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临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干脆睁着眼睛放空思绪。
他突然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干什么了。
他要带着小魔头一起变强。
他必须去要走一条路,自楚明殇诞生以来走过的所有路他都必须再走一遍,因为有关于自己身上那‘东西’的线索就在其中。为了活下去,自己必须把它找出来,并且狠狠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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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话短说,”简临说,“我们现在要一个一个地去找比武招亲那天停下来看热闹的人,并且是所有人。如果你感觉到命牌动了,马上和我们说。那个人就是找你弟弟的关键。”
第二天清晨,他把熟睡的方芯煜从梦中摇醒。小魔头仍旧是一条小蛇的模样,他最近太累了,根本没有好好休息过,简临不忍心把他吵醒,于是像之前一样把他放进胸口。
方芯煜苦着脸道:“可是我记不得他们的脸!”
小船靠岸。他们步履匆匆,很快就到了方芯煜之前比武招亲的地方。简临的鼻子动了动,只是低低地说:“你跟着我就行了。”
每个人身上都有不同的味道。有的香气扑鼻,是脂粉熏出来的;有的散发着浓浓的油味,大概在厨房里帮工;有的血气冲天,可能刚杀完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就和他之前说的一样,天底下很少有十全十美的人,但也很少有一无是处的人。作为一个修炼废柴,简临的长处就是能够记得每一个人的味道。
他们跟着不同的味道找到了十几个人,有男有女。然而方芯煜只是躲起来看了几眼,接下来就一直摇头道:“不是,不是,命牌没动。”
简临也不犹豫,掉头就走:“下一个。”
寻寻觅觅间,转眼已至中午。方芯煜的肚子打雷般响了起来,于是他们随意吃了点东西。临走前简临将一只烤乳鸽包起来,等小魔头醒了给他吃。
方芯煜看着他把烤乳鸽收起来,口水直流,眼巴巴道:“简公子,我想吃鸡肉。”
他的言外之意就是想再打包一只烤鸡路上吃。然而简临只是瞪他一眼,痛心疾首地问:“找弟弟重要还是吃鸡肉重要?”
他现在身上的钱不多,更应该省着点用。方芯煜刚刚已经吃了一顿,现在完全就是嘴馋。简临才不管他想吃什么鸡肉鸭肉,这狐狸饿不死就行了,必要的时候去啃树皮都无所谓。
方芯煜流着口水纠结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抹了抹哈喇子,选择不要吃鸡肉了,继续跟他去找下一个人。
“谢谢你,简公子,”这只被人算计了都不晓得的笨狐狸诚恳地说,“你真好,和其他人不一样,你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好人。等我找到弟弟了,一定把这几天的饭钱十倍还你。”
简临:……
他怀疑地看向方芯煜,然而这只狐狸真诚的表情不似作伪,是发自肺腑的感谢。看来人型的动物并不都像自己一样狡猾而精于阴阳怪气。
简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由得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去,用鬓边的几缕长发遮住了脸颊:“别谢了……快点走吧。晚上给你买烤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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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好时节,弯月当空,将地上的一切都照得亮亮堂堂。简临停下脚步,示意方芯煜收声,随后警觉地隐蔽起身形,仔细观察起这个奇怪的地方。
他们眼前是一座颇有格调的小院子,院内躺着一个醉酒的男人,无数上好的牛羊安静地聚在旁边,大眼睛炯炯有神。它们自十分遥远的地方跋涉而来,在这个男人的手里化为一块块艳红色的生肉,接着又被精准地抛到一边的叉子上,任由恰到好处的火焰炙烤自己。
男人虽然躺着,但叉子上的肉却一块一块地多起来。简临这才看到他的手里转着一把金灿灿的小刀,速度飞快,不断地掀起牛羊的皮毛,开出一个小小的口子,那些生肉就是从这里面被诡异地掏出来。
待到里面无肉可掏了,男人便用刚刚割开的皮毛盖回那道小口子上,再将一具只剩下血的躯体随意地扔到一旁,也不管它是否会像气球一般炸开。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就和拧开一个瓶盖一样轻松简单。
简临目瞪口呆。
他艰难地扭过头,很想和方芯煜说不用再找了这人的行为举止如此之怪异变态绑架你弟弟的犯人绝对就是他啊!!!
然而简临没有说出口,因为他什么都没看到。
惨白的月光照出他惨白的脸色。刚刚跟在他背后的方芯煜居然跟蒸发了一样凭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空荡荡的牛。它可爱地睁大了圆溜溜的眼睛,无数黑乎乎的血夹杂着碎肉,从它脸上的每一个洞里哗啦啦地流出来。
简临只觉得自己的心脏似乎都停止跳动了。
他颤动着深呼吸两口,艰难地让脚步迈出去。然而刚刚抬起腿,一双苍白的手突然就静悄悄地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有人笑嘻嘻地在他耳边低语:
“有道是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我这院子一向只来肉,不来人。不知几位修士为何要停在这里?你们是肉,还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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