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忽然下起了大雨,冷风连连,似乎要冷到人骨子里去。要说习武之人自有功力护身,按理来说,这点风雨是难以侵袭习武之人的,偏偏度修仪打了个寒颤。
他仰头望天,豆大的雨珠滴落,纷纷扬扬地砸在脸上,旋即只觉一片冰凉。他恍然想到,若是此番霈云霓一同前往,怕是这小姑娘早就唠叨起来了。
或许病患对大夫总是有点惧意,他还是撑起了伞——是他和霈云霓新制的伞,月白色的伞面上,一支翠竹向心而发,旁边零星分布着几朵花,倒也不是画上去的,而是霈云霓寻了真物一点一点贴上去的。
大概,这便是小姑娘们惯有的灵巧心思,度修仪也从不拒绝,乐得惯着小姑娘。
想到霈云霓,度修仪便长叹一口气,此次出门并未带上小姑娘,出门前还在和他生气,回去又不知是个怎样的情景,实在令人头疼。
既然如此,他也只能早点解决完这里的事情,早点回去了。
抬眼望去,眼前木屋房门紧闭,四周竹色朦胧,风铃难捱风雨,叮当作响。隔着雨幕,“千竹坞”三字似乎也变得难以辨识。
“贵客来访,何以驻足?”屋内忽传一声,随之同来的则是婉转琴声,和着雨声,萦绕在天地之中。
度修仪立于风雨之中,雨雾茫茫,衬得这一人一伞,无比单薄,仿佛随时能被风雨带走,而他一开口,声音好似也融化在了漫漫雨幕之中:“既知贵客来访,阁下何不扫榻相待?”
“看来贵客果真金贵,如今是责怪吾招待不周了。”话虽平淡,语气似乎也毫无变化,但给人的威胁丝毫不曾削减。
“吾既前来求医,自当听从大夫所言,又岂会有招待不周之理?”度修仪含笑应道。
“只是,既为大夫,那这针线……还是用以救人为好。”
雨中隐隐亮着厉光,原本悄然蔓延的丝线似受牵引,在牵引之下,猛的向度修仪袭来。度修仪伞柄微转,纸伞在主人的操控下蓦然转向,丝线瞬间刺破伞面,穿伞而过。
毫无疑问,这丝线早已埋伏在四周,只待客人前行,便能趁其不备,悄无声息地夺了人的性命。
“吾观公子神色,不像重疾缠身之人,何来‘求医’一说?”被人看破了路数,屋内人犹在抚琴,甚至琴声从未间断过。
度修仪闻言轻叹:“看来传信之人总是有些不靠谱。”
屋内人一声轻笑,权作应和。随即屋门大开:“屋外风雨连绵,还请公子入内。”
度修仪小心翼翼地收了伞,这才踏足屋内。屋内摆设简单,唯有人堪称惊艳。红衣墨发,朱唇一点,烛光之下,美人悠然抚琴,却是将这颇有些简陋的屋子也衬得华光溢彩了。不过,度修仪也只是看了一眼,便悄然移开视线。
即使欣赏美人,也不能一直盯着人看。
一曲终了,抚琴之手渐渐停下,美人缓缓抬头,虽然脸色颇为苍白,却难以掩饰容颜的艳丽。
“传信之人言,公子重症难医,恕吾眼拙,竟看不出公子症结所在。”天不孤淡道。
度修仪远比他更淡定,世上没有比他自己更清楚自己情况的人了,天不孤看不出才是正常,因为……
“本非体肤之症,大夫看不出方为理所当然。”
“既是如此,又何以求医?”
“想来是传信之人以为,唯有大夫可医。”
美人闻此,清浅一笑,艳丽的容颜多了一丝勾魂摄魄的味道:“看来吾与公子之间的传信人确实不靠谱。医不对症,只怕容易……没命。”
最后两个字咬的极轻,似要随风而散。可惜,度修仪还是听到了。但他倒是十分冷静,他早知道结果,医或不医,最后总是一个结果,逃不过一个“死”字。
昔日因,今日果,度修仪因一己私欲葬送上万人性命,去挑战神明之威,将诛神利刃送入神明心脏。早在做这些之前,他便已做好身死魂消的准备。
只可惜,世事难料,他又活了,背着自己的业障,活在了异世。业障缠身,死不过是早晚。但他总想将这个时间再往后推些,毕竟能活,谁又想死呢?
