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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第七十五章 从卖皮鞋到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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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扩大就是整部《三国志》,太平洋战争结束之后,再回想当年的场景,就可以延伸到二战了。

当年村落战争的观感是,毕竟还是封建主义、落后的中国乡村,这种事情在美国是很难想象的,虽然电影是那样演,但电影毕竟是电影,以吸引观众为目的,即使曾经真实存在,在如今发达文明、崇尚法治的美国,西部枪战也已经消亡了,就算是同伴的感想,邹千里也以为太过“文人清高”,朋友是学文学的,所以很能发生离奇的想象,异种罗曼蒂克,才会把如此低级的械斗,联想成《三国志》,这是文人的孤傲。

然而现在,在资本主义的香港,活生生又看到了械斗。

梅思一路登上七楼,与楼道间走过的邻居打了招呼,进入房间,招娣一看到她,立刻举起一张纸:“梅姨,你看这一幅怎样?”

梅思回身关上门,快步走去,接过来一看:“我以为是可以了,明天拿去给陆小姐看一看。”

陆婉仪,出版社编辑,自己的这一部《延安日记》,便由她负责出书,封面图梅思拜托招娣来画。

招娣自从中学毕业,便到工厂里做事,梅思本来劝她去夜校,然而家里事情实在多,苏凤香要她帮忙,便暂时没有去,只是拿了纸笔,偶有闲暇便涂涂画画,她毕竟是自己赚薪水了,再买画笔颜料,苏凤香便不多说她什么。

这一回梅思要出书,定了合同之后,便与陆婉仪说:“封面我想要自己设计。”

陆婉仪笑道:“也是好的,你自己的日记,感触自然比旁人深刻,由你自己来画,再好不过。”

况且梅小姐又能画,另外陆婉仪也想到,作者自己设计封面,可以省一笔画师的费用,请插画师也是钱,梅小姐是个很懂经济的人,成本自然能减则减。

不过梅思却是托付了招娣。

招娣自从接了这个嘱托,马上便有了精神,早起晚睡,但凡有一点空闲,便埋头坐在桌边画,几次改了画稿,起先她画的是一座山峰,上面一座宝塔,空中一轮红日,意思很明显,就是延安的宝塔山。

要为一部书画封面,为理解起见,先要通读一遍,招娣以为这是起码的责任,因此便到图书馆,找来报纸,一期一期地翻,文章中写到了宝塔山,是“我”在女大的时候,假日与同学一起出去游玩,登上宝塔山,纵目四望,心情极其澎湃,议论着下一次要更早来,看宝塔山的日出。

如今的宝塔山,已经是中共革命的象征,即使在香港,也是知道的,难民带来人民币,二元钱币上印着宝塔山,所以招娣一接到这件委托,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宝塔山,红日辉映峰顶的宝塔,寓意十分明显,便是革命如同冉冉升起的旭日,照耀着大地。

然而当她把第一稿交给梅思,梅思看了一阵,却摇摇头:“不是我此时的心境。”

招娣便把日记又重读一遍,这一回她很留意后半部分,“我”给斗争的经历,于是改了稿子,这一回是描绘深夜的山间,天上只有几颗星,地上一线通路,蜿蜒曲折,孤单寒冷的景象。

梅思看过,依然摇头:“也不至于如此落寞。”

招娣冥思苦想,又改了第三稿,就是眼前这一幅,依然是夜间,然而不仅是星星,空中还挂了半轮月亮,山间的小路依然迂曲漫长,然而比之前略显宽阔,一个女子背着简单的行囊,走在路上。

到这一回,梅思终于感到,描画出了自己如今的心情。

见梅思喜欢这一幅画,招娣精神大振:“我把它仔细画一画。”

是草稿,要作为封面,还需要精细描绘。

苏凤香在一旁拿着针笑道:“真是着了魔了,从得了这个差事,又活过来了。”

枯木逢春啊,自己的招娣,自从中断了学业,便萎蔫了,好像长久未曾浇水的玉兰花,虽说无论是去工厂,还是做家事,都不曾耽搁,可是苏凤香分明看得出,招娣是很沮丧了,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这让自己又是难过,又是愤怒,有时真想冲口一句:“你还想要我怎样?”

