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四目相接,在看到对方身上痕迹的时候都顿了一下,然后默契的撇开眼,谁也没说什么。
这依旧是一次“求生”和“无法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在自己面前死去”性质的举动。
当事的双方也依旧都当做没发生过。
兰彻也依然更害羞一些,眼见自己留下的痕迹,红晕就爬上了脸,他那么白,羞红的颜色也比一般人更明显,就像扑了层红胭脂。
转念一想,他们已经在山崖下逗留太久了,山上的那批人应该都急疯了吧,还有曼格先生这段公案也亟待处理和有个结果,得赶紧回到上面去。
兰彻这么想着便要站起来,然而咔嚓一声,好像骨头断裂的声音,随即右脚脚踝一阵钻心的剧痛,他跌坐地上。
旁边古铜色皮肤的男人倒是弹簧似的起身,凑到他面前,皱着眉头问:“你怎么了?”
兰彻没有叫出声来,只是倒吸凉气,嘶...他的右脚可能骨折了。
哦,从悬崖掉下来中途的那声巨响,就是撞击到了他的尾部,代换一下,就是脚骨骨折。
要问为什么现在才感觉出来,昨晚不是抱着人找岩洞都没事的吗?
应该也是注意力分散的问题吧。
就像对方念着他的伤口,甚至都没注意到自己正在发.情一样,兰彻面对快要死掉的“林歌”,也就忽略了脚上的疼痛。
只是他现在不能走路了,回到上面的难度又增加一重。
正有些发愁,却见“林歌”在他身前蹲下来,做了个“到我背上来的手势”:“来吧,我带你上去。”
体能训练是人类王族中每个人从小不可或缺的课程里的重中之重,而负重训练又是体能训练最基础的分支。
所以尽管个头差了不少,但罗尔威斯背起兰彻,总感觉比兰彻抱他还要轻松。
“这么轻,跟小鸡崽子一样。”人嘴上吐槽,而后稳稳走出了岩洞,走上了上山的方向。
兰彻不服气,表示要据理力争:“你好到哪里去!棉絮都比你重!以后多吃点饭吧!”
好吧,这两个人的身材都属于有肉的偏瘦型,只是罗尔威斯是从小经受精细训练长大的,肌肉上应该略胜一筹。
兰彻有骨架和基因的优势,但真正是薄得像张纸。
虽然没有表和时钟,但从太阳的状态看,现在顶多不过7点钟,随着整座岛屿被完全照亮,这两个人的上山之路也走了有小半程了。
不得不说,这主角受的体能真是超乎兰彻想象的好,细麻杆儿似的人背着他走了那么长的路,步伐还是四平八稳,一口气都不带喘的。
因为没有备用的衣服,人身上穿着的布衣还是被山石砂砾割得破烂褴褛的样子,也就把里面的皮肤露出一部分来。
兰彻在人背上待着,看到里面那若隐若现的玫瑰图案,忍不住开口道:“林歌,你身上为什么有一朵玫瑰花呀?是纹身么?”
“真时髦。”
这个问题兰彻其实想问很久了。
沉寂了一会儿,兰彻听到对方说:“不是纹身,是胎记。”
胎记?怎么会有这么大一个胎记!而且还规规整整长成一朵玫瑰花的样子,太稀奇了。
“胎记一般都代表着家族和血统,各种各样血统都存在,有什么好奇怪。”人又道。
兰彻停顿了一下,这次他确定不是自己的错觉,背着他前进的人在提到“家族”“血统”字眼时,情绪低了好几度。
也难怪,主角受是家道中落的贵族,谈到这些话题时,难免触到伤感。
兰彻回想了一下,从和主角受相遇开始,对方总的来说是个蛮不错的人,突然就想走心一波,他压低身体,几乎与对方的背部贴合,声音也低低的,但语气认真:
“林歌,谢谢你愿意救猫儿。”
“真的很谢谢你。”
真要命,罗尔威斯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这么肉麻的话,没有回过头,因为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但就在兰彻以为对方不打算回应的时候,耳边响起对方的声音:“你别叫我‘林歌’了,叫我阿吉挞吧。”
嗯?阿吉挞,什么意思?
这是罗尔威斯的第二母语,意思是玫瑰,小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