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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chapter 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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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two.

San Diego to London.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人人欺辱我——虽然现实中人人也都欺辱我,但原因大不相同。梦里我异常丑陋,到了一种可鄙的地步,凡有人看我第二眼便要呕吐,便要用周围随便什么武器攻击我。我倒是太喜欢那副面貌了,也有眼睛,也有鼻子,也有嘴巴,我也能活下去了。

我想,反正加州不需要我的美丽,它本来美丽。

等待绿灯亮起时我见到它的日落,我爱那些烧到迷情的金黄的云朵的边缘,映照到玻璃板上,这不就是人们苦苦探寻的东西?金州果然黄金遍地,富饶无比。此生我要再回加州。我让司机停下车,穿过大路来到离太阳最近的海岸边独自走上一段。我猜我见到的是棕榈树,我猜和我约会的是一个棕榈树式的男人。我感谢西班牙发现了它。

我恳求那个梦长一点,再长一点。加州有我永不能再见面的爱人。

然后我的梦醒过来,他离我而去。

麦克把我流放到圣地亚哥,我就是在那里遇见雷蒙的。他说我有和加州黄昏一样的颜色,因此我们摒弃白天,总在日落出没。他把那首歌唱的难听极了,只有我愿意枕着他被褥上的枪火味道听他一遍遍的哼唱。

“有些人跳舞为了铭记,有些人则是为了忘却。”

被加州照耀的日子是我最相信上帝的日子。我也买了一辆梅赛德斯奔驰车,载着雷蒙我们漫无目的的驶过一条条公路。多么天真,我以为我只挥霍浮华的表面就能过忽视不能在结账后离开的苦痛。

所有我不想面对的雷蒙帮我面对了。

他说:“你已将我的哀哭变为跳舞,将我的麻衣脱去,给我披上喜乐。”

他又说:“我珍爱你如珍爱我未降生的孩子;我擦拭你身,用水用吻,我要保证它们永远洁净,救你脱离刀剑,救你脱离罗网。”

上帝是给过我不少恩赏的,对吧?但我的十九岁和十六岁没差别,都太早了,都太早了,当时的我只知道心在亡命地跳动,胳膊和大腿上的筋在抽搐,身边的人在死去——那些年有太多人死去了。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什么?难道我成年了,世界就指望我能懂点什么了吗?我说:“认知于我而言,比男人易得吗?”上帝却沉默不语了。

我能怎么办?我拖着祂的天使下地狱。有时我倦了怠了,我就使他厌弃。凌晨时分他又跑回来了,哀求我,让我给他开门。在他的家里,他哀求我给他开门。他进来并不吻我,也不抱我,从手腕一直查我到精神。

他问我:“你有没有把自己损伤?”

怪不得亚瑟与他一见如故。

亚瑟来过几次,他问我:“这是你的新男友吗?”

我说:“不,他和很多见过我的人见过面,所以他是旧男友了。”

亚瑟笑了,他说:“那我老得不能再老了,那我旧得不能再旧了。”

我没笑,我也没哭,我有表情,虽然我不记得是什么,但我记得亚瑟看起来很难过。

他说:“生日快乐,赛。”

他给我带了香水和口红。

我说:“这些东西加州也有。”

然后他拿出钱夹,把里面的现金全部给我。

我问:“我才十九岁,你希望我懂事吗?”

他回答我:“赛,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有我在,你不需要懂事。”

那天晚上我带他去了加州旅馆,我跟他说:“我永是有充足的客房。在一年四季任何时候,你都可以在这儿入住。”

他身上有两处地方坚硬滚烫,两处都是为了我;他的眼泪在我背上烫出一个小圆疤。

他说:“对不起,我很抱歉。”

他一边哭一边说,一边说一边做。

我还有什么理由不爱他?我再找不到借口不爱他。在他给我现金的时候,我瞥见他皮夹里的我的照片。我带着一条细金链子,雨把我的半边裙子打湿了,皮肤肆意泼洒出花边的走线;我的口红花了,但我依然美丽,因为被关在照片里的那个我才十八岁。

我却连他的死因都没问。

我也没问雷蒙的死因。

当时我在伦敦乡下的别墅,往雷蒙家里打电话时,一个有着奇怪墨西哥口音的人接通了。

他说:“雷蒙?雷蒙死了。”

我没问死的那个是不是我的雷蒙就挂断了电话。我再没回加州。我此生再不要回加州——加州没有一棵属于我的棕榈树。

雷蒙穿一件花衬衫,腰间别着枪,脖子上坠一条十字架,看他犹如看一部伊甸园之东。夜晚我流泪,早上我欣悦的吻他新生的胡茬。他张开双臂如一只面朝大海打开的窗户,海风把他身上药膏和古龙水的味道送到我这里。他说我是他杂乱桌子上唯一归整摆放的贴了英文标签的黄白色小瓷瓶。

我正躺在一张藤椅上,我问:“你是否去过唐人街?你是否在纽约的唐人街见过我?”

