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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顺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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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这事情一回生二回熟,不用元始费心自有熟悉两人流程的黄巾力士将日常的物品一应收拾起来装进了芥子匣中,这样便可以轻装上阵,只当走马观花般下山去走一遭。下山的事提前禀告过鸿钧,就不用再多去打扰他一回,那么就只需要去问问太上怎样了。不过,通天想,太上八成是不会和他们一起去的。

“大师兄,你去不去中都?”

太上放下正在擦拭的小丹炉,他最近又有了新灵感,正要尝试一番,“你和元始一同?”

通天点点头,“婚礼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大概要在路上停停走走玩一玩。”

太上顿时面露嫌弃,太上喜欢清净,出门也常常是带着药锄走走停停,看到心悦的草药便移一点来种,伴江上清风山间明月,太上便觉得这正是他应该过的日子。可带上这两个小的就不一样了,他们太吵,小时候刚接到家里还有点安静老实的假象,后来身体的亏损补好了,也有精力去胡闹了。这样的混世魔王有一个就叫人头疼,偏偏还是成双成对的两个玉儿,每当他新择的草药被某些皮孩子牛嚼牡丹一样当猫草吃,另一个则拿他新炼的金丹去喂鱼,说这鱼食质量当真不错的时候,太上总是很难绷住他那张无喜无悲的脸。

他想,他到底和老师相差甚远,在修身养性上远不如老师做的好,还有的学。然而一想到他们要在路上玩一玩,太上便不可避免地想到了两人打来打去、滚来滚去最后一个不高兴闹起别扭来既费他草药又费他心力调解。

“山中还有一些琐事,你的小老鼠和小狮子都需要人照看,我一时离不开,你们先去,到时间我自会前往。”

像是为了佐证他的话,太上的指尖冒出了一缕三昧真火,丹炉升起,太上状似忙碌地烤起丹炉,通天微微感受了一下,火候很均匀,只是里面好像是空的,难道丹炉也要先预热一下,他被自己的想法逗笑,没揭穿太上刚炼完一炉正要休息的事实,“那就劳烦大师兄了。”

因为太上的提醒,通天难得临下山前又去看了看自己的宠物,青狮子已经长到两尺长了,不过风里希在捏它的时候或许是没太注重内在,总感觉有些愚蠢的清澈,鼠倒是有些灵性,通天曾经专门划了块地方驱散过浓的灵气用来养它,可惜天资所限,现在也只能做到炼化横骨、口吐人言而已,这可是宗族生来就有的本事。

不过这孩子很好学,愚钝归愚钝,心性倒是谨小慎微,通天偶尔讲过的书他都记得,不理解的也只默默记下,总有一天会明白。通天比量着之前见过的九涟之辈,总觉得他的小鼠子比某些宗族子弟的心性都要好得多,他们玉京山的风水养人,养的鼠子也是好鼠子。

好鼠子窝在青狮子的身上,通天的手摸上它的脑袋,只觉油光水滑,多亏了元始,不然只凭他可养不活这些小东西。

“好好待着,回来再检验你们修行的成果。”

白皙修长的手指轻点了鼠子的头,“不许懈怠,知道么,等你化形了,就给你取个名。”

它就亲昵地过来蹭通天的手,元始见状把它拎起来揉捏了一会儿,暗道无怪师弟喜欢,也是很解压的,师弟重视这东西,自然也不能让师弟失望,他伸手招来半人高的竹简,“这里是医经十二部,仙道入门的心法两篇,和北地神道要物七卷,有了灵智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散漫,我和师弟回来之前,把这些学完,回来我要检查你们的功课。”

相似的说话,列出了具体的学习目标和任务,两只小萌物的目光肉眼可见变得惊恐起来,青狮智商不高,只能记住学,鼠儿却是常常被元始考校,知道这个看似云淡风轻好说话的修士固执起来全一副冷面魔王的样子,忍不住向后退缩,又看看通天,希望某个名义上的主人能救自己一救。

它那点浅薄的小心思哪瞒得过元始这人精,登时脸色一变呵斥它,“你看我师弟做甚,有意见?”

鼠儿飞快甩头,把自己埋进狮鬃里当作听不懂。

通天看看远方的天,想到下山之后的旅途,看看近处的地面,想到山上的草木花卉都要欢欣雀跃他们下山,就是不去看元始和一个小鼠子的置气,他是有经验的,元始在和人(动物)吵架的时候,最好不要上前,先让他说几句,不然元始要连他也一起数落。

不是通天害怕,而是元始自认为以后要啃师弟过日子,这种拖家带口的包裹,有他一个不学无术的就够了,其他的都给他好好学习,自力更生,免得拖累师弟。至于什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元始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他就是道理。

只要不是和通天自己生气争吵,通天大多时候是会给元始留面子的,况且元始这都是在帮他说话,他只要当个好说话的主人,自有元始帮他管教,不仅不用担心宠物的学业,还能获得宠物的信赖日常摸摸鼠子。

多么划算的事情!

他师兄真是太会为他着想了,通天喜欢这种独一无二的偏爱。

在元始要化身教导主任仔细教教他师弟的宠儿怎么乐善好学、做一个合格的灵宠时,通天终于看够了热闹出手解救他的爱宠,“好了师兄,我们还要下山呢,喝点水。”

元始接过杯子润润喉,本来要说的话就咽在了肚子里,放过了通天的灵宠,注意力又转移到他师弟身上,“师弟,你东西都带好了么?有没有什么漏下的?”

一如每个人出门都要再三思考是否收拾齐全的人,元始对下山要带的东西很有执念,他可以随便将就,师弟睡的不好怎么办。

他是正大光明的双标,好在没有人管他。

“没什么要带的,贺礼在大师兄那里,我只想带上诛仙,但老师还是不肯给我。”

通天摇摇头,语气有些郁闷,小的时候鸿钧借口剑太凶他把持不住不给他,现在他已经将龙纹剑玩出花来了,鸿钧还是不给,不过语气松了很多,直言如果他还想要,等他出师的时候给他。那听起来就是很漫长的时光,诛仙很喜欢他,被锁着也要跟他贴贴,鸿钧就把诛仙分成诛戮陷绝四剑,要他从中选一个。

“四剑威力太强,不过给你一把防身倒是可以,你想要哪一把?”

诛仙利、戮仙亡,陷仙到处起红光,绝仙变化无穷妙,大罗神仙血染裳。正是说的分开的四剑特性,通天想要那柄诛仙剑,鸿钧没有说什么,今日一看,给他送过来的是绝仙,难道他是三岁小童会划伤自己吗?

通天哭笑不得,但有总比没有好,绝仙剑变作软剑缠在他腰上,通天拿它当腰封用。因为剑是水绿色的纹理,他便穿了一身粉色来配它,他肤色白,粉色也衬他年轻鲜活,嫩的要掐出水来的年纪,底子在那里,穿什么都好看。

绝仙的性格有点活泼,不像龙纹剑数千年不理人,也不像完整的诛仙剑性子稳重,它更像是在年幼的通天摸它的时候会主动贴贴的那个剑灵,通天只换了件衣服来哄它,它就高兴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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