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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的生活都很平淡,甚至过了就忘。
可很多人成就如今的生活,或许仅源于几个瞬间。
那是种发生时没反应过来,只依据本能处理,而事后或时隔多年想起,又会感到甜蜜、悲伤、遗憾……等等的那种场景。
是以,如果说人只活几个瞬间,而其他时间又都被遗忘的话,那么的确,大多数的人生始于意外。
程千辞的学校有两个校草。
钟兰卿在前,宋希人在后。
兰卿,兰卿,因为其曾经的荒唐愚蠢,前者还曾被戏称过“滥情”,而后者,宋希人,则因其姣好的面容又清朗的气质,一度被化称为缘立一中“宋伊人”——毕竟伊人在水一方嘛。
这倒不是说钟兰卿长得丑如瓜瓢,校草的评选标准肯定和脸有关,即使美得各有千秋难以评判,但还是能分个高下的,只不过钟兰卿实在很莽,完全是七八年级那种粗浅的不可一世加青少年时期的中二--简称幼稚可气,这也导致了就算他的容貌一开始比宋希人更吸引人,但在观感上最后还是遗憾败北,错失校草名号。
改变钟兰卿人生道路的转折,源于一个普通的傍晚。
初中时期的他好友众多,毫不夸张地说简直是“左拥右抱”、“鳞次栉比”,而彼时的KTV非常盛行,为了联络情感,他常常订好几个包厢方便一起。
那个傍晚也是,放学后他照常打电话订好包厢,正要出发前去的时候,一掏口袋,发现要完,钱包忘带了。
程千辞所处的时代稍微特殊一点,那时候不管你是有钱人还是高官,亦或是清洁工或农民的孩子,都是在同一个教室学习的,所以钟兰卿并没有什么记账,或者叫司机跑腿的概念(顺便说一下他家也不用司机),他打算自己回去要钱再去消费。
随口说了一句先回家后,钟兰卿便和好友暂时分道扬镳。
回家的路不远,钟兰卿紧走了几步,可赶巧,一抬眼就看见他家的老头正在沿河路的亭子那和人拉呱。
钟兰卿是老来子,意外所得,而且还是独生子,也没个姐妹兄弟,钟爸可不得像儿子又像孙子宠着嘛。
这不,没两句话,钟兰卿就搂着他爸给的一小沓钱折回去包厢。
包厢的门掩着,不知是为了方便后面的人进出,还是有人不小心没关上的。
总之,钟兰卿在这扇门后,经历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险恶。
“靠,那个傻逼败家子,我以后要是生儿子,绝对不能生那样的……”
“不过有一说一,他长得倒是挺好的,就算以后没钱了,也能靠卖屁股生出钱来,哈哈哈”
“别说了,待会他就回来了”
“有什么,他回家再拿钱来少不得得二十分钟呢,就一跑腿的,把自家的钱送给我们——多捧他几句,或者再劝他读读书吵个一架,这傻子就会以为你是真为他好的,怕什么”
“对啊,阿修你不是喜欢上那家伙了吧?干嘛怕他听到……”
少年时期的恶意和嫉妒无趣又令人恐怖。
无趣在它毫无意义,可却恐怖在或许需要用一生去治愈。
如果钟兰卿就这么离开,这也许会成为他一生的阴影。
但那时的他,在父母教养下非常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
于是他推开门,怒气冲冲,却又眼含热泪。
“我当你们是好朋友,为什么这么说我?尤其是你”
钟兰卿对准居中那个刚刚十分不屑的男孩,“你爸爸妈妈不能干活我还……”
“我叫你帮了吗!”,居中的男孩也站了起来,看上去有些破防,“有几个臭钱了不起?你帮了我一次,我就得当你手下,当你的奴隶吗?”
“什么手下,奴隶”,钟兰卿完全蒙了,明明好朋友之间帮忙带个东西也很正常的吧?怎么就变成他说的那样了。
涉世未深的他还不明白,这在男孩口中,“有钱就是原罪”的烙印,在未来的十几二十年后将会是一种彻底的身份反转,因为在未来的日子里,一般是有钱的人当大爷,坐在沙发上,眸里三分疏离七分冷漠地轻瞟地上痛哭流涕的人,冷瞥一眼后,淡定地说出一句,“谁叫你没钱呢?”
总之,不知道谁先爆了粗口,两人开始互相对骂起来。
男孩技高一筹,英语很溜,其实也不一定都是骂人的话,但关键人讲的就是英语,钟兰卿也的确听不懂。
这就落了下风。
最后的最后,骂不过人的钟兰卿哭着跑回家了,然后去了国外……之后便奋发图强。
学有所成的钟某人不仅情商很高,英语很溜——事实上他还可以用很多语言和人交流尤其擅长骂人的话语,但却不再需要朋友了。
如果说,那天钟兰卿没碰见自家老头,而的确回家拿钱的话,他的人生会是怎样的呢?
