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飞车抢劫一天之内会穿梭于不同的街区做好几单,为了保持身体的轻便,在得到赃物后,他们会立刻寻找一个隐秘角落进行卸货,把无关紧要的东西都丢掉。”
杰罗姆慢悠悠地解释着他刚才带景末找东西时的心路历程。
此刻两人坐在他暂住的一栋老式居民楼的天台顶,就离刚刚那条暗巷不远。
虽说是天台,可这整层楼统共也仅有六层。它周围的房子也都差不多,老旧、阴沉、墙皮都褪了大半,一眼望去光秃秃的,仔细闻闻还能嗅到只属于老房子的腐朽潮湿的味道。
是有点类似于哥谭的气味,也是令他沉迷其中的气味。
在整个繁华似锦的纽约城里,想要找到这样一片类似于哥谭的街区,也只能来犯罪率数一数二的布朗克斯。
今日天气不佳,厚重的密云裹着灰蒙蒙的天空,显得本就破败不堪的楼顶更加丑陋。不知从哪来的蜿蜒水渍蔓延到他们脚边,身旁的晾衣架上夹了无数白床单,此刻正随着凉风上下飞舞。
虽然环境简陋,但他身边的女孩听得倒是很投入,在他说话的时候她竟然还不住地点头。
“你说得很有道理,是我的生活经验太浅薄了。”景末很认真地说。
“难道你之前从未遭遇过抢劫吗?”杰罗姆有点不可思议地问。
“在我原本的国家,没有。而在我来到这里之后,有过一两次吧……”景末仰起脸,慢慢回忆,“抢了一点现金、还有手表什么的,不过那时候我年纪也比较小,身上确实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这点微不足道的历史如果放在哥谭都已经能称上奇迹了,他想,每个哥谭人出门前都会准备一个专门防抢劫的钱包。
“卷饼妹,你以后还是别来布朗克斯了,这儿对你来说……不安全。”隔了很久,杰罗姆才终于说。
“为什么?可你不是还住在这儿吗?”景末明亮的瞳仁望着他,几乎是一秒之内作出反驳。
“因为我和你不一样。”
“你和我有什么不一样?”
杰罗姆盯着她,绿眼睛眯起来,不知是觉得好笑还是疑惑;但很快,他又把目光移开,低下头从口袋的烟盒里摸出一支烟来,又很自然地递了一根给她。
“谢谢,我不抽烟。”
“是不喜欢还是不会?”他叼着烟,抿了一口气,打火机一明一灭。
“……不会。”
“那我教你。”杰罗姆将那支烟夹在她食指于中指的关节上,然后低下头抬起她的手,“你只需要……”
“不用了,我也……我也不喜欢。”她只觉得舌头忽然有点打结,又把烟塞给他。
然后景末就听见杰罗姆那阵熟悉的、低沉又连续的笑声,他用意味不明的眼神盯着她的脸,盯得她浑身不自在,只得偏过头去。
他没说话,而是重新用嘴唇叼起烟,慢慢呼出一个烟圈,空气里都弥漫起淡淡的尼古丁味。
不知为何,他忽然想起来哈利。他记得他抽烟还挺凶的,那她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不烦吗?
“你看啊,我们的差异还是挺明显的,不是吗?”
杰罗姆把目光转向天台之外,此刻快要下午四点了,目光所及之处,残破的街道上行人匆匆忙忙,好几处烟囱都向外冒着黑烟,有小孩的哭闹声、有大人的谈笑声、有争吵声、有车鸣声、酒瓶摔碎声、交谈声、断断续续钢琴声……这才是一座城市的本来面目,而像曼哈顿那种钢筋水泥筑起的森林,再怎么美轮美奂也都像假象。
“你这么了解布朗克斯,是因为你一直住在这里吗?”很久很久后,身边沉默的女孩才终于问。
“不是,我今年才来的纽约。”
“那你之前都在哪?”
“哥谭。”
杰罗姆刚说完这句话,就听见身旁的卷饼妹又不出声了。他掐灭快要被吸完的烟,皱着眉看她脸上的怜悯表情:“喂,你怎么回事,赶紧把你那丑得要命的表情收收!”
“不不不,我没有别的意思。”景末连忙摆手,辩解道,“只是能从哥谭出来的人一般都挺不容易的,我是在替你高兴。”
她说这句话绝对不是想搞地域歧视,只是,在米国,人人都知道那是一块腐朽的烂土地。根据每年的数据统计,国内90%以上的枪击案都发生在哥谭,她之前在网上看到一篇帖子,是来自一个哥谭人的自述,也是从那时候她才了解到,那座城市里的每个人都在为自己会不会哪天被一枪爆头而提心吊胆,所以晚上六点之后,还敢步行在街头的不是警察就是坏蛋。
而且更可怕的是,由于政策原因,哥谭人没法随随便便就离开那里再移居去别地。因此,除非你是腰缠万贯的大款或者被国家重点培养人才,否则你只能一辈子待在那里提心吊胆。
可杰罗姆看上去显然不属于以上那两类人中的任何一种,不然他也不会每天乘那么久的公共交通去史塔克企业做保洁。景末以为他是“偷渡”过来的,为了在纽约站稳脚跟,他不辞辛劳、委曲求全、隐姓埋名……短短一分钟内,她的脑内就上演了一场伤心惨目的杰罗姆流浪记。
红发少年眼皮耷拉下来,面无表情地推开她凑过来的脑袋:“小姑娘年纪轻轻怎么就忧国忧民的!哥谭根本没你想象得那么糟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