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水母,实现了自己的第76534次分化再生。
也就是在这一刻,他想象中的面孔映入眼帘。
那上面堆满了邪恶、愤怒,和不可思议。塔齐欧讨厌别人剽窃莫里斯的脸,尤其是用它来伤害自己——这对他来说已经算伤害了。
想到这里,他的胳膊已然被白色小球所占领。
数万条毒丝如同利箭,生生穿透眼前人的身体并将之钉在墙面。随即——莫里斯,变回了阿普萨拉。
“阿普萨拉可算明白为什么当年弗朗茨公爵没能得手了。”她低声笑道,“但是重返十八岁——亲爱的塔齐欧,你最大的本事也不过如此。阿普萨拉没办法起死回生,是因为她根本就不需要。”
塔齐欧面无表情:“莫里斯在哪儿?”
阿普萨拉睁着两只空洞洞的眼睛。
“莫里斯……”她喃喃道,“他从来就不在阿普萨拉这里。多年来,他一直奔波在外。他很聪明,不会自顾自地跑这儿来送死。见丹麦失势,他转身助攻瑞典同华伦斯坦抗衡。不难看出,他想扳倒德意志,扳倒整个神圣罗马帝国。他成功了,有他和黎塞留在身边,路易十三已经准备向西班牙宣战了。法兰西啊法兰西,当初怎么就忘了你呢……”
像受到了什么刺激,阿普萨拉突然扯开嗓子大笑,笑声中充满悔恨与解脱。
“阿普萨拉累了……”她深深地叹了口气,“你的刺细胞和刺丝杀不掉我,亲爱的。那儿有把镰刀,把我的皮割掉,我就能死了。”
“刺细胞,刺丝……?”
塔齐欧有些不解。
这是——对白色小球和毒丝的叫法吗?
“阿普萨拉没有天敌,”她骄傲地点着头说,“但阿普萨拉有破绽。破绽无需多强,致命即可。除博比特虫外,阿普萨拉还有一个破绽——人类。”
塔齐欧瞪大眼睛:“人类?”
“没错,”回答是一句清晰的肯定。她的声音很平和,既没有快乐也没有悲伤,只有一种旁观者的冷漠。“阿普萨拉有不少同类被渔人捕捉上岸,他们知道那些小家伙的外皮有毒,就使用各种手段对它们剥皮剔骨。阿普萨拉曾以为自己强大到没有任何天敌——人类之手,是阿普萨拉唯一的天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