谁也不晓得。
不过可以确定一点的是,他的爸爸妈妈很爱他,只想让他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如果他继承不了家业,他们也会做信托管理,保障他一世无忧,如果他想努力,那他们也会立刻毫不犹豫地举起双手双脚支持。
爱啊,总是此消彼长。
就算没有好的朋友又怎样?他有一对好的父母呀!
所以同理可得,就算全世界都没有人喜欢你,只要自己足够热爱自己,那么你也是被深沉爱着的人,值得永远的幸福。
钟兰卿是这样认为的。
另一个“传奇男子”宋希人,则是在钟兰卿去了国外以后,才奠定了他在本城从初中至高中独一无二校草的名头,无可撼动——别问小学为什么不是,因为程千辞小学在乡下读书,连宋希人小学学校大门朝哪里开都不晓得,自然也无从知晓。
因着处在同一生活区域的时间颇长,比起才入学不久便早早去了国外的钟兰卿来说,这位宋希人校草在程千辞的印象里较为深重。
毫不夸张地说,初中时期的他简直像男漫里清俊的校园男神,永远的白衬衫加黑色长裤,皮肤白皙,长手长脚,是那种一看见就不由自主害羞且不敢再看的明媚。
他擅长篮球、弹钢琴、绘画等一系列的“白马王子”所具备的能力,且成绩颇佳,为人更是,简直找不到任何不喜欢他的物种。
他的父亲是政府官员,母亲是公司老板,就像是上天模拟好的一个最佳家庭模板。
当然,他也不是那么地高高在上。
他有好伙伴,也有一些玩得来的兄弟,不仅会开玩笑,也会参与竞技,更会一起偷摸打游戏,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他都算人生赢家。
那天是他熬夜打游戏后的隔天。
大早上的,他就有些迷糊。
但他知道轻重,明白自己应该就此戒掉那个游戏了。
餐桌上,净完手后,宋希人拿起了一个馒头——好吧,中国人嘛,大早上的标配不就是包子馒头,油条豆浆咯。
拿起一个馒头,宋希人没有直接咬,而且配着甜豆花,将馒头撕出一条一条放进嘴里咀嚼,举止甚是优雅,颇为赏心悦目。
他倒没有刻意如此,只觉得方便进食而已。
吃完早饭,他便走去学校,走到半途的时候,宋希人突然想起他校徽忘记带了。
犹豫了两三秒后,因着不戴校徽会被扣分的忧虑,他还是原路折返了。
索性离家不远,宋希人长腿奔袭,不多久回到家门前的院子后,便三步作两步地大力跳上阶梯,一鼓作气打开大门。
他扭转身子,正要朝自己的房门长驱直入的时候,却猛然发现他那原本应该去上班的爸爸,光溜溜地跪在沙发上身体倾斜下去,正对着那个四五十岁的住家保姆长驱直入。
宋希人至今也想不通,那时才三十多岁的爸爸,怎么就会跟一个肚腩皮都能扯出一大把的老女人发生关系——不过他也没什么机会想了。
从身后邻居的尖叫声响起开始,他接下来的人生,早已不受控制了。
他的父亲很快被人举报,又被查出受贿的事情,连累妈妈的公司也受到影响,即使离婚了也还是不可避免。
而也是从那天之后,像是被人夺舍了一般,宋希人厌学、染发、堕落,交了很多女朋友,每个也都帮她们盖过被子--发生过关系,却不知要如何才能在这个世界上自在地活着……他受不了别人的眼光,只好不停地麻痹自己。
后来的他无数次地想过,若是那天没回去就好了,那么一切的事情不会是现在这般处境?又或许,即使到后面也还是暴露了,可他也会更有能力去抵抗这些困扰。
但人生无路可退,他只能沿着已选的抉择继续前进下去。
在又一次全程睡完考试后,出了考场,宋希人正打算和女朋友去吃晚饭。
他那时的好朋友来了,一开口就把他要了过去。
“阿人,二中有个傻吊挖我墙角,还挑衅我,你可得帮我一起称撑场子……”
来人说得恳切,还带着小弟,为了面子宋希人无法拒绝,紧接着便到了他人生最重要的第二个转折。
因着人高马大,宋希人被排在了前面,和对面的少年对峙。
他本来还挺沉得住气的,可对面那傻小子一副猖狂模样,口里不停说着——“来啊,来捅我啊”之类的话语,一想到自己会和这样的人面对面站着,突然感觉真是掉价得狠!
而且那人三观也有问题,居然支持小三那一派的,跟他父亲一样,香的不吃反吃臭的,还害得妈妈……那一瞬间的心思涌动,宋希人突然特别痛恨起现在站在这里的自己。
冲动之下,他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原本只是拿来吓唬人的刀子,就插在了那人的腹部上,血汩汩直流。
最后,这件事被定性为恶性伤人,他被开除了学籍,然后又在妈妈的下跪乞求下去了职专读书……他的人生,好像曾经他沉迷的那个游戏一样,从超级黄钻,直降到了青铜白银,还是连跪29把的那种。
那全是他的错吗?这不见得。
但的确,他的人生是由他自己生活着取舍的,活成什么样子,不管怎么说,都是他自己的责任。
不过,依据他在游戏场上曾经战而不败的经验,且经过合理的客观和主观自我分析,宋希人惨淡地发现,如果想要逆风翻盘的话,他的人生还是重开的更为明智。
不过罢了,谁没有点糟心事要烦呢?
