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云这时候才留意到天色不早了,雪白的斗篷被扯落在地,她拾起来,小心翼翼拍掉灰尘。这是陆小姐的斗篷,很值钱的。
李嗣却募然说:“好看。”
林婉云认同点头,双眉拧在一起,形成小巧的倒八字,“可惜,这么好看的斗篷,被扯成这样......”
李嗣对她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笑了,拳头捂嘴,清咳一两声,收敛好情绪,说,“回家了。”
旁若无人的叙旧,视一旁的苟富贵为空气,就在苟富贵有下一步举止之时,动静吸引来人,陆朝云她们远远站定,不好与外男接触,便让看守园子的人交涉。
这处园子只供富人赏玩,看守约莫猜出苟富贵的身份,口头薄责一两句,就将人放走了。
虽然不解气,好歹吃点了苦头。
临走前,苟富贵恶狠狠瞪了两人一眼,甩着袖子走了。
分别之际,林婉云将斗篷整整齐齐叠好,交还给陆朝云,“对不起陆小姐,这件斗篷被我弄坏了,我知道这件斗篷昂贵,也赔不起,但请陆小姐放心,我一定会尽力补偿你的!”她郑重发誓,说得诚恳无比。
陆小姐轻轻摇头,眉眼弯弯,像天上的明星,“一件斗篷而已,林姑娘不必挂怀。”便让彩月找了些换洗的衣服给她,上次在府里见她穿得单薄,一早预备下的。
陆小姐人美心又善良,叫人完全嫉妒不起来,又是世家小姐,没有男人不会心动吧。
林婉云偷瞄一眼李嗣,李嗣毫无反应。
这时,陆小姐又紧接着说:“我与林姑娘一见如故,日后买些胡粉,林姑娘可否给个友情价?”
“这是当然!”陆小姐那样好的人,当然要打折了,维护客户关系可是营业的基本准则。
姑娘们说说笑笑,目光不时打量李嗣,奈何李嗣瞧着冷漠,小姐们纵使好奇心驱使,也不敢枉然接近。
彻底分别,坐上来时的马车,林婉云兴致冲冲地掏出那枚珍藏已久的鹅卵石,一把塞进李嗣手心,“这个给你。”
是一枚普通无比的石头,打磨得圆润,他在宫中见过无数这样的石子,除了铺路,毫无用处,更多的时候是用来打御花园水池里的金鱼。
见他神情如常,林婉云便明白他身为皇子,一定见过比这个更好的东西,想着要回来,李嗣却先一步塞进了衣襟里。
她坐在车厢里也不老实,讲述着游园经历,说到苟富贵简直是一肚子气。
“你知不知道那些公子哥,爬上墙头偷看我们,太坏了!”她突然凑到李嗣跟前,难得认真地说:“你千万不要学他们。”
李嗣嗯一两声,给予回应。
林婉云放心点点头,她对李嗣一直都有好感,无论是外形还是内在,李嗣给人的感觉都很安心。
即使是身为阙国的四皇子殿下,可他并未养成恶习,相反女红、烧饭、书画,都有涉猎,并且技艺超群。
她想,李嗣小时候一定过得很苦,身材那么瘦,一定是吃不饱饭。可他不说,她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
如果有一天,李嗣能对她敞开心扉,对她说——
我不姓陆,我叫李嗣。
她应该会很开心吧。
林婉云期待着那一天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