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略微缓和后,他直起身子,定定地望着天边滑落的陨星。
也是那个冬日,父亲和母亲抱着他,他伸出双手去接掉落的流星。
太痛了,痛到心脏抽搐。
少年眉心皱起,倔强地梗着后脊背,眼底的泪被他强忍了回去,鼻腔酸涩无比。
夏兴平从他背后赶了上来,刀疤脸在黑夜中尤为狰狞,不苟言笑,声音低沉,带着不可抗拒的威严。
“累了?”并不是疑问,却是命令。
少年摇了摇头,只允许自己委屈了几秒,重新回到了跑道上。
夏兴平继续跟他在身后,锐利的眼紧盯着少年,速度稍微慢下来他就会跑到他前面。
每当此时,少年即便再累,也会咬起牙关,任凭腥甜在口腔蔓延,也绝不能落后。
夏兴平训练他,不管风吹雨打,每日雷打不动的三十公里。格斗击打,他只需要轻轻用力,就能捏碎少年的腕骨。
他知道少年疼,折断骨头的疼非常人能忍,可少年在他手下,倔强的脸一声不吭。
于是夏兴平驱车开了五个小时,在荒郊野外把蒙着眼睛的少年丢了下去,除了一柄短刀,其余什么都没有给他。
过了三天,他再去那荒无人烟的地方,少年衣着破烂,架着火烤着野鸡,身边还散落着一些无毒的野果子。
看到他来,少年没有任何表情,没有惊喜,也没有意外,只是伸手从架子上拿下烤鸡,递到他面前。
“夏叔,吃鸡。”
夏兴平看着少年瘦小的身体,担心的话咽了回去,冷冷的开口:“你在这里学到了什么?”
“最重要的是水源,如果想要活下去,要先找到水......”
“致命的不仅是野兽,还有深夜丛林中......”
少年一字一句,认真汇报,夏兴平思绪万千,面前的影子和记忆中那个重合起来,少年是不是有点太瘦了?
搭档遭遇毒手,他正在外地追捕逃犯,为了怕暴露目标,他伪装成了要饭的,埋伏了整整一月有余。
警队联络不到他,外界也联络不到,眼见着就要得手的时候,在电视上看到了北阳市的灭门案。
凶手手持枪械,杀了刑警,引起轩然大波。
夏兴平急忙赶回北阳城,却只来得及赶上周安国的追悼葬礼,冰冷的棺椁中躺着的,是他的战友,是他的同伴,是他的生死与共的好兄弟。
夏兴平求队长让他来办这件案子,队长怕他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怎么也不肯答应。
北阳刑警队谁不知道,夏兴平是出了名的倔驴,他偷钥匙,翻文档,闯进案发现场。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他一无所获。
队长没有骗他,那个凶手是个惯犯,做的滴水不漏。
档案记录上记录了周家屋内的情形,凶手在屋内翻找过,且在厨房的炉灶上,有烧毁的灰烬。
他曾记得,老周以前跟他说过,他一直在追当年的连环碎尸杀人案的凶犯,难道来灭口的,是当年的连环杀人凶手?
夏兴平赶紧将这件事汇报给了队长,请求将两案并案侦查。
队长却说他疯了,私自行动,闯机密室是重罪。
两件案子作案手法不同,没有任何关联,仅凭他三言两语就认定周安国是因为查案被害,太过草率。
队长怒拍桌子:“你这是胡闹!”
夏兴平追了上去:“案录里面记了一个目击者,是个女孩,至少让我见见她吧!”
队长气到怒吼,见警员的目光看了过来,赶忙压低声音。
“让你见什么!见什么!你看看你现在这副样子!你多少天没吃东西洗过澡了!”
周安国和夏兴平这对警院双子星,可是叱咤风云的人物,胆大心细,其他刑警队都羡慕北阳市刑警队能抢到他们两个。
凭他们两个的优秀毕业成绩,本来去首都刑警队都不成问题。
队长盯着绝不肯罢休的夏兴平,心软了下来。
“你先回去睡一觉,至于那个女孩,过两天再说。”
夏兴平还是在当晚去了医院,他偷了睡着同事的抽屉钥匙,拿到了医院的住址。
出示警官证后,夏兴平要求和女孩单独会谈,医生却摇头。
“警官,你的同事来过很多遍了,我有义务保护我的病人!”
“她是真的不记得了,她的头被凶犯击打过,脑中留了一块淤血,压迫到了神经,产生了创伤保护性失忆。”
“就算你逼迫她,也要等到她真的能想起来才可以啊!”
至此,线索全断,没有指纹,没有血液,没有目击证人,甚至连凶器——那把手枪,也查不到来源。
夏兴平跪在周安国的坟前,痛哭不已。
墓碑上用的是周安国在警校时拍的证件照,笔挺衣服,一张笑意盈盈的脸,就仿佛,他从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