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梧在陈聿笙回家换鞋的时候看到他鞋上明显的鞋印,想蹲下帮他擦干净,被陈聿笙一把拉住。
“在学校不小心弄的,我来擦吧。”陈聿笙说着,已经从付梧手里接过湿巾纸,蹲下擦干净鞋面。
付梧看着他毛绒绒的头发,一直看到他站起来。
“晚上还上班吗?”陈聿笙接过他脱下的外套,自然而然的挂在衣架上,转身进厨房开始做饭。
付梧接了杯水,边喝边进厨房帮忙:“不去了,老板给我放假了。”
案板上切好的上海青整整齐齐地摆着,付梧把菜丢进锅里,陈聿笙喝光了付梧剩下的半杯水。头顶暖黄色的灯照在付梧侧脸上,天花板有些发霉,灯泡也早已老旧,却打出柔和温馨的光影,陈聿笙在养父母家煎熬的活了十五年,这是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叫家的房子里能有让人如此安心的灯光,只是照在身上,就觉得被一种叫美好的感觉拥抱在怀。
陈聿笙原先吃东西很快,因为在他的养父母家,如果食物没有在看到第一眼的时候被送进嘴里,那么很可能就再也吃不上了。
“多吃点,这个番茄牛肉好吃。”付梧往他碗里夹菜,自己慢条斯理地吃着,陈聿笙学着他的样子,细嚼慢咽地把饭吃掉。
“哥,你上班累不累......”陈聿笙一边咽下嘴里的菜一边明知故问。
“有点,最近店里客人多,怎么了?”
“要不我去上班吧。”陈聿笙用筷子戳烂碗里的小白菜,语气有些忐忑。
付梧不动声色:“行啊,你去上班,那我就回去上学了。”
“好啊好啊。”陈聿笙眼里迸发出欣喜的光芒,忙不迭地点头。
付梧几乎要气笑了,他算是明白了,这孩子是一点言外之意都听不出来,他沉下脸,努力做出一副严肃兄长的样子:“别想了,老老实实上你的学,要是让我发现你干什么不该干的事……别怪我棍棒底下出孝子。”
看着陈聿笙像个小动物一样缩头,做出一副畏惧的样子,付梧得意地觉得,自己现在还真有几分长兄如父的样子。
然而陈聿笙并不是那么容易死心的人,这天夜里趁付梧睡了,他只身一人去了市区人民医院住院部,轻车熟路地找到某间独立病房进去,这显然不是他第一次来,值班护士正在给病床上的人换药,看见陈聿笙进来还冲他点点头。
“来了?”病床上的人嗓音沙哑,正靠在床头闭目养神,看也没看陈聿笙。
“怎么还没睡?”陈聿笙自顾自地坐到床边的旧沙发上,沙发垫被他一屁股坐起不少飞尘。
病床上的丘栋终于睁开眼睛,他四十出头,鬓角染上几分花色,眼神严肃:“你养父母的事情处理好了?”
陈聿笙耸耸肩,顺手拿过桌子上原本是给病人吃的苹果,用袖子擦了擦咬了一口,含糊道:“没有,我跑了。”
丘栋看了他一眼:“警察找过你吗?”
“警察就算找,我也不怕啊,”陈聿笙把苹果三两下啃完投进床边的垃圾桶:“他们打我,我还不能跑了?”
“是,他们是打你了,”丘栋斜睨他:“所以你拿了两个酒瓶子给他们一人脑袋上开了一瓢,两个人被打的半死不活的你跑了,你这叫畏罪潜逃。”
“畏罪潜逃?”陈聿笙脸一黑,冷笑出声:“这世道要真有法第一个就该抓他俩。”他一把撩起自己的衬衣露出腹部狰狞的伤疤,像一团盘在一起的蜈蚣一样,狰狞可怖且密密麻麻,最深的一道有碗口般粗,那显然是一道贯穿伤,从左腹到后腰,在这年轻的身体上留下永不可磨灭印记。
陈聿笙感觉自己额角青筋都在跳,他的话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江城最偏的华绽区,说白了就是贫民窟,那地方我住了十几年,从来不知道‘法’字怎么写,要说后悔,我只后悔没直接捅死他俩。”
丘栋依然面色无波地看着他:“你来找我不止是说这些屁话的吧。”
陈聿笙看着他,面色稍缓。丘栋是他几个月前在路上搭救的,当时凌晨四点半,陈聿笙被他养父母打出家门,正准备等天亮找个地方打零工,看见有个人躺在公路中间一动不动,一开始陈聿笙还以为那人和华绽区其他贫民一样,是活不下去躺路中间等着被车压死,结果丘栋突然挣扎着想爬起来,他一条腿完全往反方向扭曲着,脚尖朝小腿肚方向别着,显然是已经被车碾过。
丘栋也是个狠人,趴在原地深吸几口气,咬着牙拖着断腿拼命往公路外爬,膝盖几乎和小腿分离,陈聿笙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从血泊里爬出去了,身子摩擦过的地面每一寸都渗入鲜血,身后留下一道蜿蜒的血痕。
像被车撞过的死狗,湿漉漉的,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陈聿笙想。他站在远处眉头紧皱,身体却并没有急着动弹。
丘栋在地上爬了很久,直到停在路边,挣扎了一会儿彻底不动了,陈聿笙站在远处冷漠的看着,这地方荒郊野岭的,没有第三个人,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管他什么事,他不是好人,也没空管闲事。可陈聿笙最终也没能迈开脚步离开,他看着丘栋一动不动地躺在路边,身下的血越流越多。
再这么流下去都流干了。陈聿笙的指甲缓缓收紧,扎进手心里。他咬咬牙,低骂一声,抬腿走了过去。
丘栋再醒的时候是在医院,睁眼就是白茫茫的天花板,护士正在给他接好的断腿上药。丘栋看见一个黑发少年站在远处,瘦骨嶙峋的,身上的黑背心烂了两个大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