大抵人都是一样一样的。
而程千辞,一向默默无名的程千辞的人生没什么大起大落,只是正常的上学、工作,不过刚好卡在了结婚的这个点进行不下去,然后看上去格外沉默而已。
不止是不结婚,他甚至也不曾谈恋爱。
这种无人问津的情况或许在若干年后会得到改善,他所住的小区会把他当成重点关注对象——因为他无牵无挂,很有可能会报复社会。
但他现在可管不得那些“远见谋虑”。
因为在昨天洗澡的时候,后知后觉的某人突然意识到某个遥远不可触及的事实:
那就是,虽然他有心仪的女生类型,但因为恐女的原因,他只能在和某些同性相处的时候才比较正常,这也意味着他如果要找伴侣的话,那将会是一个同性?
嗯?
嗯!
意识到这一点后,程千辞顿时感到头痛无比。
理智上他很清楚,自己只有看到心仪的女生类型时才会心动,他甚至还曾在一段时间应援过喜欢的女星……但不可否认,他也曾对一个大学时期的同班男生很有好感。
简单来说,就是他会关注他的动态,也会收藏他发的自拍,即使他们在现实中并没有很多的交集,甚至在毕业后就完全没有联系。
可若是那个人的话,即使对同性恋讳莫如深的程千辞觉得自己也会犹豫,而且可能很大程度会同意吧!即使他并不想和那个人发生什么关系。
但这也很麻烦了。
在突然意识到自己未来可能要走那条道路的时候,程千辞有一瞬间的心如死灰。
说实在的,其实看别的同性在一起他无所谓,因为那是别人的事情,他需要做的也只有尊重和祝福,可若要是把这事放在他身上的话,那他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因为曾经对性取向犹豫过的时候,程千辞还专门去搜过同性的片子,只是他还没点进去就感到恶心了,是真的恶心,所以他这才坚定地以为自己是个异性恋的,没想到……啧。
所幸,人都是会变的。
程千辞目前也只是在坚持永远独身和偶尔还是想谈恋爱之间反复横跳,但暂且还是决定坚持前者,即使突然意识到或许未来只能和同性相处、甚至相伴,那太远了,也是白想的事情,便无关紧要。
总的来说,现今他有更紧要的事情需要解决——那就是他的工作。
程千辞是一名“人见人厌”的保险推销员,这就算了,他还是一名派遣职员。
这年头,派遣员工就是外面的野狗,是生死自负的。
而他想一个人过得安逸的话,就必须要有足够的钱才是。
但这年头,逢进必面——要找工作的话,高低得来个面试。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装模作样十分钟,幸福永远一辈子。
可程千辞最怕的就是面试。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开始恐女,而且恐惧压力,有的时候就算是男性,只要他情绪不对,头皮就会刺痛,整个人简直都要晕倒一般,甚至想要躲进厕所地那般让人无语。
但他还是掩饰得很好的。
他尽量避免了与所有人的接触,这样也就避免了露馅的可能,而其他不可避免的时候,他就靠服用安定片来度过,虽然反应也迟钝混乱了些,但总体还能糊弄过去。
这样的生活不能说不好,是实在难堪。
许多次程千辞都感觉自己要发疯了,又无比地痛恨自己。
他居然连普通的日常对话、或是活动都没办法做到,这样还活着干嘛呢?
他想不通,不想、却也无法去改变。
随着年岁渐长,程千辞原先对于无法社交的自卑就演变成了对“公平”的需求:他已经接受自己无法正常的现实,那总得有点别的追求吧!
这个追求就是金钱。
正常入职的业务保险职员是签订终身合同的——虽然理论上会隔几年签一次,但那也只是个形式而已。
而像程千辞这样的派遣员工,因为入职门槛低,合同也是一年一签——如果不适用,立马可以滚蛋。
且派遣职员也不像正式职员一样,可以按资历晋升、各种补贴,还有自己额外的保险提成,派遣职员永远只有当地最低基础工资的标准,而且还要从那少有的工资里面交医社保等,而最最悲惨的是,正式职员的活是可以推给派遣职员干的,但签约的时候,为了确认无误的保险订单,还需要正式职员签订,提成自然也跟派遣职员没任何关系。
程千辞一度没钱到晚上也去打了零工,还借了贷款,才能在那偌大的城市里拥有自己小小一间的“棺材”出租房。
生活的境遇没有随着时间的迁移而改善,不过自从在一次不太美好的自杀未遂后,虽然表面上程千辞变得不再计较得失,骨子里却已经完全放弃了自己。
现在的他虽然还是会因为生活中的各种不便而颓废丧气,但却不会再在意任何人的看法、也不会讨好任何人了。
那并不是说他突然变得桀骜不驯,相反的,他还是会尽量和所有有接触的人和乐为善——那没有任何意思,只不过是想提前避免任何可能出现的未知麻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