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夜不知道,宋碧冼到底是怎么做到坐怀不乱,和这些绝色美人保持距离的。
他也不知道,这些男人到底是怎么能忍住,从来不去宋碧冼跟前表达爱慕,甘心默默在她身边,被她视而不见的。
宋碧冼对他的心,昭昭如白日。
可他……
李景夜低垂眼睫。
她喜欢他有什么好呢?
明明什么也得不到。
不如惜取眼前人……
李景夜抚着自己的胸口,内心酸涨。
他不过是个以色侍人的亡国宠侍,是他,偷走了这些人的心上人。
他应该把宋碧冼,还给那些能回应她的人。
而不是这样装聋作哑,装出一副被迫的样子,承受着她单方面的爱意。
他真的不情不愿吗?
那他为什么会觉得,幸好……自己是被宋碧冼从楚宫里抱出来;幸好……是宋碧冼找到他,将他带到山洞里过夜;幸好……自己是落在了她手心上。
“怜君郎,府上命人新裁的衣裳做好了,已经放到将军房中了。”
李景夜正在出神,下人的传话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收了心,又变回了矜贵自律的模样,道:“知道了,下去吧。”
他回屋,掀开了衣服托盘上的盖布。
是月亮。
宋碧冼特地命人,做了很多套绣着月亮的衣裳,送给他。
*
宋碧冼不在府上的日子,很平静。
将军府日日大门紧闭,只有旁门,每隔五天便会被传信官敲开,递上宋碧冼寄回的信件。
下人们轻车熟路地将传信官引到李景夜跟前,让她将信件亲手递到怜郎君手上,再看她兴高采烈地领赏,接过这位天仙般美人写的回信,喜滋滋地离开。
跟这么好看的人接触,哪怕只是一面,也够她得意几天了。
宋碧冼用的是御用的信使通道,因为要上达天听,传讯十分之快。
写给李景夜的信,也是蹭着要跟卉炽时时回报消息的东风,加急送回来的。
李景夜用启刀拆开信封,头疼地看着宋碧冼满纸的狂草,耐着性子翻完,没看到一句有用的话。
若是传讯的御使,知道自己拼命跑死马送回来的信里,都是“你吃饭睡觉如何?”、“喜欢不喜欢新衣服?”、“有没有想我?”云云,大概会原地气绝。
更烦的是,宋碧冼还逼他,每天都要给她写信,一天一张,五天一送。
一次不写,她就催到卉炽那里,大胆到让凰帝给她当传声筒。
李景夜被她缠的没办法,只好把自己日常做事时写的批注撕下来,再添上几句话,这才敷衍了过去,没让陆厌书第三次过来敲他的门。
他在府里的生活很规律。
早上起来看着习武的霍岚练剑,自己也过去热身,让霍岚指点他两下;上午处理府内事务,查账问话;下午在府内的小马场,学学骑马,练练骑射。
这么重复的日子,实在没有什么好写。
他总不能跟宋碧冼说,他察觉到霍岚不喜欢他,直到最近才对他转变了态度;也不能跟宋碧冼抱怨,她送他的那匹温顺小马,一跑起来就跟她一样得意忘形,差点把他从马背上摔下去。
他更不会告诉她,他很喜欢那批新做的衣服,日日,都穿着它……
李景夜总是很懂事,知道自己什么身份,什么位置;知道在什么时候,要说什么话。
他只把这些藏在心里,写些无关紧要的字句,表示府里一切平安。
*
李景夜帮着隋绿邀管家已有段时日。
虽然没有那个必要,但他很喜欢易容之后从后门溜出去,进出府下打理的铺面突击查访,看看外面的世界。
为了避免再受到袭击,他已经逐渐习惯了小白狼的时刻跟随,甚至为了让小白狼看上去更加无害化,特地给它套了个铃铛。
他是出来逛逛,不是出来找茬。
小白狼体型越长越大,看着实在唬人,他只好费点心思,让它看上去没那么凶恶。
李景夜拿着府上的牌子去商行看了看账本,又去街上查了查物价,看时间尚早,便想去墨庄逛逛,看看有什么新进的墨。
他的父君喜欢写字,他也便喜欢上了买墨,会挑剔地用不同的墨,写不同用途的文书。
那墨庄开的很大,遇到李景夜这样的贵客,自然是要将人请到楼上喝茶,让楼里的伙计把自家的好东西端上去,供他慢慢挑选。
李景夜带着乖顺的小白狼上了楼,只坐了一会儿,便选了几锭心仪的好墨。
伙计连连夸赞他眼光极好,顺着话引下去:“巧了,今日做这墨的师傅也在店里,贵人可要见见,亲自定制几锭?”
李景夜无可无不可,便让伙计将人带来看看,只是他没想到,来的竟是熟人。
“我知道你喜欢这个,便做了这些出来。”
薛常鸢一身简装打扮,气质彬彬地进来,“本只是想碰碰运气,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她认得那匹跟在李景夜左右的小白狼,即使李景夜调整了身形容貌,她也全然不觉得陌生。
伺候的伙计见人都到了,恭敬地关上门,退了出去,留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
李景夜皱眉,立马察觉了其中的关窍。
“你投奔了李景仪。”
若说谁既如此了解他,还有能力,在这上京城里将薛常鸢引到他跟前的,只有李景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