死过一次的人,总会无比珍惜活着的机会。
“或许传信之人要吾来此,也从未想过要大夫医治吾身上病症。”毕竟,要论医术,度修仪自己身边就有个不凡医者,甚至比天不孤更了解度修仪的症状。此番因为度修仪执意前来,霈云霓已是闹了好大的脾气,回去说不得也多哄哄。
说到这里,一切都没有伪装的必要了。天不孤自然如了度修仪的意,将话挑明:“传信之人要吾将公子留在这里。”随即红唇微挑,更是流露出一股邪气,“不拘一切手段。”
“有劳他为吾费心了。”度修仪听到了天不孤刻意强调的重点,一时有些尴尬,误交损友啊!
按照正常的发展流程,试探之后,接下来应该是坦白局。两个人宛如走流程一样,试探完毕,天不孤才轻巧地带过了自己的身份:“医邪,天不孤。”
度修仪则是垂头,报出了一个陌生的名字:“归柳公子。”
“归柳归柳,究竟是归,还是留呢?”天不孤意味深长地问道。
度修仪,或许现在该称归柳公子,他看了一眼天不孤,旋即笑道:“或许这句话,该问那个传信之人。”
天不孤没想到自己得到了这样的回答,倒是同样想起了那个传信之人,他们共同的朋友,也是此次碰面的促成者——枫岫主人。医邪思及好友,看上去确实像是有些过往的人。
“看起来,吾是有机会得知往事了。”
“最起码,在吾与好友相处的时候,不会无聊了。”
这些心智近妖的人总是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极擅顺着杆子往上爬。不过天不孤倒也不介意,信手一挥,几样酒器出现在两人之间:“上好的雪香舌,请好友共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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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之中,既有如素还真等人一般为江湖四处奔走之人,这些人为了自己的理想,往往牺牲了许多许多,不顾一切也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哪怕最后赴死;也有人隐于山林,不涉纷争,这些人中,运气好的能一直宅在家里窝下去,运气不好的往往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被透露了消息,然后在一声又一声“前辈”中毅然下山,最后大多折在了这江湖之中。
而在两种人之外,还有一种人,自诩身负天命,捱过了苦境无数灾难,最后应命而出。有时候,理由就是很简单,只是为了所谓天命。为了天命,赴死也甘愿。
“公子要吾问你一句,伏龙先生又是何种人呢?”霈云霓手上拨着算盘,从前不染俗世尘物的医使跟随度修仪来到苦境后,便折服在了自家老祖宗糟糕的消费观之下。
——毕竟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干出买个绿豆糕都能给人扔个稀世珍宝的事的。
说白了,都是富养出来的毛病。由此可观,虽然离开了家族,老祖宗照样过得如鱼得水,倒是衬得曾经为此莫名感伤的霈云霓宛如一腔真心喂了狗,只有一句不值当。
于是,曾经向来视财物如粪土的医使提前过上了养老生活——赡养老祖宗。虽然修炼之人多数不重口腹之欲,不重环境苦难,但谁让老祖宗一辈子加起来都没受过几年苦,这辈子更是爱极了糕点呢?虽然老祖宗手里宝物不少,但是太过珍重,也不能轻易就拿出来。
医使大人本来想开医馆的,奈何老祖宗叛逆,嫌弃药味儿,最后,兜兜转转,开了家书肆。随着书肆开张,老祖宗也改了个名字,名作归柳公子,成了书肆老板。
而霈云霓,堂堂度氏子孙,堂堂医使,最后沦落成为柜台前拨算盘的。说出去,谁不说一句可怜?
她一边拨着算盘算着进项,一边悄悄去打量伏龙先生的脸色。虽然老祖宗丢下她这位医使,跑出去求医这件事让医使的面子很是挂不住,但霈云霓也明白,就老祖宗宅男属性,如果不是必要,肯定不会外跑的。
再结合老祖宗让自己给伏龙先生带的话,答案呼之欲出了——自家老祖宗避的就是眼前人。
要说伏龙先生风姿翩翩,谈吐文雅,举止潇洒,和这样的人交往是最舒服不过的。只是可惜,这样的人,也最容易早亡。
她能猜到老祖宗为什么要躲出去。
不是每个人都能有勇气就这样送好友赴死的。归柳公子,最没有这样的勇气。
在知道伏龙先生决意赴死后,霈云霓起先是有些许憎恨伏龙先生的。既然你决意求死,当初又何必招惹公子?非要让这个人一次又一次地看着朋友赴死吗?
可是,归柳公子看出了霈云霓的心思变化。
彼时,归柳公子躺在躺椅上,没有人能拒绝躺椅摇晃起来的舒适,在日光的照耀下,他轻眯了双眼:“云霓啊,你以为,他是为何决意求死的?”
“这些苦境之人,左不过就是一句天命罢了。”霈云霓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