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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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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鸿雪原以为,他不会再想起的。

那些痛到快要遗忘的旧事。

那扇被他封闭在心中最隐秘最阴暗的角落里的门,又一次被打开了。

七年前,凉州城。

那个时候,萧鸿雪还不是什么昭王世子,只是凉州一个寻常洗衣妇的儿子。他没有爹,故而也没有姓氏,单名鸿雪。

那洗衣妇为人古板严苛,在鸿雪的记忆里,她好像不曾笑过。

她一个靠给人浆洗衣裳裤袜为生的独身女人,带着一个和她一点也不相像的孩子,受尽了邻人的流言蜚语。

她并不在乎旁人如何议论她,但当那些人在背后指指点点鸿雪是个不知来历的野种时,她会用最粗俗的言语叉腰大骂,舀整整一木盆的水泼在人家门前,吓得人家门都不敢出。

鸿雪都看在眼里,她不说,他也从来不会问她“我爹是谁?”或“我爹在哪里?”,两人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自鸿雪有记忆以来,常常是听着她在院中捣衣的声音入睡的。

她总是整天整夜地给人家洗衣裳,有时月亮已经上来,她还在哼哧哼哧地洗。驿站酒铺里的伙计们送来的衣裳,臭硬如牛皮,她每次洗完,都被熏得吃不下饭去,所以她极瘦。

鸿雪很想帮她,可是插不上手。他每次一靠近她的洗衣盆,她就沉了脸,重重打开鸿雪的手。

“滚开,读你的书去。”

“你要是真的闲,练剑也好,读书也好,你的手不是拿浣衣槌的手。”

鸿雪揉着被打得发红的手,悄悄回头看她。

“我的儿子,以后是要考功名的……”

她把衣裳推到一边,发了会儿愣,和自己说话。

鸿雪在家读书弄炊,她则日复一日地背着衣裳去河边浣衣,两掌的掌背都洗起了鱼鳞般的斑皮。

她吃穿都节俭,但给鸿雪买书和剑谱时眼都不眨一下。她就是用这样一双粗糙黑紫的手,将鸿雪拉扯到了八岁。

鸿雪八岁那年,她在浣衣时不慎掉进了河上的冰窟窿里,两个时辰后才被来给她送饭的鸿雪发现。鸿雪哭着托邻人来救她,人虽救起,腿却废了,终日在榻,再不能下地。

鸿雪只得去做富绅员外家中做小工,受尽了毒打与责骂,还曾被员外家的呆傻儿子从背后扑上来拥抱纠缠。可为了给她挣回汤药和吃食,这些,他都忍了。

后来,洗衣妇不忍拖累他,饮毒自尽了。

她临终前,嘴淌乌血,将一个锦绸包袱递给萧鸿雪,第一次那样温柔地抚着他的发顶。

“你不是我的孩子,我这辈子没有成过婚。那日浣衣归来,在城墙根儿捡到的你。”妇人的语气很平静,鸿雪同样接受得很平静,“嗯,我知道。”

“那天雪下得很大,是凉州这些年最大的一场雪,你在外面冻了那许久,脸都冻紫了,被我喂了些热米糊,居然就活了过来。”

“我想,你大概就是这场大雪托生的孩子,故给你起名鸿雪。”

“这绸布就是当年裹着你的襁褓,里头有你出生时所佩的一枚玉玦,还有我这些年为你攒的进学堂的钱银。”

“之所以没有提前拿出来,是怕你拿这钱来给我医病。我这病,是医不好的,我自己心里明白。即使医好了,也是废人一个,活着受罪。”

“日后,我不在了,你一个人也要好好活……”

“好。”鸿雪垂下眼。

“娘,你是喝毒走的……疼不疼?”

妇人面带微笑地靠在他肩上,再无声息。

*

洗衣妇死后,鸿雪彻底成了孤儿,因为容貌出挑,比寻常的孤儿遭受了更多不怀好意的觊觎目光,常有人假借“醉酒”或其他理由来砸门,他每夜都要把门栓钥上三层,才敢勉强倚着房门入睡。

一个第一次见面时把鸿雪错认为姑娘、和他说话脸都要红透的邻家孩子,总爱偷揣着些馒头、肉包之类的跑来鸿雪家的烂瓦房,自院墙把东西抛进院中。

后来鸿雪刻意守着院墙,把他抓了个正着。

那孩子把头埋得很低,红着脸说:“我叫小乙,你……你很漂亮,我娘说你娘死了,没人管,我怕你没饭吃。”

“你……你以后能不能给我做媳妇儿?”

