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白痴,我都暗示他到这份上了,竟然还无动于衷。”杰罗姆小声自言自语道,咬字清晰而低沉,语调古怪极了。
杰罗姆的记忆回到一个半月前——
那时候他还被关在阿卡姆疯人院,每天早餐时间,他都会和其余犯人一起盯着看餐厅墙壁上电视里播放的晨间新闻。
他还记得某天早晨一条趣味性十足的新闻播报:位于纽约的史塔克工业博览会上,一位化名“绿恶魔”的超级反派在现场直播时差点炸毁宴会厅,还打晕了纽约好邻居蜘蛛侠。
此条一经播出,原本沉闷的餐厅里顿时一片鬼叫,叫好声、欢呼声、赞美声、掌声、摔盘子声、跳舞声与歌声不绝于耳。
“好样的!”“我宣布他是我偶像!”“哈哈哈哈干得漂亮!”……
狱警不得不黑着脸用警棍电晕了好几名激动得爬栏杆的囚犯,才终于让他们再次安静。
墙顶老旧的电视机仍在继续播报:当晚,某见义勇为女高中生和钢铁侠一起,与绿恶魔斗智斗勇,甚至险些在绿魔箭头下丧命,幸运的是,千钧一发之际,那锋利的武器由于某种不可抗力忽然碎裂在地……但绿恶魔借机溜走……
“贱人!”“她怎么没被刺穿?”“瞧她那视死如归的表情!”“真恶心。”……
狱警表示心好累。
杰罗姆一刻不停地盯着电视里的女孩,并没有和身边其他病友一样起哄,他只是沉默地坐着,觉得有些疑惑。
就在这时,他左手边的椅子忽然被拉开,紧接着一只不锈钢餐盘放在他旁边的桌面上。杰罗姆扭过头,带着怪异的快乐微笑看清了这位主动坐在他身旁的不速之客:“哇哦,瞧瞧这是谁?大名鼎鼎的爱德华.尼格玛!”
爱德华.尼格玛才刚进阿卡姆不久,却已经被公认为整个疯人院里最聪明的家伙。他犯下的罪行是亲手谋杀自己的前女友,光凭这点杰罗姆就非常欣赏他。但他平时与爱德华接触并不多,因为这家伙似乎对猜谜语情有独钟,而他杰罗姆特别讨厌谜语。
“那些家伙太吵了,你这边比较安静。”爱德华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很礼貌地弯起嘴角,“你不介意我坐在这儿,对吧?”
“请便。”杰罗姆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目光又返回到电视机中女孩的脸上,绿瞳孔因为专注而不由自主地放大。
“她很有趣是不是?”爱德华用优雅的动作喝了口咖啡,也盯着电视看,“可惜没有多少人发现,她是个变种人。”
“你认识她?”这回他终于吸引了杰罗姆的注意力,他终于不再看屏幕,而是挑着姜红色眉毛与爱德华对视。
“不,我只是善于观察。我的朋友,请你仔细看,那支箭头碎掉之后,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除了她。”爱德华用细长的手指向屏幕,“这姑娘本该是最惊魂未定的人,可反常的是,她的表情却很淡然。这就足够说明问题了。”
“有道理。可她是怎么让它一瞬间碎裂在地的呢?她都没伸手,甚至连一个缓冲的过程都没有?”
“好问题。”爱德华托腮笑着,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这说明她所掌握的能力并不是物理系,而是另一种元素。”
“是什么?”
“你一直在努力找回我,每当我迷失,你便挣扎着想要得到我。我是什么?”
“啥?”
“这是个谜语,我想让你猜。”爱德华僵硬地眨眨眼,显然对方对谜语的敏感程度令他不满。
“呃,让我想想……JB?”
爱德华费了好大劲儿才忍住把餐盘往杰罗姆脸上糊的冲动。
为了给这位红发新伙伴留些面子,他只好不露声色地翻了个白眼,再耐心地解释:“不,答案是时间。这姑娘所掌控的是时间,她把时间暂停后弄碎了那支箭头,因此我们都看不到。但她显然低估了其他人的推测能力,比如我。”
在自吹自擂这方面,爱德华.尼格玛先生做得丝毫不比哥谭的任何反派差。
“没错,你确实很聪明。”杰罗姆放下手中的餐叉,喃喃道,“而且这可真是,太有趣了。”
——记忆回来。
杰罗姆靠在机舱的座椅旁,从手推车里挑了瓶孟买蓝宝石金酒,扬起头一口气喝掉半瓶,愉悦地擦擦嘴。
哈利.奥斯本显然还不知道他那位见义勇为的前女友就是他迫切寻找的“猎物”,他想,都怪这贱人伪装得太好了。
如果自己此刻揭发她的身份,哈利那白痴除了不会相信外,更大的可能性是从此离自己远远的。那样他此前做的一切努力都会前功尽弃。
自从杰罗姆第一眼看到哈利,就透过他落魄的外壳、精致的皮囊和深邃的眉眼,瞥进了他灵魂深处。他骨子里的冷血自私、他内心的残破阴暗、他对暴力与黑暗的渴望,都隐藏在那副温热的躯体之下,他已经在觉醒,可他本人还完全不自知。
杰罗姆一眼便看透了他,他们是一类人,他们互相吸引,上帝创造他们或许就是为了让他们找到彼此,毫不夸张地说,他们简直就是契合的灵魂伴侣。他们都该属于哥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