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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Column seventy s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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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踉踉跄跄离开浴室,回到房间。好了,现在衣服上的草屑已经清理完了,我可以把它泡进温水里,再放上五分之一块肥皂,浸泡十五分钟后搓一搓就算完事。天哪,我的肥皂又去到哪里,如果没记错的话它难道不是该在这个拉链袋里吗?

旅行袋被翻的乱七八糟,直到第四次接近崩溃地把手探进拉链袋,才猛然想起那块肥皂其实在一开始就已经被我拿出来装进口袋里。

面对着口袋里掏出的米黄色塑封肥皂块,我安静地看了它一会。我怎么能——怎么会——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这么迟钝。

拎着肥皂重新回到洗浴室,才发觉自己刚才做出一个多么错误的决定。混杂着冽苦与清甜的味道铺天盖地,真是后悔,刚才为什么冲动之下直接就把衣服扔进了水里。

我没有想到森林气息会在这间窄室里发酵。肥皂和木门已经不足以抵挡攻击,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溢满房间,让人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容身之所。

太阳穴突突狂跳,跳到最后我不得不坐到床上休息。洗衣服的活我常干,按道理来说是不应该累到这种程度,更何况那只是一件衣服,只不过比平常我自己的衣服长一些。

捏着越来越痒的鼻子,小心翼翼阻止着气息入侵。我坐了一会,想了又想,最终从旅行袋里找出袋装便携式洗衣液,将一整袋薰衣草味道的洗衣液直接全部倒进盆里。

洋甘菊与佛手柑的味道终于被压下去,呼吸绝地逢生。倚靠着门,大口大口喘气,这种感觉太陌生,陌生到我感到害怕。

慢慢地呼吸平复过来,我想如果找一些别的事情来做,转移一下注意力会好很多。

衣服就让它先泡在盆里,晚一些再洗也不要紧,反正我也不需要什么休息,大不了过几个小时把衣服搓完之后直接用吹风机吹干就算完,或者干脆把衣服架在空调暖气片上,总之办法有的是。我可以随意拖延时间。

打开衣柜,里面有一面抽拉式落地镜。我将镜子拉出来,将自己从头到脚打量一番,最终确定现在最应该做的事就是去洗个澡。

从旅行袋里翻出换洗衣物,我把剩余的东西重新折叠好,原封不动放回包里。这样明天早上离开时会快一些,不必留出慢吞吞收拾东西的时间,更不必走到门口了却突然想起自己忘记拿什么,又急匆匆折返。

我是一个不习惯临时行动的人,什么事情都要先计划好,有十足的把握才会去执行。哪怕过程中有一丁点不确定的地方,我宁可停在原地干站着把问题想明白,也绝不在掌握确切答案前就贸然行动。

将长裤和衬衣扔在床上,我拎着内衣裤和一件外袍进了门。根据普遍经验,长裤在刚洗过澡的浴室里非常难以穿脱。在穿的时候沾湿裤脚都算是小事,最倒霉的是有些时候你会不小心把脚卡在裤子里,遇到这种情况,不摔个人仰马翻是不算完的。如果仅仅是摔一跤也就算了,更可怕的是这一跤很可能让连带着把裤子扯破。

一想到以上种种可怕后果,我宁愿披着袍子出去后再穿外衣。

不过话说回来,沃尔图里的制服袍子在平常虽然有些束手束脚,但是在很多意想不到的地方却总能发挥妙用。比如现在,相比起单薄的浴巾,厚实又宽大的毛呢袍子无疑是洗过澡后更好的包身工具。

浴室的灯光与房间不同,是一种温暖的黄色。毛茸茸的灯光自头顶展开,填满空间,哪怕是一粒灰尘也无处遁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里的循环系统自带保温取暖功能,抽风机扇来的风拂过皮肤,我感到浑身都发烫。

将原本放在淋浴隔间的脸盆端到外面,我把换下来的衣服一股脑扔进小小的浴缸内,放上三分之一缸热水外加一小块肥皂泡着。花洒内冲出的水流强劲有力,我盯着瓷砖地板上四处飞溅的水花好一会,直到热水氲氤出的蒸汽逐渐模糊了视线,才反应过来,已经可以去洗了。

