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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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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越在西京南面,虽靠着海,但这尤其偏壁,极少有船只靠岸。这生活居民,大约有二十万左右。

一半为流放的罪奴,一半当地居民与府衙看管罪奴的官员。偶尔还会有,邻界南诏国的居民出入。

因这离西京较远,故而留在这大多是底层官员,然他们皆各自有自己的府邸。

凌霄自三四岁起,便常听娘说家里的事。没说那朝那代,说自己家原居住华夏周国西京城。

此地凌霄是知道的,此乃富贵风流之地。而自己前世的家,也是在这西京城。

方家之所以获罪,贬为罪奴,皆因姑姑方乔,犯下了大罪。到底是犯了何罪?娘却从未说起过。

身为罪奴,随时听府衙人员调遣。男子常在石山,田地干粗重活。饥一顿饱一顿,生活根本没有保障。

成年女子,命运多舛,多数较悲惨。容貌较好的,大多成了官妓。运气好些的,多为底层官员的奴婢。虽也无尊严可言,却比官妓好太多。

来南越的第二年,母亲生了妹妹婷之,第四年生了润之。自己的名字则为方媛之。

或许润之是个招福娃。母亲生润之才刚满月,可巧遇到赢老夫人,有幸得她买进了府邸,照顾她孙女赢环。赢老夫人五十来岁,原姓姜,名玉。

这年凌霄四周岁,赢环六岁。

南越赢府是老夫人的故居。老夫人的儿子赢勋是工部侍郎,赢环是他的长女。如此祖孙俩在这片土地上,算的上是富贵人家了。

因月梅的职责是照顾赢环,故凌霄与赢环自小便形影不离,相依相伴玩耍。

赢环有个师傅,名唤梅姨。她眼看不见,嘴不能说。平日交流皆是打手语,凌霄慢慢也懂得了手语。

使凌霄欢喜的是,每日清晨,梅姨皆会教赢环修练剑术。梅姨的剑术,已是出神入化。她虽残疾,却亦有自己独特授剑的方式,且教的认证又严厉。

因凌霄陪伴赢环左右,故而与玉赢环一块跟着梅子修练剑术。虽自己前世也修练过剑术,然跟梅姨比起来,有如云泥之别。毕竟梅姨已是剑术宗师,在大周几乎无人是其对手。

在梅姨看来,凌霄身为赢环贴身丫头,有了过硬的剑术,更能保证赢环安全,便对她们一视同仁。

凌霄在五六岁起,已凭着记忆,修练前世迦南教的仙灵术。仙灵术乃是修炼真气,提升灵力。

如此,体内的真气,早已在全身走了无数遍。慢慢的,凌霄各方面,皆比赢环略胜一筹。

平日里,凌霄只要得闲,便会带着赢环到处逛,顺便了解南越地理位置。

尤其是夏季,凌霄常与赢环到海边玩耍。沙滩上来往人群众多,这便成了她们的乐园。

这日,她们朝浅水区走去,眼见那水清澈见底,鱼儿就在里面游动。

凌霄兴奋用随身携带匕首,砍伐出一个鱼叉,便往浅水区走了去。

只见她左脚朝前,右脚弯曲,双手握着鱼叉举起,上身往后仰对准目标“搜”的一声,两声,三声......随着“搜”的一声。一条半大的鱼被插中,在水面翻腾着。

赢环不免心痒痒,也行动起来,随着一条条鱼被扔上岸边。她一边插鱼,一边发出清脆如银铃般的笑声。

大自然广阔的天地,成了她们乐园。她们常沐浴在山水的怀抱中。下海游泳,在水里犹如鱼儿一样灵动。上山打猎,徒手抓野兔。处处留下她们的笑声与足迹。

时间总是不言不语,带着我们一路向前。转眼在凌霄十一岁时,赢环十三岁了。

她们的身体已长高,逐渐变得修长。皆已出落的楚楚动人,唇红齿白。

这是凌霄来南越的第十年了,她很清楚,想改变自己与家人命运,只能靠自己。

家里爷爷,奶奶,爹爹皆对她宠爱有加。特别是母亲,这些年如珠如宝护着自己。

凌霄诧异的是,每每家人聚在一处,爷爷常若有所思瞧着自己一动不动。

再叹上一句:“媛之快快长大,指不定某一日你能带着家人离开这。”

每次凌霄还未来得及开口,问为什么?他们已眼含泪光,聊起了姑姑方乔,她只得默默地点了点头。

一提到方乔,凌霄便会想起,前世青峰崖上追杀自己的人——方乔。

当时她早已身受重伤,可方乔却对自己下来死手。理由竟然是:“你这下贱狐媚子,勾引得王爷心里眼里的人皆是你。你说,你还能活么?”

这句话时常回旋在耳边,然而那个王爷是谁?自己竟记不起了。可方乔的模样与名字,却是记得格外清楚。就不知这姑姑,是彼方乔否?

倘若是如何是好?凌霄在郁闷中安慰自己,这天下人口众多,唤方乔的岂止她一个?

凌霄也在与赢环日日相处中了解到,她与她母亲原居住西京,可在赢环两岁时,她母亲遇害了。

据说,当时极其危险,诸多剑客追杀她母亲,若不是梅姨灵力深厚,剑术精妙以命护着赢环,指不定赢环也已不在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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