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郗细碎的刘海被压在帽子下,隐隐约约的把那双狭长眼遮住,看着姜胜允,似乎半天才理解他的意思,点点头“恩。”
姜胜允又笑了起来,揽住他的肩往外面走“你还没成年,等下可不能喝酒”他手不经意碰到全郗的手臂,觉得有点烫,刚开始也没在意,猜想是练习了那么久热的。但他过了一会儿,感觉到全郗的呼吸声有点沉。于是还是问道“你是不是不舒服?”
“恩?”全郗应了一声,却是疑惑的,然后淡淡道“没有。只是有点发热”
发热?那不就是发烧?姜胜允差点被他轻描淡写的好像今天天气很好一样的语气给恍过去,这下把手探上人的额头才生气道“呀,你小子疯了吗,什么叫有点发热,这么烫,不行,你得跟我去医院”
姜胜允完全被那个惊人的温度吓了一跳,他都怀疑全郗是不是有点被烧傻了。
“上来,我带你去医院”他拉住全郗的手腕,然后就打算把人背起来,刚蹲下松手却被全郗反手捉住,姜胜允转头看着全郗,对方拉着他的手腕,刘海下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他,神情依旧平静,除了唇色有点不正常的红,他对姜胜允慢慢道“没事,已经吃了药,会退烧,所以,不用去医院。走吧。”他早在早上感到不舒服的时候就在公司附近买了退烧药,所以不用去医院。
姜胜允慢慢起身,看了全郗半晌,在那种平淡却坚持的眼神下败下阵。他无奈的笑了笑“真是...好了,我知道了,但是一会儿你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
忽然想到什么,看着比他矮些瘦些,完全弟弟模样的全郗道“就算你不想让别人知道,那起码告诉我,就当做,不去医院交换。能答应哥吧”
全郗有些惊讶的看着他,最后垂下眼,清亮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稳“内”
最后又到:“谢谢”
姜胜允伸手想拍拍他的头,然后又克制住了,只是拉住全郗的手腕,开始往外走。
就算那么说,他是真怕这个固执的小子突然晕过去。
不过,他微撇头看着明明平时好像大家都有距离但现在任他牵着低头不语的全郗,其实,这个孩子,一点也没有拒绝过什么。异国的陌生,新环境的竞争,没有任何适应时间的练习生涯,这个孩子,全都用这样平静的样子在消化,早熟的不像话,完全是那种咬着牙在努力但脸上却让你一点瞧不出来的人。
姜胜允知道全郗坚持的理由,在虽然不算陌生但也没有熟悉到哪种程度的一群练习生哥哥中,没办法开口诉求什么,也不会拒绝什么。
其实他大可以说自己身体不舒服而回宿舍休息,可是他却没有,毕竟是大家第一次邀请他参加的集体活动不想扫大家的兴。
姜胜允想着,握着全郗的手不由得紧了紧,看着全郗奇怪的抬起头,姜胜允冲他扯起嘴角笑了一下。
怎么办,突然对这个小子很有好感啊。虽然他一直不讨厌他。
*
时间在似乎永远没有止境的练习生活中流逝,全郗在韩国迎来了2012的新年,也是他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新年。
跟大家的关系也在那天聚会后变得更加融洽起来,虽然全郗觉得自己除了在那里吃就没干过其他事。
不过,宿舍里大家似乎都很多不回家过年,南泰弦宋闵浩李胜勋是回家的,至于姜胜允,金振宇却并不回家。
“全郗,你不回家吗?”看着全郗似乎也没收拾行李准备回家,姜胜允还是开口问了一下。
这下,原本在客厅各自忙活的众人都看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全郗。
“我?”全郗慢吞吞的把注意力从电视上转移,才淡淡道“没有,我不回去。”
还不满18岁的少年身形和南泰弦差不多,或许还要再瘦些,此时穿着前段时间生日时金振宇送给他的针织毛衣盘腿坐在沙发上,宽宽松松的,米色的颜色很舒服,给人有种说不出的小。脸上没什么表情,很平淡的样子,不过,他确实真的小,年龄摆在那里,再沉稳的不像个少年,青涩的容貌也是不变的。
最小还是远赴外国来的弟弟,这个节日也不回去和亲人团聚,还表现这么早熟,比哭着说想家的孩子还要让人觉得有点心酸。
南泰弦平时因为和全郗年龄最相近,都是94年,所以更喜欢对全郗动动这,动动那的亲近,这个时候他也是跑过去双手拿着俩枕头把全郗的脸包住,看着枕头中间全郗依旧表情不变的看着他,就笑道“哎一古,那忙内跟我回家吧,恩?”
“xilo”
全郗口吻淡淡的拒绝,然后就把枕头从自己脸颊脸边扒开。
“你就回家吧”
众人看着南泰弦捧心一副十分伤心,全郗又继续看电视的画面,发出一阵的笑声。似乎驱散了刚刚过于心酸的气氛。
等其他三人走了,金振宇走进全郗的房间准备问他吃点什么。全郗是后面住进来,所以只有腾出一个单人间给他,随着练习时间流逝留下的练习生也越来越少,而金振宇他们这几个人公司现在也是把他们分配成一个队开始练习,当然,接下来的每个月末测试依旧还是会淘汰掉不需要的人。
金振宇一进房间,就感觉到全郗房间实在干净简洁的不得了,和他们许多的帽子鞋子不同,全郗的房间能看到的帽子除了几顶黑色的英文字母帽子,就是生日时宋闵浩送他色彩类似彩虹那样的帽子,还叫他穿衣服要时尚一点,毕竟他们可是唱hiphop的。至于鞋子,全郗很偏爱高帮的运动鞋,但对颜色却要求不多,白色,黑色,灰色。不过大家都认证这家伙穿什么都好看,金振宇常常觉得衣架子就是形容全郗吧,毕竟有时候看全郗只是穿着件白色的T桖跳舞,都让人觉得视觉受到了清洁。这是南泰弦的原话。
确实,金振宇其实真的很喜欢全郗那种不多话,但对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样子,虽然比他小,但却让人觉得安心和可靠。慢慢的接触后,他反而最喜欢和全郗说一些心事。
全郗话不多,但一开口说的话却经常让他觉得茅塞顿开。而且,和全郗说话的话,就算唠唠叨叨也会很舒服,因为对方虽然表情很平淡,但确实让人感觉到他在认真倾听。那种被尊重的感觉,没有人会不喜欢。
敷衍和烦躁,那种感觉他从没从全郗身上感觉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