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姐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小半年了,她负责主宅的整理和清洁,几乎每天上午来,于朝宇本人都会在家,不过大部分时候在睡觉。
这个身家上亿的年轻人五官、骨相与身材都近乎完美,外表精致到有了锋芒,性格却随心所欲到了常人难以理解的程度,几乎没有一点架子,时常都会主动和她聊天、开玩笑,在胡姐看来,实在是过于平易近人的一位老板。
胡姐从楼上下来,今天的工作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跟老板汇报:“没什么,就是在小少爷房间里看到个红色的信封,可能是情书,应该是出门忘了收起来。”
原来是情书啊,我说这小子怎么这几天看着郁郁寡欢的,不会是喜欢的女同学不喜欢他,失恋了吧?
本来他是应该猜这封情书是别人写给周霄的,这么帅气一小伙子,有女同学喜欢太正常了。
但是周霄这几天的状态,他感觉不太像是收到情书会有的表现,最起码有人告白,这种心智不成熟的男生脸上总会带点骄傲吧?不至于每天跟霜打了的茄子,明天就能剃头去出家似的。
“回头我问问他,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这些情情爱爱的,多耽误考试,有什么事儿就非得急这最后一个月?您说是吧?”于朝宇把茶碗放回骨瓷碟中,清脆的咯噔一声,架起二郎腿,双手交握搁在膝盖上,往后轻轻一靠,十分有家长的气势。
胡姐也想起马上就要到高考了,劝了两句:“是倒是,不过小少爷自己应该也知道,所以情书写了才没有带去学校。”
于朝宇煞有介事地点点头:“您说得有道理,今天辛苦您了。”
目送胡姐离开,于朝宇慢慢摇了摇头,这种装别人爹的感觉确实不一样,感觉自己更有权威了。
晚上不到十点,小傅就把他们家的大小姐完好无损地带回来了。
“你也辛苦了。”
于朝宇很少会出门来等周霄,所以小傅每每送完周霄就会绝尘而去,绝不多等一秒钟。
今晚周霄很纳闷地没有在砸上车门的同时就听到引擎声,有些不习惯地回头去看,小傅已经打开车门下车来了,一身黑西装带墨镜,规规矩矩地站在于朝宇面前汇报他今天的工作。
滔滔不绝,连于朝宇今天午餐的食谱是根据什么来制定的都细细数来。
周霄背着书包站在原地,他是头一回见这个黑衣机器人说这么多话,如此有表达欲,恨不得把自己的所有都展示出来给于朝宇看。
他的嗓音生动清澈,声音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足以听出这个助理的年纪并不大,顶多比周霄大个三四岁,只要于朝宇不在场,他的行为模式就十分机械化,与此时此刻的场面形成鲜明的对比,充分体现出了于朝宇在他心中与其他人完全不同的地位。
周霄没忍住打量起了这个小傅——因为平时不说话,也从不摘下墨镜,周霄也不喜欢自讨没趣,所以从来没有仔细地看过这个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心境关系,他总觉得于朝宇身边近距离接触过的男性几乎都对于朝宇抱有一种情感上的期待。
“你这一天也太忙了?做这么多事儿么?”于朝宇其实也很少听小傅说这么多话,头都大了,平时就话少的人突然有这么强烈的倾诉欲,他也不好意思强行打断。
感觉自从他跟徐晓闹掰了,身边聒噪的人多了好多。
“明天礼拜天,那小子不上课,我也懒得出门,你放假休息一天吧。”
小傅点了点头:“好的,于总。”
他不再逗留,回到主驾门前,拉开车门的时候,于朝宇看着他的后脑勺,忽然纳闷地说了一句:“你是不是也长高了?”
小傅忽然转过身来,两臂贴在身侧,冲于朝宇礼貌地微微鞠躬:“是的,没长多少,今年长了两公分,谢谢您的关心。”
“不谢,多吃点,长高点儿好,这个年纪还能长是奇迹。”于朝宇冲他扬了扬下巴,“回去路上小心。”
“好的,晚安。”
周霄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他们。
于朝宇看见了,问:“怎么了?斗鸡眼啊?”
周霄一愣,立刻眯起眼睛,也懒得跟他斗嘴,抓住书包肩带就往屋里走。
于朝宇今天特意出来这一下,就是为了八卦周霄的暗恋对象的,而且他觉得以上位者的姿态教育一下这小子一定会让自己感觉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