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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我被认定是下水道投毒事件的嫌疑人,羁押到了哥谭市警察局。
小丑,这个有毒的男人。
我恨他。
tips:
1.没有正经感情线,但因女主总口嗨和帅哥睡觉所以有不正经感情线。
2.可以在评论区骂我但不可以骂别人;爱打几分打几分,零分可以,负分也可以;可以在我评论区提别的作者别的文;不建议在别人作品下面提我的文。
3.我他妈写写写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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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了!女主第一章就刀了小丑,还碎尸下水道了!
虽然女主说自己是平平无奇小市民,但我觉得她脑袋多少有点问题(褒义)
因为女主刀了小丑嘛,所以她的声望现在是哥谭NO.1!
一开始她说小丑是她杀的,没人相信,后来传开了以后,很多超英超反慕名过来围观,往往是一声不吭转几圈,盯了她一会儿又走了
老蝙蝠把女主抓进去后,很多罪犯见她第一句就是“原来是你杀了小丑”
笑死,女主烦都烦死了
唉,背负所有人爱恨的女主啊(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