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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 1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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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首次以长姐的身份,带着弟弟妹妹出门。自然不能扫大家兴,憋着那口阴气,展颜笑道:“清儿,咱不说他。咱们不如,四处逛逛,再去西京有名的酒楼吃些好的,岂不好?”

“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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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打起精神与几人说笑着,逛了几条街,方才将刚受的阴气逐渐消散。便进了西京城的闻名老店——福轩居。

此处,乃西京勋贵官人聚集之处。当下正是午饭时,店内座无虚席,顾客谈笑风生,杯觥交错间香味四溢,无形间勾起人的食欲。

赢清挽着凌霄边往里走,边兴奋道:“姐姐,这福轩居的菜,外酥里嫩,风味独特,今中午咱们多喝几杯。”

“这是必须的,清儿可别没喝就醉了。”

凌霄随口应下,小二热情接待他们,领着众人径直上了二楼雅间。小厮奉茶上果。

姐弟几人才刚一一落坐,忽闻少女声:“清姐姐,好巧!你们也是来这用饭。”

凌霄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十一二岁,貌如春花少女笑吟吟走了进去来。

赢清起身,笑迎向前道:“婉华,着实巧,今儿你也来了。”

“嗯,我随我娘就在隔壁间。听见你说笑声,还以为听错了。过来一瞧,果然是你们。”

话落,一双眼睛偷瞄着毅尘,面带羞涩道:“尘哥哥好久不见。”

毅尘起身作揖,硬邦邦道:“好久不见,三小姐。”

婉华又看向凌霄,疑惑道:“这位姐姐是?”

毅尘看向凌霄,微笑道:“这是长姐,赢环。”

婉华向凌霄福身道:“见过姐姐。”

凌霄客气道:“不必多礼,不如坐下一块喝杯茶。”

“啊!不用了。我娘还等着我呢。”

一语未落,只见一妇人走了过来,温和道:“华儿,这是遇见谁呢?”

好熟悉的声音啊!凌霄猛然一惊,抬眼看去,只见门口走进来的妇人,竟然是棠雅。她面容依然如初,皮肤光滑细腻,透着健康的光泽。衣着典雅,声音柔和,气场却是无比强大,让人不觉间矮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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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雅前朝长公主,曾是先皇最宠爱的长女。可自从先皇病逝后,兄长死了,皇位却落在堂兄姒文俊手中。

在她心中,已将姒文俊当作此生死敌。即便如此,当下也只能压下所有的仇恨笑对仇人。妄想有朝一日,夺回自家的皇位。

她夫君乃是前朝状元高值,才华出众,如今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当朝的右丞相。

可高值外貌极为俊美,桃花不断。年轻时,曾与赢环母亲姜燕子有过一段情。

当棠雅得知燕子是商户在女,家财万贯,并未反对。只要求他们保密,让高值将燕子当作外室养着,自己也待燕子甚是亲切。

就在棠雅一走入雅间,便见到了那张几分熟悉的面容,她觉得自己好似在做梦,暗自掐自己一把。

眼前的女子,不就是当年与自己在御花园打架那奴婢——凌霄。当年那奴婢十一岁,自己才十二岁。

哦!不,如今自己,早已四十多岁,是四个孩子的母亲了。怎么可能还是当年?

毅尘已向前,作揖道:“见过夫人。”

毅尘的声音打断棠雅的幻觉。

她顿了顿,看向毅尘道:“赢少爷,真是难得,竟在这碰见了你。你长姐不是已回府么?没一块出来?”

棠雅早知赢环已回府,打发出去探消息的人,昨夜也已回禀了她,说是没看见那瞎子。

可她心底不敢确定,毕竟梅姨想隐藏起来,没人能知道她在哪。心想着改日亲自问问许达,没想到今日遇见了毅尘。

毅尘将凌霄指与棠雅道:“她便是长姐,赢环。”又对凌霄说:“长姐,这是右丞相夫人。”

凌霄不得不站起,向她福身微笑道:“见过夫人。”

棠雅一眼便看见了她胸前的吊坠,心里狂呼着,这绝对是自己心心念念的吊坠。

可看向她的容貌,她真的是赢环?即不像她爹,也不像她娘。倒是像了凌霄几分,可见这天下之事,真是无奇不有。

又想起,当年自己派去南越的剑客,皆死在了梅姨手里,以至于自己这么些年来,只能压制着抢夺吊坠的欲望。

今日并未看见梅姨,看来她是真未回西京。

瞧着眼前的女子,比婉玉还娇嫩几分。只要梅姨不在,这吊坠岂不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她压制不住心底的狂喜,面上笑靥如花。温柔道:“大小姐,不必多礼。今儿难得遇见,多点些好吃的,算在婉华身上,就当为你接风洗尘。”

毅尘忙道:“这如何使得,不妥当。”

棠雅闲闲道:“不能够跟我客气,好好吃,往后多来自然就妥当了。华儿我们走,别妨碍了他们姐弟几个用饭才是。”

“是,娘。”

话落,婉华双眼含情飞了毅尘一眼,转身随棠雅离去。

凌霄默默看着她俩离去的背影,恍惚中又回到皇宫的时光。无数个春风拂面的日子,园子里的众人,你追我赶。有棠曦,百草姑姑,子晴,寒幽还有谁?眼前已是模糊不清了,却时不时在梦中清晰出现,凌霄双眼渐渐有了泪意。

赢清兴奋道:“姐姐,这婉华与我拜同一个师傅学习舞蹈。私下与我甚是亲近,也常爱去我家玩耍。”

凌霄一愣,忙掩饰着擦了擦眼角。道:“是么。今儿她请客,咱们得点最好的吃才是。不能驳了她的面。”

“姐姐说的是!其实这家店铺就是她家的。”

姐弟几人有说有笑,用了餐便回了府邸。

傍晚,赢清缠着凌霄在自己院子玩耍。闲暇之余,做起来女红。凌霄见她那绣艺,与自己前世有得一比。

不免想起自己专用的汉巾。手一痒,即寻来几条淡黄色汗巾,在角上绣上了那朵朱红色的凌霄花。

如今这汗巾虽没了前世怡人的香气,却亦是喜欢它作贴身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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