青年旅馆里的洗浴设备一般都是两间房彼此联通。即这边有热水那边就只能洗冷水,反之亦然。

我觉得实在应该庆幸现在时间已晚,对面住着的人不可能还醒着,更不可能在淋浴间里用水,不然绝对少不了发现端倪后一顿埋怨。

想想吧,在短短十分钟之内,水温从被我最热一档调到最冷一档,又从最冷一档调回最热一档,如此反复多次,我的身上冷热交织,但最终占上风的还是热。

太阳穴处跳得更厉害,我已经完全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就像是小时候喝错了休伦带回家的劣质酒,头痛欲裂之余,连带着世界都变得不再清晰。一切东西四周都包裹着朦胧的雾花。

凭借记忆,我摸到花洒下面的铁架子上有三个或是四个塑料瓶,里面应该分别是洗发水,护发素和沐浴露。可奇怪的是我一点拿起来仔细区分它们的印象都没有,只记得每个都均匀按了一下,然后按出来的东西全部抹在了身上。

“咚咚咚。”

清晰短促地敲门声在寂静的小镇夜晚显得分外清晰,今天晚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来客?

细细的温热水流卷着云朵一样的泡沫自肩处滑落,我将水调小一点,侧耳倾听:“谁在外面?”

没有回应。

大概是听错了。

正准备调大水继续冲洗,敲门声又响起来。

“咚咚咚。”

还没等我手忙脚乱擦干身体披上衣服,浴室外响起第三次敲门声。

顾不得水珠还滴滴答答顺着脚踝往下落,将浴巾一角快速掖进缠边,边走边拧湿漉漉的头发。

浴室地板蒙上水汽更加湿滑,我赤着脚,差点一滑撞上浴室门,幸亏在千钧一发之际及时拽住门把手。

门打开了。

还不如不打开得好。

浴室喷出的雾气猝不及防,迎面撞上头顶洒下的灯光。直愣愣的光束在柔和的水意里扭曲了躯体,被拉扯出摇曳生姿的形状。沸腾的热蒸汽一经遇冷,立刻被迫剥离了透明外衣,展露出原本白色躯体,混杂着空气中原本微不可见的粉尘,凝结成细小颗粒,越升越高,化作阵阵烟浪,滚滚而下,将原本模糊的一切都洗涤地更加清晰。

凯厄斯大概是刚洗过澡,只有浴室里才能蒸腾出的热气,正源源不断从他头顶散发出来。

潮湿水意还残留在贴着脸颊的发梢上,水珠晶莹剔透,衬出一头金发灿烂。

灯光打在光洁裸露的皮肤上反射出的光芒,让他看起来瓷白到接近透明,如同南极大陆尽头,一块矗立在阳光下的坚冰。

太亮了,实在是太亮了,亮到人简直不想睁开眼。

也不敢睁开眼。

“你……”你怎么不穿衣服啊。这种话我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生怕是自己看错。

这……难不成是皇帝的新装?

眨眨眼,我经不住怀疑的诱惑,眼角余光将他上上下下又瞄一遍。

然后猛然捂住眼。

如果换成其它任何人,换到其他任何一个场景,遇到这种情况绝对是要大喊变态的。

一个女人,单身住在无名旅店里,深更半夜正洗澡时突然听到有人敲门,匆匆打开门,却发现是个浑身上下只挂一条浴巾的男人,而他手里还抓着你房间大门的门把手(很显然,是用蛮力拽下来的)。

而这一切只因为他刚才敲三次门你没及时答应。

我想,即使你们并不陌生,这种场景也实在是过分唯美,唯美到人忍不住想要一边拨打报警电话一边放声尖叫。

可问题在于,这个人是凯厄斯。而他虽然握着强行拆解的门把手,虽然他还赤裸着上身只裹一条浴巾,虽然他身上滴下来的水正无可避免打湿我的地毯。但他蹙紧的眉毛,抿紧的嘴唇,还有那一脸平时标配的正经不耐烦,都无一例外使这个场景变得严肃不少。再加上我们吸血鬼的问题,估计人类警察也是无法解决的。

于是我只能友好保持了得体的沉默,维持住捂好脸眯细眼抬头望光的姿势,假装浑不在意,一切正常,并且等待他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有看到我的外套吗,我记得是落在大厅里。但是刚才去找,那个人类不在。”解释很快就来,伴随而来的是不轻不重“啪咔”一声。金属门把手被很自然地插回黑洞洞的空缺里,似乎这门天生就该如此开关,而钥匙什么的完全就是没有毛用的装饰品。

