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时,商烨看出于涣心里有事,当下不提,等用完饭两人在树下坐着时才问:“象观可是遇到了什么事?”
于涣说:“有一事行之颇难。”
商烨问:“你觉得该做吗?”
于涣说:“义所当为。”
“那你放手去做吧。” 商烨道。
此事难就难在沈万钱是私下勒索沈贵,缺乏证据;且沈贵是逃军,还是卑幼,理便亏了一截。卑幼告尊长,按大明律“干名犯义”一条,沈贵要受杖七十,若想出钱赎罪需四贯二百文铜钱;如他这样的二次出逃的守御官军,杖一百,充本卫军。还有一点,于涣要替他写诉状,可能会被指控为“教唆词讼”。
毕竟,大明朝是不鼓励百姓争讼的。
于涣思量再三,先提笔写了一纸诉状。这张诉状里是沈贵自首为逃军,这样可以减刑为杖八十;并且,在里面指控沈万钱恐吓取财未遂,欲强占良家妻女。但量刑会较轻,因为沈万钱毕竟暂时还没有在沈贵这里得手。
如果沈贵所言皆属实的话,于涣还有一个办法。
——“我选第二个方法。”
三日后,沈贵来学堂找到了于涣。当于涣给出两个选择说,他毫不犹豫地选了另一个,虽然于涣还没说是什么。
于涣手握书卷背在身后,不紧不慢地说:“你先听我说完。这第二个方法,就十分考验你了。”
沈贵急道:“请先生快说吧!我是断断不可能再回军里去给他们为奴、任他们压迫凌辱的。这样不只我活不下去,我全家也都要完了!”
于涣口气温和下来,说:“先父在时,每与我论及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军中蠹虫。我知道你们不容易,这也是我为什么要帮你。”
沈贵点点头。
“你说,沈万钱想要强占你的妻子。有这一次,他以前这种欺男霸女、强占田地的事没少做吧?”
“村里不少人都受过他的罪。他仗着自己是族长,还能肆意立规矩,强娶这家媳妇为妾,收了那家田地,那些被欺负的人都不敢跟他作对。”
于涣微微颔首,说:“接下来的话你听好。只有沈万钱一个人威胁你,而其他人默许你安安稳稳待了一年,那么他们也可以按窝藏罪论处,与你同杖一百。你去跟他们说,沈万钱想要把你们一起送官,若想保住命和家产,便先下手为强,把沈万钱告了!到时候,你把他们带来,我来写诉状。但是你不能跟他们一起告。”
沈贵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这是为了保护他不被以逃军之身送官。他当即跪下,砰砰砰磕了三个头。
“快起来吧,事情还没成呢。”
沈贵跪在地上说:“我知道于先生要帮我是冒着险了!怪我自个一拍脑袋找到您这里来,害您担着风险来帮我。”他已经打听清楚,当地官员对于涣是敬,而远之。没人难为他,但也没人敢跟他交往过密。因为大家都知道,今上活着时是不可能承认自己冤杀于谦的。
于涣长身玉立,慨然道:“这本就是我应该做的,我岂能退缩不前呢?沈贵,你去吧。第一步能不能成,就看你这张嘴能不能说动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