他没回答,我也不想听了——我不想在知道父母恨我深之后知道上帝也恨我深。人人都明白,像我这种人,只能接受自己想接受的事。

我的嘴唇上方生出淡淡的胡须,雷蒙把他的泡沫蹭到我脸上。大部分时间里我活泼好动,极少有人能察觉出我精神异常;大部分时间里我爱他,发病时我给他腐蚀性质的爱。

我说:“我再不会如此轻易的爱上一个加州人。”

我下楼买水果时在花店里看到他们在售金鱼草,我是在伦敦喜欢上金鱼草的。对了,我马上要离开圣地亚哥,去到伦敦。

我从不过问男人们的生意,之前是,因为我不想惹麻烦;之后是,因为有里安帮我做离婚协议。

我不问麦克的生意,我只知道他贩卖私酒和汽油,有五六百个手下——亚瑟也是其中一个;我不问雷蒙的生意,我只知道他和墨西哥人打交道。

他不赌马,里安赌马,里安和约瑟夫赌马,他们就是在赌马时认识的。

里安给我写信,写到唐人街,亚瑟去取回来,带到长岛,又带到圣地亚哥。里安问我要不要去伦敦。

一开始我当然不要,我甚至懒得回他。后来某天,在喝了两轮酒,又没知觉没痛苦的荒唐了一晚后,雷蒙问我:“你有个朋友在伦敦,是吗?”

我说:“是的。”

雷蒙说:“你去伦敦待一阵吧。”

我什么都没说,忍着创口起身收拾行李。雷蒙来搂我,要帮我清理,我躲开了。他腰间的绷带开始渗血,或许从几个小时前就开始渗血了,我们那时根本分不清床单上是谁的血。

他又问我:“你会回纽约吗?”

我说:“我永不能回纽约了。”

雷蒙吻我,逼我背他的电话号码,还有家里的。我故意背错时,他用手掌不痛不痒的击打我的肚皮。我躺在他的怀里,他躺在我的衣服里——它们全被染红了,它们全不能要了。我哭了,他也哭了。我清楚世界上将少一个为我流泪的男人。

等我坐进车里,他却扑过来,用一块石头砸我的车窗,仿佛不是他要我走的,而是其他什么怪物要抓我走的——他恨不能从车窗把我拉出来,救我脱离犬类。

我哭着喊他,不是因为碎玻璃扎进胳膊,我哭着喊他,我说:“雷蒙!雷蒙!”

突然我想到,他这副模样和我发病的模样没有半点差别,他竟然爱着一个那样的我。我踩下油门,拖着他开了一阵。我停下,他松手。没带一件行李,我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用里安公寓的电话给雷蒙打了几次电话。等去了约瑟夫的庄园,我就用大厅的电话给他打。每次他都接的及时。

我问:“你是不是守在那里?”

他说:“我知道今天你会打来。”

我错把金鱼草当成唐菖蒲,抱着它们走进大厅时,我想念雷蒙。没来得及插进花瓶,我跑到电话前,播了那串烂熟于心的数字。

他说:“雷蒙?雷蒙死了。”

我挂断电话,约瑟夫问我:“你抱着金鱼草做什么?”

我知道自己流了眼泪,我说:“我以为这是唐菖蒲。”

在伦敦我错爱了许多人。约瑟夫是其中一个。而里安?我早付他错爱了,我把它们当做我的食宿费。

我身上值钱的东西,除我以外,只剩一条梵克雅宝,还有两件卡地亚的手镯。我把他们都买了,换了几条参加舞会的得体的裙子——里安爸爸给的生活费显然足够他在伦敦市区租一间小公寓,但肯定不够我奢侈的生活。

没过多久我把它们都买了回来。

和约瑟夫见面那天我没擦一层粉底,更没喷一毫升的香水。因赌马赢了点钱,我在吧台点了两杯酒。

约瑟夫走过来,他问:“刚刚里安和你在一起,他现在去哪儿了?”

三个月后我们订了婚,三个月前他见我和里安接吻。

我终于想起那天为什么要抱一束花,我终于想起那天为什么要给雷蒙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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