不是太开化。生命中就是会有这样一个人,不是吗?像是一份礼物,像是一个诅咒。无事可做的晚上我们会喝点红酒,再一起听唱片。有次我感叹,人在饱食终日的时候总喜欢发出些无谓的感叹。有次我感叹,为什么我没能成为一位成功的歌手呢?然后他说,你从来没给我唱过歌。是,我从来没给他唱过歌,哪怕一次。这等同于我从来没爱过他,哪怕一秒。我没爱过他,这个念头从我脑海中闪过,却留下深深一道印子。哪怕一秒,我从没爱过他。我厌恶他。

“你给我唱过歌。”乔说。

“是啊,我给你唱过歌。”我说,“但那不是你,那也不是我。”

乔明白我的意思,我知道。一瞬间我感激他的智慧,感激他只需我讲个故事而无需我为任何事解释太多。一瞬间我恨他的通透,我恨他明白我的心如同明白他的心。于是我又说:“严格意义上来讲,我是给整个酒吧里的人唱过歌。”

“我知道。”乔说。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他的声音里没有表情。我想起身打开灯,但我被一股莫名的力量禁锢在沙发里了。而他坐在椅子上,右手手肘压住书桌。

“乔。”我喊他的名字。

“我在这里。”他回应,“我在这里。”

这里是苏格兰的一个小镇,这里是苏格兰小镇中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旅馆。乔从伦敦来。小镇不大,等到明天早上的太阳升起来,整个小镇的人都会知道我在这个从伦敦来的男人的房间里呆了一夜。但闲言碎语再不重要了,等到明天早上的太阳升起来,我会离开这个小镇,去到我该去的地方。

纽约。

二十分钟前我敲响乔的房门。

“谢谢你能来。”我说。

“我收到你的信。”他侧身请我进屋。

乔没带很多行李,他的房间总是干净整洁的。我想起伦敦那些雾蒙蒙的日子,还有雨水,还有泥土。他喜欢橡木桶啤酒,我喜欢黄瓜三明治。我们在街头散步,遇见感兴趣的小店就推门进去,身后跟着人,老板会客气地跟他打招呼。

“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我说,毫不客气。

“你知道我会答应你的请求的,所有。”乔说,“只要你讲出来。”

“我要去纽约。”我直白讲出来。

“什么时候?”

“明天。”

“明天?”

“明天。”

我的坚定让他疑惑,他有些懊恼,以为我将他欺骗,“据你的信所说,明天是你的婚礼。”

“是,明天是我的婚礼。”我说着,双手掩面,“可我没办法……”

并非是我流泪,并非是我羞于见人。对于乔,我有什么好羞愧的呢?是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的脸,与三年前大相径庭的,我的脸。此时他看着我,是不是又把我当成另一个替身呢?我们可怜贫穷,在感情中什么都不剩。我不愿陪他重蹈覆辙。

乔握住我的双手,“我会送你去纽约,明天。”

不等我讲感谢,他又说:“但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我问他。

“我要知道你的全部。”乔说,“这次你不可以再对我有所隐瞒。”

事到如今我也没什么可隐瞒的了,只是我的故事太庞杂,我不知该从何说起。

“就从你的未婚夫开始,他是我现如今最好奇的部分。”乔说,“你是怎样遇到他的?在离开我之后。为什么你要嫁给他?是什么让你决定嫁给他的?为什么你想要进入一段婚姻了?”

我决定从最简单的那个问题开始回答。

我说:“我时常提醒自己,我这一生可能再不会遇到这样好的一个男人了。”

这是个理想的回答吗?我想打开灯。

我想看看乔。

过了今晚,我再也见不到他了,他也再见不到我。但他催促,“你终究要从头讲起。”似乎在担忧,担忧我无法讲完全部。之前之后的全部。

“我的头发彻底变回黑色了。”我说,“在我离开你之后。”

怀抱荒溃的心,我躲进苏格兰,租一间屋子,找一份服务生的工作。到最后人要生活,平淡乏味地生活。那时我疲惫不堪,伤痕累累,穿一条棉白连衣裙,连衣裙上又系着带有硕大口袋的围兜,在小餐馆的人与桌之间来回穿梭,黑色长发盘起,一丝不苟。他看见我,所有人看见我。我躲避所有人的目光,只放弃躲避他的。他是因何而看我呢?我的詹姆斯,我的詹姆斯,我金棕色头发的,我的情人,我的詹姆斯,每每我又想起他的眼睛,那是一片浅浅的蓝绿色的湖。我畅游其中,清洗我的头发,清洗我的肌肤,恍若新生。第一次的,我感受到恶龙的欢乐。他是我的宝物,我对自己说,我势要将他永久守藏,直到群星落下,我再升起于天空。

但他是因何而看我呢?他从未称呼我为乌发碧眼的情人,所以我不追究了。我是个惶惶不可终日的异乡人,我是个怪胎,我是个末等公民。但他坐在那里,坐在靠窗的位置,身边是他的几个朋友,男男女女,形形色色。但他坐在那里,驱使他那浅蓝色的湖追随着我,驱使他那鲜红的悦动的心爱慕着我。谁能道明其中缘由呢?他和几个朋友绝交了,为了我。他很早就来了,五点,然后他坐在那里,点一份早餐全餐,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黑咖啡,下午两点我们一同从后门离开餐馆,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某天我辞去工作了,而他没有工作,我们去徒步,我们去做很多事。

我终究要从头讲起。他坐在那里,身边是他的几个朋友。我站在那里,询问他们要吃点什么。他和我的其他客人没有区别,唯一的不同在于,他没有开那种无聊且带有歧视色彩的玩笑。我是个女人,我是个异类,随便什么人来,无论贫穷或富有,无论健康或疾病,都能在我身上找点玩笑。我是否说过他很有礼貌?他很有礼貌。有时我觉得,他也是他朋友中的异类。他也是他朋友中的女人。

他点了培根,水煮蛋,司康,香肠,黄油和橘子果酱,配咖啡,加奶加糖。他还吃了一碗麦片粥,牛奶煮的,颗粒燕麦,里面加了奶油。他还喝止一位同伴对我的调侃。后来他们打了一架,他脸上带着伤来餐馆,什么都没说。

开始我们只在餐馆见面,有天他独自来了,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吃晚餐。我没说愿意,我没说不愿意。当时我的心情很怪,我担心他会捉弄我,我担心我会捉弄他。这些担心都事出有因,我不是个好人,我很清楚这一点。而他是个花花公子吗?那时我还不知道。

于是我问他,你的父母愿意我和你一起吃晚餐吗?他的脸变红了,之后又变白。我站在那里,那个固定位置,等待他大发雷霆掀翻桌子,或者夹着尾巴悻悻离去。但他没有,在我为他上菜的时候,他回答我说,这是他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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