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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空亡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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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景熙道:“看来是真有?”

郡守道:“这...是真有,但那是在已经认罪画押之后,林树他才说什么不是他干的,是他纵容旁人干的,总之就是大人您口中所说的河边之人。但这也太扯淡了!既然都已经认了罪,又突然说不是自己干的,还说另有真凶,一定是因为知道自己被判了斩,不想死,才那么说啊!两位大人想想,旁人就算和林家人有仇,会憎恨林家人到要灭门的地步吗?还......还把他们几个的头割下来,放、放在他母亲坟前,除了他,还能是谁干的啊!要是真的是那河边之人想替林树报仇,那为何杀了人却让林树来顶罪替死,这根本说不通啊大人!”

宋景熙睁大眼睛:“割了头放在他母亲坟前?似乎,还没有人和我们说过此事。”

韩时元点点头:“没有。”

郡守讪讪道:“是将林吏房本人、长子及其夫人的头都送到他母亲那里去了,我们一来发现得晚,是林树逃走之后才发现的......二来想着保全林家的死后尊严,也就只是将头都拿回来,没有公布此事。但案发当晚我们确实是在林家家中发现他的,他应该是将头送到他母亲那去后又回来了。后来林树他改口说人不是他杀的的时候,这时的他已经话语十分混乱,十分矛盾了,倘若用刑审,或者问得多了,他就只会捂着头喊痛,连话都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我们寻思案子都已经判了,林树的话又不可信,便还是按判决做了,谁知道判决刚下的当晚,他竟然逃了啊!我还损失了两名狱吏......”

宋景熙道:“原来如此,郡守大人也是辛苦了。不过,河边之人这件事,捕盗厅知道吗?”

凡是京外各地出现大案,年年都要送往汉阳让刑曹复核,避免出现冤案。像这一起灭门案,刑曹绝对不可能不复核,既然要被复核,那么对于衙门来说,案情记录便没有必要不必要一说,因为什么都必须记载清楚,可以多记,但不能少记。出了问题,不仅南邑衙门会被问责,捕盗厅也要负责。

所以,捕盗厅要么也默许了不记载,要么就是不知情。如果是后者的话,那很不幸,郡守的晋升功绩得被扣除了。

郡守弱弱地道:“这个...应该是不知道的。”

宋景熙叹了口气,果然这样,但他也不是监察使,没有权利纠察。他的确是可以去向检举,但何必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补上就好了。便道:“无论如何,也不应该贪方便而不尽职记载,不要紧,千万记得补上。”

郡守心下道:不是说不是监察使吗,怎么开始指点衙门事宜了?王亲贵族了不起啊,汉阳来的就是难伺候。

他真是心里有苦说不出,辖地出了那么恐怖的命案不说,上头还不止一次派官员来查案,上次是捕盗厅,这次居然是几个家大势大的高官!但凡有一点招待不到位的,他这个辛苦了大半辈子才捞到的郡守位子也不用坐了。譬如昨晚大半夜闯到官署的那位姓韩的大人,也是从汉阳来的,一身污垢,好像是骑马摔了好几次摔出来的?!一来就大骂南邑这个穷乡僻壤的破地方怎么这么难找,看什么都不顺眼,差点给衙门掀了,特别难伺候!

郡守心里不停腹诽,面上却表现得相当惭愧:“是是,一定补上。”

宋景熙听不到郡守的心里话,只一心一意地看着这几页林家家仆的证言,一共三位家仆,这些家仆只是林家人的杂役,并不在林家居住,所以有幸活了下来。家仆证言中,几乎都在极尽全力地讲述林树在林家的悲惨遭遇,详尽之至,让人看了心情沉重。

但显然,这么极尽公允地记下林树的遭遇,不是为了引起阅读之人的同情,而是为了证明林树的确是因恨杀人。

宋景熙看得头痛,按了按额头,迅速掠过,翻到第三名证人的记录。见他看到这里,韩时元便道:“这里也不对劲。”

第三名证人的证言记录上只有一句话,是一名妇人的证言。旁人的证言多半是朝着“林树常年受折磨而心生怨恨愤而杀人”而去描述,而这位妇人却偏偏不同,她说:林树就是个白眼狼,林家对他那么好,他却杀了亲人,简直是畜生,愧对林家的良苦用心。

郡守突然大声道:“啊!宋大人是不是看累了?找来的证人应该差不多来了,二位要是想了解案情,那笔录总是不太详尽的,要不听证人亲口说说?”又朝外边守着的衙吏道:“人带来了没有!”

衙吏道:“回大人,人已经外面在候着了。”

郡守道:“快带进来!”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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