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four.
New Orleans is yours.New Orleans is mine.
我给里安拨电话,我说:“你能来接我吗?”
他问我:“你在哪儿?”
我说:“威尼斯。”
他问:“你去那个鬼地方干嘛?”
他又问:“你要跟我回纽约吗?”
我说是,我说不是。我在途中溜走了。
我对售票员说:“赶紧给我一张车票。”
她问:“去哪里?”
我说:“德州。”我说:“不。路易斯安那州。”看着地图,我说:“新奥尔良。”
我不断地催促,我说:“快呀!快呀!”
警察过来了,他问:“女士,有人伤害你吗?”
我哭了,一路哭到新奥尔良。
每次出行,我的胃就被催发出一种难以忍受的异常。我的胃膨胀,火车、飞机、汽车、轮船,它们向我的胃里塞进一个孩子,他咕噜咕噜的叫着,我不能将他呕出去,只好让他待在我体内,却用一根腰带狠狠束住。我一个人是管不住他的,除非见到我的朋友熟人,除非见到我的情人们,他方可消停一点,渐渐散了,在夜晚不知不觉的散了。我为他哀哭,像我为我所有的逝去的孩子们一样,我哀哭。我坚信他也有灵魂。我的每一块皮肤,我的每一点组织,它们都有灵魂。它们是吸血虫,死死扒住我,把传递痛苦的尖刺攮进我,又融合成为我的一部分,天地间这才有了一个完全的我。
我穿了一条红裙子,外面是套一件棕咖色大衣。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鞋子,我索性光着脚——还好我穿着丝袜。到某个地方的前几天我通常是不会出门见人的,因为我糟糕透顶,要洗澡,要换没沾上风和灰尘的干净衣服,要排空脏兮兮的思绪和念头,要吃几餐流体食物。
刚到新奥尔良时我也是差不多的样子。我把一切都失去了,随便找间酒店住下前,我糊里糊涂地进了将打烊的酒馆。
我说:“拜托了,我不想人家看到我醉酒的样子。我付三倍的价钱。”
我问:“你们的话筒也可以加班吗?”
他说:“为你应该可以。”
我说:“我想唱首歌。”
我唱了两句This land is your land,this land is my land。不想让他感到冒犯,我转而唱了Slow Dance。
他笑了,我也笑了。他让我继续唱下去,想唱什么就唱什么;他夸赞我歌声动听。
我把嘴唇凑近话筒,我说:“我不知道开酒馆这么赚钱,我应该投资一家的。”
那个带着百达翡丽给我调酒的男人叫罗恩。包括那一晚,为他一人我唱了四年歌。
我害怕男人,我恐惧他们,但有些男人实在不值得我害怕,但有些男人实在配不上我的恐惧。因此我极其需要一个罗恩那样的男人,一个柯里昂,一个谢尔比,如此我能够有理有据的、妥帖恰当的害怕他了。他强大的外表下有着微小的敏感和脆弱,我也能够爱他了。像母亲一样爱他,夜夜给他唱摇篮曲。
一天夜里醒来,我想起狭窄小巷里流浪汉的话,我的上帝的话:我蜷缩着身子,一只手护住肚子,一只手揽在对侧肩膀上。大概我在子宫里的时候也是同样的姿势。罗恩是我的子宫,我凸起的脊椎贴上他的胸膛。他的手脚缠绕我,把我锁紧,我们呼吸同频。明知不是祂的授意,我还是嫁给了罗恩。这里毕竟不是我的家,但仿佛我嫁给他,新奥尔良就不会对我说:“滚出去!滚回你的出发的地方去!”