家中实在是没有钱啊,一个女孩子,读到中学毕业,已经是非分的福气,哪能都有那样的好命,像人家大小姐一样,一路往高级中学、大学去读?让她学画也已经是过分,那可真的是有钱人才能摆弄的东西,这些年纸笔颜料费去多少?虽然说是捡梅小姐用不完的来用,但苏凤香心高气傲,等闲不肯欠人情,她是十分不情愿的。

香港是一个节奏很快的地方,梅思这边确定了封面,又把日记重新整理,到□□年二月,春节刚刚过完,便印成了书,送到各处书店售卖。

首版六百本,为增加销量,陆婉仪还想了个办法:“到书店与读者谈一谈,或者便会买。”

于是正月十五刚过,梅思便描了久违的淡妆,盘了发髻,穿一件枣红色绸缎夹棉袍,领口是黑貂皮,脚上一双半旧的棉皮鞋,往那里那么一站,陆婉仪一看,嘿,真行啊,地道的民国风范!

这在如今的香港,已经是不多见了,作为英国的殖民地,香港本来便倾向西化,到了这个时候,仿佛是为了顺应“女子解放”,妇女愈多走向社会,逐渐大胆,旗袍干净利落,胸部尖尖的,如同子弹一般,带了现代气息,甚至还有一些人格外先锋,西装洋服,比如自己,便是一身西洋女装。

梅思的这一件旗袍,则仿佛几十年前的式样,全然不是时装,不单款式,那料子看起来也有些年份了,虽然保存得不错,但显然不是新的。

这一身倘若穿在别人身上,便是土气,然而梅小姐自有一种气质在,又懂得搭配,这一身夹棉旗袍配上挽发的珍珠发簪,摇摇曳曳,带了旧时代的温润,缱绻含蓄,与当下摩登的仓促很是不同,属于旧时代的华丽,与她所推介的书有一种奇异的反差。

梅思便穿了这一身行头,各个书店转场,推销《延安日记》,足有半个月时间,六百本书卖出四百本。

二月十四号,梅思去出版社商量加印的事,陆婉仪拍着梅思的手臂,哈哈大乐:“梅小姐,你真是厉害,本来还担心你会不好意思,哪知竟然如此顺利。”

梅小姐知识分子,读过书的人总有一种清高,以为对众人推销自己的书,是自吹自擂,本来还担心梅小姐也有这样的为难,哪知她往那里那么一站,毫不忸怩,直接就与人攀谈。

梅思一笑:“不过是当年卖皮鞋的招数,如今用来卖书。”

当真是“艺多不压身”,倘若没有之前站柜台的经验,自己可能真的会不好意思。

陆婉仪又看她身上,抿嘴笑道:“梅小姐换了新装了,也是一样的有韵味。”

这两天温度升高,穿不住夹棉袍,梅小姐便换了丝绒旗袍,翡翠绿色,依然是很久以前的样式,让人想到那个逝去的时代,沉静的富丽,衬托的是现时依然如火如荼的革命。

梅思道:“都是过去的东西了。”

陆婉仪笑道:“人总是会有一些底蕴在。”

比如梅小姐,虽然在香港是住石硖尾那个地方,与人共在一个屋顶之下,不过以她的家世,总不至于完全掉了底子,知识学养是时势带不走的,表现于外在,便是这几件昔日的衣衫,陈旧的华贵,虽然难免有一丝落寞,全靠它们来撑起架势,就好像郝思嘉用窗帘做礼服,可是这也是向人宣示,衣服的主人是经历过旧时繁华的人。

谈了一阵,梅思告辞回去,出门走了几步,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快步过来:“小姐,情人节买一束花吧!”

梅思看她怀中满捧的玫瑰,点了点头,取出皮夹,抽出一张钞票,拿了几支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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