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可没办法,多烫手也得接。
店里不好闹出人命,且,既然生了两腿做了人,良心是有的。
他把人抱起来,开门,开灯,想放手的那一刻,却突然顿住了。
这间房在装修之初就是为了员工休息而准备。
虽然已有四年无人居住了,可床单被罩他都会定期清理更换。
他看着怀里女人,身上脏污已经自她那儿沾上了自己的黑色t恤。要把这样一个脏到让人近乎无法忍受的人置于雪白床单上,心里实在膈应。
于是,他先把人放地上,幸有一张地毯。
吴可也不在,他在心里说句冒犯。
手上前拉冲锋衣拉链。
下一秒,愣神。
眼前是白到透明的肌肤,一道沟壑深陷,赤条条展露在他面前。
里面除了一件黑色蕾丝内衣,什么都没有。
他忽然想起那根布条,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
心中稍许起伏,他偏头,麻溜脱了那条几乎没一寸好布的冲锋衣。
裤子也是脏的、破的,他先前看见了,那里漏出来的皮肤上也是血迹斑斑。
他站起来,去找了块毯子,又回来,先盖住她。
工装裤,脱下来很轻易。
随后他才安心将人抱上床。
毯子盖住了隐秘部位,他把头扭回来,看见了她身上一道道伤痕,手部最严重,右脚脚踝肿成一个包子状,和纤细的左脚脚踝形成鲜明对比。
他没多想,先去端来一盆水,给她擦拭了脸上泥垢。
一盆清水三两下便变得浑浊。
总算看清了脸。
似瓜子般的一张,鼻梁窄而细,眉目浓丽,抿紧的唇部饱满微翘。
因为眼阖着,比睁开时温顺得多。
虽然不着寸妆,依旧觉出明艳。
他倒不关心长相,但脑海里不自觉冒出个名字。
刚才翻阅的杂志上有这个女人,是一则访谈,讨论了一场舞台事故。
她是Find me乐团的提琴手——名叫明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