我要怎么回答它?我说:“请你好心告诉我,哪里是我出发的地方?哪里是我的归处?我必定早早启程。我到过的城市都成了伤心地,别再放任我走下去。谁又想见这个世界都盈满悲伤?请把我和我的痛苦都在故土埋葬,只有那迫使我降生的地方,才活该受我的污染啊。”
我预感罗恩是我最后一任丈夫。
Einmal ist keinmal。既然发生过一次的事情相当于没发生过,活一次等于没有活,把这生命全拿去试错也没什么不妥了。
我劝告自己,我宽慰自己。我懒得动了,我情愿整日倦在双人床的一半之上。我的记忆大不如从前了,我的记忆都顺着泪水流出去了。我才明白为什么麦克要留一张我的照片,我险些忘记他的模样。他真幸运,我几乎没有改变,无论爱我,亦或是恨我,他都可以移情到那张照片上去了,都可以移情到十八岁的我的身上去了。
而我怎么办?我头痛,颈椎痛,胃痛,我疑心自己得了脑炎。我呕吐加痉挛,麦克病急乱投医,西药和巫药一起喂给我,结果我半夜发起癫痫;被单拧成一截一截的,我哭嚎,又因太阳穴的剧痛咬紧牙,克拉克给我手腕套上红绳;连续几日我高烧不退,雷蒙跪在床边为我祷告,我用仅剩的力气抬起手,翩然如蝶,我对雷蒙说:“我看见了我手指上的细胞。”
小时候我也对父母说过这傻话,我把幻视幻听到的一切细细描述出来。他们的行为比辱骂更刻薄,他们不理不睬。我枕着孤独却狂躁的心跳入眠。
冷暴力也是我从他们那里继承来的一项陋习。
罗恩把我摇醒,他说:“我探不到你的呼吸。”
我解释说:“我习惯性的憋气。”我又说:“死前我肯定留好遗书,别将我过早埋葬。”
他以为我冷,打寒颤时他抱紧我。我的确手脚冰凉。
我热衷于暴烈的爱。我需要暴烈的情事把我的精力耗尽,让我从山根处涌起的头疼无法蔓延开来。躯体的痛会使心灵的痛退走,如此我也能在力竭后睡个好觉。我想这就是我总被暴徒吸引的原因。他们甚至不需要宣明身份,我一眼便可以从人群中把他们识别出。
我说:“他们是锋面雨带。”
艾尔不置可否。
我这一生也会被另一种性质的男人吸引;或者说,一个男人可以同时拥有神父和暴徒的两面。
当同学问起我父亲的职业时,我总是说:“他是警察。”虽然他帮派份子的身份也具有震慑力,一遍遍的,我还是说:“他是警察。”
我总是很不安。我下巴上有一道现今已看不太出来的疤痕,它更像一条白色纹身了。当时那伤口异常惨烈,但我从中体会到爱。亲友都关心我,我昂起头给他们看。我和家人聚在餐桌前吃平常不会买的炸鸡。吃着吃着我的下巴上的创口贴开始渗血,滴碌碌的落在餐盒里,开始我以为那是薯条上的稀薄的番茄酱。我早忘了痛的感觉,我却记得我大叫:“爸爸!快看!”
艾尔给我嘴角的创口敷上纱布。我正头痛,我正眼泪朦胧,我喊他:“爸爸。”
我见他看我,我见他如见耶和华。
我又牵他手,他任我牵;我又把头埋进他的怀里,他顺势搂我。我又喊他:“爸爸,爸爸。”他问我:“我怎么联系他?”我不说话了,他安慰我:“放心,不会叫你留疤。”我倒是希望他为我留一条,此生此世他都好记得我;那疤还需事出有因,有个极浓重够悲戚的故事在里头,催着它结痂生新肉芽。如此我永永远远长在他身上。
我总是很不安。有人要伤害我。我的情人们对这件事的反应到是出乎意料的统一。
我说:“打给麦克,亚瑟会来接我。”
我反应过来,改口说:“打给罗恩吧,他是我丈夫。”
艾尔松开我。我流下泪来,他舍不得,必须再搂住我。
我想,我要把我所有的罪都拿去他房间里求宽恕。警徽何尝不是他的十字架?我无法得到一个合格的父亲,也没有一个称心的儿子,我不得不找许多情人;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女儿,也无法成为一个体贴的母亲,我只好扮演情人的角色。我绿眼睛的法语老师不会摘下他的黑框眼镜,我和我的继子有过一次红色法拉利情事。
然后他来医院接我了。他说:“妈妈。”我恨他这样叫我。他说:“妈妈,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他是罗恩的儿子,他的名字是诺曼。
艾尔对他说:“有人袭击了你母亲,我们还需要她录一份口供。”
诺曼回答他:“不用你操心了,警官,这种小事我就可以解决。”他又对我说:“走吧,妈妈。我给你买了炼乳烤玉米。今晚我们不用回家吃饭了。”
我的克里不会像他一样在浴缸里吐烟圈。他不会在清晨把冰凉凉的身体挤进我的被子,问我:“妈妈,为什么不来叫我起床?”他不会在我弹钢琴时咬我的耳朵。他不会在聚会上故意从背后贴紧我,并且在索吻无果后威胁我:“蕾妮应该把头发染成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