如果他说的是任何其他的话,我会不再犹豫将他轰出门,请他穿好衣服再来讲话。即使漂泊流离的生活让我不拘小节,可这很显然超出所谓“小节”的范围,而且还犯规不止一点点。

但是,关键在于,这个问题恰好不偏不倚戳中我的软肋。我一下子僵在原地,连手都忘了抬起来,只剩说话的余音在耳边嗡嗡。

“凯伦?”他走近来。

“没有。”还没等大脑反应过来,身体已经率先甩出否定的答案。“我没有看到,也许是落在车上了,你有去车上找过吗?后备箱里还堆了不少行李。”

“车上我去了,没有看到。”难得凯厄斯这么好耐心地回答问题,或许少穿件衣服不仅只是给皮肤降了温。

他似乎一点也不着急没穿衣服这件事,不仅还有心情伸长脖子欣赏墙壁上的一副圣母玛利亚油画,而且还理直气壮地挡在门口,前靠房间后贴走廊,好像生怕别人路过注意不到我们的闹剧。

“你先进来。”我最先受不了,跳起来将他搡进房间,真没想过这个人这么勇敢,简直就像吃错药,吸血鬼守则什么的全都忘到九霄云外,他根本忘记自己会灯下发光。

“你干什么?”他拦住我连拖带拽把门合上的动作,带着颇有你莫名其妙的责怪神情看我。

“你快进去呀。”我实在着急,他可真是坦荡,坦荡到简直让人忍不住跳起鼓掌。“等会别人来都看到了。”

“你不想让别人看到我?”他突然笑起来。

“非常不想!”我斩钉截铁,用尽所有力气将他拽进来,砰一声摔上门。

“你难道没有其他衣服可以穿吗?”一关上门,我就凶巴巴质问。

“其他衣服都洗了。”他说得倒是无比坦然,眼神还流连在插电式热水壶上,“我比较习惯把换下来的衣服直接扔进水里。”

多么爱卫生懂文明讲礼貌的好习惯。我真想夸他,可是夸不出口。

“你真的没有看到吗?我们当时一起等在那里,你不是还从那个人类那里拿了钥匙?”他循循善诱着。

我真是弄不明白,他怎么就揪住这一个问题不放了。我本可以将凯蒂的情人找错门的事和盘托出,然后直接将浴室里那件混合了强力去污肥皂泡和加量薰衣草洗衣液的大衣直接丢出来还他。

不就是湿了一点,皱了一点,又不是脏,好歹刚才还洗过呢。但不知道为什么,本能督促我掩盖事实,而非交代真相。

“没有。”一口咬死这个说法,他的目光很自然垂在我脸上,似乎是在审视判断,接着他确认了,状似无所谓地轻怂下肩。白色浴巾随着他的动作小幅度晃荡,我后退一步,紧紧抓住桌角。

“你先从柜子里找件浴袍穿吧,我再想想有没有在哪里见过。”凯厄斯终于环视完房间,现在他开始眯着眼盯住一个玻璃花瓶,似乎对里面盛放的波斯菊产生了无穷无尽的兴趣。

“那你好好想想。”他捻住一片花瓣,捻着它弯起嘴角。

“你先穿衣服。”死死盯住他的动作,每一个动作都在刺激我岌岌可危的敏感神经,“打开衣柜最左边的门,浴袍就在正数第二个抽屉里。”我尽量使声音显得平静。

“浴袍?”这个词对他来讲明显新鲜,“那是什么?”他转身走来,拉开衣柜,“人类的玩意?你觉得我会穿这种劣质东西?”他不无嫌恶地说,捏着毛巾材质的白色浴袍一角,勾住领子将它拎出来,举在我面前,就好像是在兴师问罪。

“你也不应该喜欢穿这种东西。”显然凯厄斯才不管那么多,他有他自己那一套固定了几千年绝不改变的古板标准。旅馆的浴袍材质虽然算不上很好,但是很差肯定也谈不上。他会这样说,是因为根本没见过真正差劲的。不过话说回来,一件普通的旅店客用袍,你能对它抱有多少期待和要求呢。

“样式很丑。”他还不停止,依然苛刻地评价。“而且布料很差。”

我很想说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你都没衣服穿了还管那么多干嘛。讲究是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才能讲的,可惜你现在明明就没有选择!当务之急难道不是先穿上再说吗。

可凯厄斯肯定无法理解,他甚至完全不屑于变通,我劝他的话还没碰出嘴唇,他的动作就已经到了:直接向前一步,把浴袍往后一抛,布料软趴趴落在衣柜地上。

经过刚才这么一折腾,他已经走到我面前,而我的身后就是半掩着门的浴室。未关紧的花洒不住滴水,水珠砸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在安静的空气里轻易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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