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下班后,沈繁芯在科室的走廊里碰到许时鸣,她笑着和他打了一声招呼准备离开。
许时鸣昨天一整晚没睡,他不知道他喜欢的女孩是否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了。
他掀起唇角,想了又想才开口问她:“你是不是和林主任在一起了?”
沈繁芯愣了一秒,抬眸看向他,点点头大方地承认了。
其实她并不打算告诉同事她和林谦寻在一起的事情,毕竟他们在同一个科室,又住在同一个小区。
但许时鸣是她的好朋友,虽然拽哥上次说他很有可能喜欢她,可是许时鸣并没有向她告白,她也就没放在心上了。
许时鸣听到她的回答,露出一抹苦涩的笑意,最终没能说出祝福的话,随便找了一个借口便转身走了。
沈繁芯向他招手告别。
女孩眼尾轻垂,待他走远了,忍不住弯起唇角。
她好不容易才和拽哥在一起,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开心了,让她幸福得想原地转三圈!
许时鸣并没有马上离开医院,而是回到洗手间用清水洗了一把脸。
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落差感,直到连眼眶都红了才明白,他真的对所谓的好朋友动了心。
他之前也认为和沈繁芯是好朋友的关系,可是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伤心和难过,他连和沈繁芯对视的勇气都没有了。
窗外下起阴沉小雨,檐下雨滴点点垂落。
高大英俊的小伙子穿着一身白衬衫和休闲裤,他的脸型瘦削了不少,一宿没合眼,单薄的下颌线上长出一些黑森的胡茬。
原本阳光灿烂的他眉眼微转,剑一般的眉毛斜入鬓角。
许时鸣敛去所有的情绪,站在门口点了一支烟。
他平时很少抽烟,但现在却很想吸一根烟来缓解压抑的心情。
这段单恋还没开始告白就结束了,真的很可惜。
如果他能够赶在林谦寻的前面向她表白的话,或许她就不会知道林谦寻喜欢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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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九号是休息日,沈繁芯昨晚和林谦寻已经各自回到家。
今天是周一,她等父母早上出门去上班后,拿出手机准备给拽哥发消息。
林谦寻刚刚买了早餐回小区,他搭乘电梯到二十四楼,按响了女朋友家的门铃。
沈繁芯低着头正在编辑消息,她以为是老妈忘了拿东西又折返回来,一开门,99朵娇艳的红玫瑰瞬时出现在她面前。
“林谦寻?是你?”
“啊!你怎么敢……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男人黑瞳澄亮,掀起细密而分明的羽睫:“我好想你。”
“我买完早餐顺手买了一束花,你是让我进来,还是和我一起去车上?”
沈繁芯一晚上都没有看到他,现在见到他了,也不想和他分开。
女孩似琉璃般的清瞳漾起春澜,拉着他的手晃了晃。
“我们去车上约会吧,如果在家被我爸看到了,你在他心目中的好印象会毁于一旦的。”
林谦寻垂眸打量着她,忽然感觉挡在他们之间的这一束花很碍事。
他一手牵着她,一手抱着花。
“我先把花放在车里,待会儿去一趟公寓,也不能把玫瑰花放在你家里。”
沈繁芯将他手中的花抱过来,伸出指尖轻点了一下诱人的喉结。
“没事的,我就说夏夏家里的玫瑰花已经多到放不下,所以才寄到我这儿来了。”
“我爸一般不会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至于我老妈,她一直都和我站在同一战线上,我回头偷偷地告诉她也没问题。”
男人压下乌黑的长睫,像哄宝宝一样对她溺爱极了:“去换衣服吧,我在车上等你,等你一起下来吃早餐。”
“好,等我十分钟,你不能偷吃我的糖火烧哦,我先去把花插在花瓶里,回见!”
说完,沈繁芯关上门,抱着玫瑰花去房间里整理花束。
女孩手臂微拢,迅速地脱掉睡裙,换上一件初恋感的小白裙和一双浅金色的水晶高跟鞋。
因为化妆耽误了一会儿,她在二十分钟后坐到了炫黑宾利的后车座上。
林谦寻上周去救人的时候,把Panamera停在路边即刻下了车,车头和车尾被连环撞坏了不少零件,已经送去直营店维修了。
这辆宾利是母亲之前庆祝他获得了青年医学奖送的礼物,他一直都把车放在别墅的车库里睡觉。
今天要和女朋友出去约会,所以他昨晚回家后,开着母亲的暗蓝色宾利去东四环把添越开回来了。
车窗外薄雾弥漫,一缕晨曦透过银杏叶温柔地洒落在地上。
树叶随着清风的吹拂轻轻飘落,让人感到无比舒适和宁静。
女孩的发丝垂落在纤柔的肩线上,眼尾俏丽,双颊似桃花般明亮迷人,乌黑的长发盈动,身姿饱满窈窕。
男人摸了摸柔软光滑的发丝,双手搂着纤细的腰肢。
她身上好香,眼睛好漂亮,眉毛也很美。
还有长长的睫毛也是,扑闪扑闪的,像一汪清澈的泉水。
沈繁芯察觉到拽哥不同于往常的灼热气息,似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侵袭感骤然而至。
她双颊绯红,伸手把宛如雕琢般的俊美脸庞推到一旁。
“喂,天还没黑呢。以前也没见你这么如饥似渴啊。”
林谦寻顿了一秒,再次凑到璀璨闪亮的星眸旁,像狗狗一样轻嗅香甜的雪颈。
“小芯,你除了晨练以外还有什么兴趣爱好?我们吃完早餐后去做什么?”
说完,他的指骨勾弄着如瀑秀发,呼吸间的热气扑洒到奶杏色的红唇上。
“你今天也涂了上次去相亲时抹的口红吗?但颜色不一样,这一款看起来甜甜的……”
女孩的粉颊酡红,笑意埋于眼底,嗓音变得软软的。
“我的兴趣爱好广泛——”
“只要是和你在一起,做什么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