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实在太困乏,修一觉睡过了整个白天,到夜幕降临才醒。他翻身寻找34,发现对方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他顿时有些不满:“不是说不能拿走我的枕头?”
34淡定地翻着报纸:“你的枕头就在床上。”
他无法反驳,毕竟睡着之前没有明确自己要把对方的手当枕头。
34等了半天不见他争辩,终于把目光从报纸上移开:“你要是没睡醒可以继续睡。”
“不用。”他确认完时间舒展一下手臂,“还得出门。”
“不是说没有收获吗?还要继续跟踪?”
“今天不是去跟诺桑德。我打算去外公家看看,再有两天是他的生日,家庭成员都会到场,也是个谈论遗产的好机会。”
他说完去浴室冲了个澡,出来时34也放下报纸做好准备。两人默契地找到合适的位置,只花了十几分钟就将面容伪装好。
“你的速度越来越快了。”最后带好瞳片,他又变成了戈尔人。
“毕竟弄了这么多次,也没什么难度。”
说到难度他有些好奇:“什么样算有难度,浓妆的女性吗?”
“算是,不过浓妆的难度不在技术,而是在色差。一些色彩在不同光线下的视觉效果差别很大。”34对这些专业内容倒是从不吝啬分享,“经常换个光源就像是换了个妆。”
他很少有机会和浓妆的女性长时间相处,不太能理解光线对妆容的影响:“真正有技术难度的是哪种脸?”
“有疤又年迈的脸,疤痕的质感和皮肤不同,再加上皱褶的堆叠和推挤,做出来的纹理想达到和本人完全一致几乎不可能。”
“所以反而是漂亮的脸比较容易做?”
“要看客户对漂亮的定义,都市什么奇怪品味的人都有,对漂亮的标准也千奇百怪。”
这点他深有体会,比起对美的追求,都市对猎奇更加追捧。他有自觉自己的审美在同龄人中偏保守,但为了社交他不得不熟悉各种潮流。
这就是为什么他混迹各种俱乐部却从来没有真情实感地对里面的玩物投射感情,本质上还是不感兴趣。
不过混迹其中只是一种状态,能够不被气氛和周围人裹挟才是关键。秘诀就在于不能让别人分清自己到底是感兴趣还是不感兴趣,而对这种微妙尺度精准拿捏的本领,也是得意与莉雪儿的言传身教。
34收拾好用具等他打理发型的时候又想起早上的情形:“没想到你还挺擅长撒娇的。”
“有吗?”他装傻反问。
“明明累得不行,却就是不肯闭嘴睡觉,你小时候应该没少让父母操心。”
“还好我父母在这方面还算有耐心,不过我睡前都说了什么?那时候不太清醒,很多都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