饿了许久的鸿雪捡起地上的馒头拍了拍,抬起头,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蠕动着发白的嘴唇,“……谢谢。”

“但我应该不能给你做媳妇。我也是男孩。”

小乙愣了愣,然后羞得当场跑开了。

鸿雪以为小乙不会再来了,但第二天,鸿雪又抓到了在墙下鬼鬼祟祟地朝院内扔馒头的小乙。

小乙红着脸,挠着头说,“你……你要是不嫌弃我,以后,我给你做大哥,我保护你。”

“好。”鸿雪轻笑一声。

后来,小乙的父母死于山火,二人便成了一起睡破庙的相依为命的乞儿。

小乙胆大,又能言会讲,哪怕是乞讨,二人也没有为吃食发过愁。

一日,小乙发现鸿雪总是抱着一个绸布包袱发呆,很是好奇,询问他这包袱的来历。

鸿雪咬着唇,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还是将实情告诉他了。

“你大概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呀,等你哪日寻到自己的爹娘,就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好日子了吧……”

小乙垂下眼,摩挲着裤上的补丁说。

翌日,鸿雪醒来,小乙和自己怀中的绸布包袱一齐消失了,自己则被丢在了靠着边镇的一座山林中。

没有歇斯底里的叫喊和寻找,鸿雪不言不语地摸下了山。因为模样生得好,容易揽客,靠给山下的一家茶馆端茶,也勉强能饱腹。

可后来,竟遇上了来边镇打秋风的突厥兵。

那日,鸿雪在那间茶馆,见到了真正的人间炼狱。

被焰浪吞噬的房屋,片刻前还在笑吟吟地聊闲天、如今胸插刀斧倒在桌案上的茶客,能淹没足腕的血泊,散落一地的肝肠器官,耳旁尖锐刺耳、长响不绝的惨叫与哭喊声。

鸿雪刚从厨房端茶出来,尚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突厥士兵一刀鞘打晕了,被绑上马匹颠簸了一夜。

第二日醒来时,他已身处突厥叶护帐中。

自大燕边镇里掳回的妇孺们犹如货品一般,被绳索捆缚着手脚,堆在帐心。他们披头散发,双目无神地靠在一起,任突厥贵族们拣选。

标准很简单,漂亮的、健康的被贵族带回帐中为奴为妾,肆意玩弄;不漂亮的,砍去头颅与手脚,尸首以雪盐浸在坛中,充作过冬的“米肉”;病得奄奄一息的,朝心口来一刀,再扔到雪地里,或被狼群分尸,或被风霜冻死。

鸿雪咬着下唇,不言不语地坐在其中,手中紧握着自看守那里偷来的短匕。他看见摆在帐中四角的坛子里是被淹没在盐中的孩童的头颅、手脚,两眼通红,咬紧了牙。

在强大的求生本能驱使下,他刺死了两个想将他硬拖入帐中的突厥士兵,后来被抓住,那些人劈头盖脸地给他浇了一盆冰水,直接冻晕了过去。

醒来时,他和一头饿了许久、眼冒绿光的狼同处一室,帐外是以观赏人狼搏斗取乐的贵族们。

“啧啧,这可是个手刃过两个突厥勇士的狼崽子,和之前那些只会哭着求饶的不同……”

在鸿雪浑身都被撕咬得血肉模糊之后,他咬了咬牙,摆出一副无力反抗的柔弱姿态。

那狼扑过来,准备咬断他的脖颈时,他在狼吻之下露出一个染血的笑容,用手中那把短匕快准狠地割破了狼的喉咙。

温热的狼尸压在鸿雪身上,缓了许久后他才恢复力气,推开那具狼尸,慢慢爬了起来,这副银发飘扬,血溅面容的模样,深深震撼了帐外的突厥贵族。

“他好美……这么小的年纪,居然有着兵将般的眼神。”

其中有一个眼窝很深的名叫慕容伽的贵族,他将奄奄一息的鸿雪抱回了自己的帐中,对他悉心照料,给他纸笔和书籍,授他突厥文字,也教他武艺。

可鸿雪刚刚有了一点模糊的关于“父亲”的概念,就被慕容伽亲手撕碎了。

一晚,鸿雪在书案前写字的时候,慕容伽浑身酒气,站在鸿雪背后伸出手,抚摩鸿雪的脸廓,然后将手探进了他的前襟。

鸿雪浑身僵硬,大脑有一瞬的麻木,等他回过神,他已抓起案上的烛台将慕容伽的手臂刺伤,鲜血如同烛油一般,淋淋漓漓地淌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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